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心得:學習《條例》心得體會精選3篇
學習心得:學習《條例》心得體會精選3篇
《條例》中70余條與國家法律重復內容,充分體現(xiàn)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支持。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學習《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參閱。
學習《條例》心得體會1
中共中央印發(fā)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紀律”,刪除了原《條例》中70余條與國家法律重復內容,充分體現(xiàn)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支持。堅持把紀律和規(guī)矩挻在前面,有效克服了過去紀法不分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黨的性質宗旨決定的。
紀嚴于法、紀在法前,進一步扎緊了管黨治黨的“鐵籠子”。新《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體現(xiàn)了不僅抓早而且抓小、不僅要從思想源頭上根治,執(zhí)紀無盲區(qū),還要做到標本兼治,沒有特殊。既是嚴“懲”,又是嚴“治”毀是治標之舉,又是治本之策。“哪類行為不能做、如果做了怎么處罰”,黨員干部一目了然。
紀嚴于法、紀在法前,體現(xiàn)了正風反腐的新思路。讓紀律和規(guī)矩挻在前面,既是防病于未然、治病于初起,也是對黨員干部的愛護和保護。筆者以為,審計機關及其人員要在黨規(guī)黨紀嚴于法中當好排頭兵。
新《條例》作為審計監(jiān)督問責的有力武器,為新形勢下審計監(jiān)督全覆蓋服務于管黨治黨、依法治國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圖形武器。學習貫徹《條例》,是當前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廣大黨員審計人員特別是黨員審計干部的重要任務。我們要努力用好《條例》這一武器,使審計監(jiān)督執(zhí)法問責得到有效落實,使全面從嚴治黨得到堅強的紀律保障。要在學習運用中當好排頭、作表率,打牢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基礎。我們要掌握其精神實質同,把握基本要求,把黨規(guī)黨紀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導審計實踐、規(guī)范言行。要積極探索新常態(tài)下審計工作方式方法,把《條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實到管黨治黨的實踐中,要敢于對違紀違法問題“敢碰”,說硬話、下硬手、依法審計,秉公執(zhí)紀,做到該查處的查處,該保護的保護,用移交案件的實際行動凸顯審計的權威性,體現(xiàn)出審計在反腐倡廉中的“排頭兵”作用,不斷推進經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和依法治國的偉大進程。
例如,政治紀律、政治規(guī)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帶,此次修訂明確列出,便于黨員干部“對號入座”。紀律難在執(zhí)行也貴在執(zhí)行。審計干部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要求黨員審計人員牢記黨員身份,強化黨員意識,把黨規(guī)黨紀刻印在心上,做到守紀律、講規(guī)矩,知敬畏、存戒懼。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落實抓早抓小,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標準,絕不允許突破紀律“底線”。
歸根到底,各級審計機關要以貫徹落實新《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領導干部要帶頭尊紀學紀守紀用紀,切實擔負起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作風紀律建設抓得緊而又緊、實而又實。黨員審計干部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在審計過程中,自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解決好領導干部忠誠履職、敢于擔當?shù)膯栴},不好“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對違紀違法問題要堅決查處,不遮遮掩掩、不徇私枉法,讓清廉有為的人安心盡心、違法亂紀的人得到應有的懲處,確保把黨章黨規(guī)黨紀落到實處。
學習《條例》心得體會2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guī),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tǒng)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xiàn)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lián)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的新的發(fā)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zhí)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zhí)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按照縣紀委的統(tǒng)一的安排,我委認真組織學習和閱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通過閱讀、學習,本人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黨中央決定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意義十分重大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基礎上修訂實施的,科學總結了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試行條例》試行7年來的實踐經驗,認真貫徹了黨的中央領導集體關于黨的紀律建設的科學論斷?!稐l例》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guī)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xiàn)了時代性,更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guī)范化、制度化?!稐l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和切實實現(xiàn)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二、黨員干部必須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加強《條例》和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是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政治業(yè)務水平、優(yōu)化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的具體表現(xiàn)。作為一名縣級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深入、系統(tǒng)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fā)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黨員干部要自覺接受監(jiān)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領導干部要嚴格執(zhí)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jiān)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jiān)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chuàng)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為基層一線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以創(chuàng)新的意識、創(chuàng)新的精神、創(chuàng)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基層部門領導干部。
學習《條例》心得體會3
根據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安排,我榮幸地將自己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心得體會向參會的各位領導做一交流,不足之處請予批評指正。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一起在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前夕修訂發(fā)布的,兩者內容寬嚴相濟、相互照應,相輔相成、高度統(tǒng)一,體現(xiàn)了懲戒機制、防范機制、保障機制三者的有機結合,體現(xiàn)了從嚴治黨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程序化。其中紀律處分條例是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是黨內監(jiān)督的重要基礎法規(guī),也是各級紀委執(zhí)紀監(jiān)督問責的根本遵循。此次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我黨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堅決遏制腐敗蔓延的決心和勇氣,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提出了更高標準和更嚴要求,按照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的原則,強調和體現(xiàn)了“把紀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為形成和完善全面從嚴治黨的黨內法規(guī)制度體系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對于修訂后的紀律處分條例我有著這樣的認識:從結構上來說更具科學性。《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覆蓋黨員8小時內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體現(xiàn)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真正讓紀律成為“鐵律”,黨員不管職位高低,在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動輒則咎,違者必處。
從內容上來說更具針對性。《條例》充分借鑒吸收近年來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的豐富實踐,特別是針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黨員干部違反政治紀律等問題,明確了相應的處分標準,具有更強的現(xiàn)實針對性。省直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以《條例》頒布實施為契機,持續(xù)聚焦突出問題,緊盯“四風”和腐敗問題的新形式、新動向,不論其如何“隱身”和“變種”,始終不能逃出監(jiān)督者的“照妖鏡”和“金箍棒”。讓心存僥幸者死心,讓頂風違紀者付出代價。
從工作上來說更具操作性。《條例》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對黨員干部禁止性行為的事實范圍進行了調整,不僅告誡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同時提出了清晰的處罰依據,從而可以更好地通過解決個性問題,防止和避免理解、執(zhí)行上的偏差。
應該說,新版紀律處分條例目的更明確,定位更準確,處分更精確。但是,紀律的生命力在于其本身的質量和有效的貫徹執(zhí)行。正如王岐山書記所講,再好的紀律,如果沒有忠誠干凈擔當,也難以貫徹落實。因此,在下步工作當中,紀檢監(jiān)察機構作為黨內監(jiān)督的專職者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執(zhí)紀責任,認真學習貫徹《紀律處分條例》,認真找準定位,聚焦目標任務,堅持標本兼治,遏制腐敗蔓延勢頭;日常工作中要牢記把紀律挺在前面,勇于監(jiān)督檢查黨章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zhí)行情況,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