學習啦 > 創(chuàng)業(yè)指南 > 職場 > 職場培訓 > 餐廳員工規(guī)章制度(2)

餐廳員工規(guī)章制度(2)

時間: 謝樺657 分享

餐廳員工規(guī)章制度

  第三章 崗位規(guī)范:

  1. 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xié)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服從公司分配和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如有違反本條例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2. 不準在上班時間瀏覽與業(yè)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tǒng)內使用。

  3. 員工應該愛護公司財物,在公司內拾到任何財物,必須送交人事部進行登記,拾物不交,一經發(fā)現(xiàn)將按規(guī)定處理。

  4. 不準在通道、電梯間、餐廳、吧臺、娛樂等客用公共場所吸煙,倉庫、廚房、鍋爐房、總機房、閉路電視室等室內嚴禁吸煙。吸煙只能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吸煙。

  5. 各類失職處分:

  對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員工,將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辭退及開除的處理。

  甲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口頭警告一次。

  * 違反儀容、儀表、神態(tài)、行為舉止等規(guī)范的行為。

  * 上班不穿公司規(guī)定的工作服,不佩帶員工名牌。

  * 上班時未按公司規(guī)定戴飾品。

  * 當班時串崗,扎堆聊天。

  * 當班時吃食物。

  * 當班時打私人電話、干私活,看書報雜志。

  * 看到客人不問候,不微笑。

  * 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挖耳鼻,剔牙,梳頭。

  * 在賓客面前橫穿行走,別人說話時從中穿行。

  *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吹口哨,哼歌曲。

  * 對賓客的問話不理不睬,或回答說:“不知道”。

  * 在營業(yè)場所內奔跑,鞋底上釘。

  * 對上級、同事態(tài)度不好,工作不配合。

  * 隨地吐痰,丟拋紙屑、煙蒂、果殼等雜物。

  * 下班后仍在公司營業(yè)場所內逗留、游蕩。

  *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輕度經濟損失。

  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以書面警告一次。

  * 當班時打瞌睡。

  * 離崗時,未檢查電、氣、水源等開關,造成能源浪費。

  * 拒絕執(zhí)行上級的工作安排。

  * 違反公司的吸煙規(guī)定。

  * 未經批準私配工作場所鑰匙。

  * 不服從工作調動。

  * 私下使用他人電腦或用公司電腦玩游戲,瀏覽與工作無關的頁面等。

  * 向客人索取小費。

  * 對賓客、同事態(tài)度粗暴,說粗話、臟話。

  * 偷吃公司或客人的食品。

  * 不上繳客人或員工遺留物品。

  * 超過工作范圍與賓客過份親近。

  * 將公司的財產、設施、工具用于個人私用。

  * 工作疏忽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 工作責任心不強造成失誤,引起客人投訴。

  * 其它類似性質的較重過失行為。

  丙類失職:對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嚴重警告一次,情節(jié)嚴重予以辭退。

  * 與賓客、同事吵架。

  * 故意損壞或損耗公司、客人、同事的物品。

  * 偷拿賓客或同事的財物。

  * 行為粗暴、侮辱或毆打他人。

  * 假公濟私,嚴重損害公司利益。

  * 參與賭博、充當皮條客,介紹暗娼等違法行為。

  * 當班酗酒或躺下睡覺。

  * 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向他人行賄。

  * 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guī)程,造成嚴重后果。

  * 未經批準向外泄漏或提供公司的內部資料(產品原價、客戶檔案、工資待遇)及商業(yè)機密。

  * 任何形式的貪污行為。

  * 私自啟用公司財務或私下為他人提供方便。

  * 未經批準私配關鍵部位鑰匙。

  * 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

  *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治安等法律的。

  * 其它類似嚴重過失行為。

  6. 曠工:

  員工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已辦但未獲批準而不上班,或請假獲得批準但不按期回來上班者,均作曠工論處。員工不得無故曠工,曠工累計三次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章 待遇

  第一條 公司員工之待遇除另有規(guī)定外,悉依本章各條辦理。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標準規(guī)定見下表:

  職位

  底薪

  津貼

  獎金

  全勤獎

  年終獎

  通訊費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工資的結算及發(fā)放日期:

  1. 員工的工資按月結算,結算日期為每月1號到31號。

  2. 員工工資的發(fā)放日期為:次月10日。

  第四條 員工年終獎之發(fā)給依下列規(guī)定辦理:

  1. 服務滿三個月,依公司核定比例按月計發(fā)放年終獎。

  2. 服務不滿三個月,不發(fā)給年終獎。

  第五條 初任人員之薪給自到職日起,按日計算。

  第六條 升薪或減薪員工之薪給予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計算。

  第五章 調派與休假

  第一條 調派

  1. 公司基于業(yè)務上之需要,可隨時調派員工之職務或服務地點,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2. 調任人員應依限辦理交代并報到完畢,如主管人員逾限一日,即視同自動辭職。

  3. 調任人員之薪給自到新職日起,按日計算(包括其它獎金)。

  第二條 給假

  1. 下列日期為例假日,假期根據國家法定給予:

  2. 以上假日休息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可以調休也可按加班辦理,加班根據加班管理制度執(zhí)行

  3. 員工請假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A. 事假-

  因私事待辦者,可請事假,但事假月累計不得超過五天,年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天。事假需事先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以上同意后,方可休假,擅自不來者,作曠工處理。部門主管權限為一天,一天以至三天報部門經理同意,三天以上需要報公司人事部。

  B. 病假:

  病假需市級醫(yī)院或特約醫(yī)院出具證明,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有效。病假條需要提前送交部門,否則無效,作曠工處理。急癥應當天打電話通知相關部門,假條可在第二天送到。

  C. 婚、喪、產假:

  需要事先提前報書面報告,部門經理同意后,上報公司人事部批準后方可休假。

  D. 探親假

  在公司服務六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三天,服務滿十二個月者,可享有薪探親假六天,超過部分視事假處理。

  E. 公假

  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培訓考試,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資格考試、培訓應于其從事職業(yè)相關)。

  F. 公傷假:

  因公傷可請公傷假,但須出示醫(yī)院證明,假期依實際需要確定。

  4. 請假逾期按曠工論處(續(xù)假批準除外)

  5. 薪資給予:

  a. 月累計事假超過五天者,不發(fā)給當月獎金。累計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不發(fā)給當年年終獎。

  b.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報,并由各店店長進行登記后,始為準假。凡未經批準假期而擅離職守或未經批準續(xù)假而缺勤者,除臨時大病或重大事故經證明屬實,并于事后三天內依規(guī)定補假外,均按曠工論處。

  6. 員工請假應依下列規(guī)定呈請批準:

  a. 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各店店長及主廚、副主廚請假/休假,須由總經理批準。

  b. 門店各部門主管請假/休假報部門經理批準。

  c. 門店各級員工請假/休假報店長批準。

  7. 員工請假不論假別均應填寫請假條,書面說明理由。

32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