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大學排名
2016年政法大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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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法大學排名
名次 | 學校名稱 | 類型 | 所在地區(qū) | 總分 | 辦學類型 | 星級排名 | 辦學層次 |
1 | 中國政法大學 | 政法 | 北京 | 64.9 | 行業(yè)特色研究型 | 5星級 | 中國一流大學 |
2 | 西南政法大學 | 政法 | 重慶 | 62.78 | 行業(yè)特色研究型 | 4星級 | 中國高水平大學 |
3 | 華東政法大學 | 政法 | 上海 | 61.92 | 專業(yè)型 | 3星級 | 中國知名大學 |
4 | 西北政法大學 | 政法 | 陜西 | 61.18 | 專業(yè)型 | 2星級 | 區(qū)域高水平大學 |
5 |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 政法 | 北京 | 60.76 | 應用型 | 1星級 | 區(qū)域知名大學 |
6 | 上海政法學院 | 政法 | 上海 | 60.6 | 應用型 | 1星級 | 區(qū)域知名大學 |
7 | 甘肅政法學院 | 政法 | 甘肅 | 60.51 | 應用型 | 1星級 | 區(qū)域知名大學 |
8 |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 政法 | 北京 | 60.48 | 應用型 | 1星級 | 區(qū)域知名大學 |
9 | 山東政法學院 | 政法 | 山東 | 60.44 | 應用型 | 1星級 | 區(qū)域知名大學 |
有關政法大學知識點介紹:
中國政法大學(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簡稱法大,誕生于1952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yōu)勢,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經(jīng)濟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特色鮮明的全國重點大學。系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yōu)勢學科創(chuàng)新平臺"重點建設,列入首批"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計劃"。被譽為"政法人才的搖籃"。
前身是院系調整時期由北京大學法律系、政治學系,清華大學政治學系,燕京大學法律系、政治學系和輔仁大學社會學系等系科合并組建的北京政法學院。
1960年被國務院確立為全國重點高校?!啊逼陂g因故被撤銷。
1979年復辦并面向全國招生。
1983年,在中央的直接推動下,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由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校名。學校位于北京,現(xiàn)有昌平區(qū)府學路和海淀區(qū)學院路兩個校區(qū)。并未在任何地區(qū)設立分校。
應國需、促法興。中國政法大學自誕生以來,累計為外界培養(yǎng)輸送了各類優(yōu)秀人才20余萬,創(chuàng)造了一系列重大科學研究成果。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最得力的助手",直接參與了自建校以來包括中國第一部憲法在內的幾乎國家所有的立法活動,引領著中國法學理論的變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國家對外進行法學等領域的學術交流,為中國民主法制事業(yè)的發(fā)展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實施作出了難以磨滅的重要貢獻。
1952年,剛剛邁入法制建設和政權建設軌道的新中國迫切需要大量新型高級政法人才,迫切需要大力推進新型高等法學教育向著體系化和規(guī)?;较虬l(fā)展,和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時期誕生的北京航空學院、北京地質學院等一批高校一樣,已有48年歷史的北京大學法律系和清華大學政治系,燕京大學法律系、政治系和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合并組建后誕生了中國政法大學的前身--北京政法學院。最初的校舍則坐落在"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的發(fā)源地--北大紅樓。
1952年11月23日,毛澤東同志親筆題寫了"北京政法學院"校名,周恩來簽發(fā)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令,任命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錢端升為學院院長。11月24日,北京政法學院成立典禮在北京大學禮堂舉行。以錢端升、雷潔瓊、芮沐、王鐵崖、費青、吳恩裕、曾炳鈞、龔祥瑞、樓邦彥、黃覺非、嚴景耀、張錫彤、徐敦璋、汪瑄、陰法魯、杜汝楫、朱奇武、程筱鶴、余叔通、張國華為代表的一大批學術名家大師匯集學校執(zhí)掌教鞭,以其非凡的智識為新中國的法制建設培養(yǎng)出了一大批優(yōu)秀人才,鑄就了北京政法 學院起步期的輝煌。學校因此迎來了發(fā)展的第一個黃金時期。
1953年12月,地處北京西郊的學院路41號院(即現(xiàn)今的北京西土城路25號)建成,師生員工陸續(xù)由沙灘紅樓遷往學院路新校址。在艱苦的辦學條件下,全院師生本著"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堅持一邊工作學習、一邊勞動建校。經(jīng)過數(shù)年的努力,校園建設有了長足進展,建成了小滇池、假山和果樹林等景觀,并以其合理的布局、幽雅的環(huán)境在當時的高校中享譽一時。
1954年,學院由成立時的受高教部和華北行政委員會的雙重領導改為由司法部領導。
1956年秋,出現(xiàn)了學院歷史上首次用房緊張的狀況,在校舍未擴建的情況下,校領導和干部帶頭騰房子,為此,《人民日報》在顯要位置以《北京政法學院用房問題解決得好》為題進行了報道,并配發(fā)了題為《發(fā)揚艱苦奮斗的作風》的社論。
1960年,北京政法學院被國務院列為64所全國重點大學之一。1965年,學院改由最高人民法院領導。
1966年,"“”"開始。1969年秋,在校各屆學生先后離校。1972年4月,中央宣布撤銷北京政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