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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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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拆遷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情,但不關心人民群眾的安危開始施行所謂的強制拆遷,怎能是好事!市長應該聽聽民眾的聲音!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歡迎大家閱讀。

  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篇一

  市長:

  我在外地,聽到五蓮正在拆遷,而我家的老房子也在拆遷之內,對于拆遷的補償價格,是在是太離譜了,現(xiàn)在很多村民也都不同意拆遷。(我家的老房子,評估的價格是6萬元,現(xiàn)在在五蓮隨便一個地方買塊宅基地,都得9萬多吧?)

  現(xiàn)在各地強拆很多 ,我們也害怕我們自己的房子被強拆了,但是現(xiàn)在村民與縣(河蟹)委(河蟹)縣(河蟹)政(河蟹)府,村(河蟹)委等沒有溝通的渠道。

  縣(河蟹)委制定的拆遷期限,都是隨意而改,拖拖拉拉,弄的村民是民不聊生,生活沒有了規(guī)律。

  本來拆遷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情,但是五蓮這么做,是不是違背了黨(河蟹)中(河蟹)央關于舊城改造的出發(fā)點?

  五蓮電視臺的視點節(jié)目,對拆遷進行了報道,但是光講虛的,實惠的一點沒有講,還恬不知恥的說借鑒了周邊區(qū)縣的改造情況,請問日照周邊現(xiàn)在拆遷,那個不是一套房子補貼2套,還得給一定的補償?為什么五蓮拆遷,原本有個破屋住著,拆遷之后,連套房子都買不著?

  現(xiàn)在我們村民對縣(河蟹)委(河蟹)縣(河蟹)政(河蟹)府很失望,對拆遷很失望,希望市(河蟹)委(河蟹)市(河蟹)政(河蟹)府,市有關領(河蟹)導能夠關心一下洪凝村的拆遷,別讓黨(河蟹)中(河蟹)央的好政策,在五蓮變了樣!!!!!

  洪凝人民很單純,很淳樸,自80年代免費回收了祖輩賴以生存的耕種地后,洪凝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沒有像城鎮(zhèn)居民一樣,有提高,反而在國(河蟹)家出臺惠農等政策以后,越發(fā)的尷尬。

  我們現(xiàn)在最害怕的就是強拆了,看到各地的拆遷的赤裸裸的搶劫行為和惡狠狠的打罵行為,淳樸的五蓮洪凝村人,很害怕。我們不想做釘子戶,但是我們也不想失去我們應有的權利。五蓮洪凝村人很淳樸,

  懇請市(河蟹)委(河蟹)市(河蟹)政(河蟹)府能夠關心五蓮拆遷,關心洪凝村民的利益。

  XXX

  XXXX.X.X

  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篇二

  市長同志:

  您好!

  首先希望我寫的這封信,您真的能看到,而不是立馬就被后臺網(wǎng)絡管理員給安全過濾了。這封信主要是想反映一下,關于當涂縣鋼材市場的拆遷問題。目前還有2棟樓的居民沒有離開拆遷房屋,但是拆遷的工作好像似乎沒有受到任何影響,肆無忌憚。不關心人民群眾的安危開始施行所謂的強制拆遷,故意挖斷水管斷水,故意弄斷電線斷電,用石頭堵住唯一一條進出小區(qū)的路,讓居民無路可走,這樣的伎倆還在延續(xù)嗎?

  事情的緣由是這樣的,當涂拆遷辦的工作人員去居民處和當?shù)鼐用裾勁羞^,關于拆遷補償?shù)膯栴},當時拆遷辦公布的所謂補償標準根本就和現(xiàn)實條件不符。根本就是損害我們個人的利益,來彌補他們自己的腰包。簡單來說吧,現(xiàn)在一個120平方的房子,拆遷辦就給36萬,這事就算完了。真的這么簡單嗎?120平米的房子現(xiàn)在36萬能購買到嗎?而且還有獨生子女的補償政策又體現(xiàn)在哪里?當?shù)鼐用駴]有什么過分的要求,只是覺得自己能得到應有的補償就可以了,而不是差距那么大。比如:2000年買房120平方30萬,到2014年120平方房價60萬。開發(fā)商與政府聯(lián)合拆遷,政府負責拆遷120平米的房子補償給你30萬,另外還有30萬的差價自己承擔,如果不同意政府就視你為所謂的釘子戶,就要強制拆遷。我想告訴你們的是,不是每個人都是釘子戶,不是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居民都是刁民,我們只是希望擁有一個容生之所。生我養(yǎng)我的這片熱土,如今變的如此冷漠和絕情。當我們淪落到絕望邊緣的時候,我們應該怎么辦?我們用什么來捍衛(wèi)我們公民的權益不受侵害,尋求縣政府的公平裁決,政府閉門不見。我們是不是該對現(xiàn)在這個社會而絕望,一直擁戴的政府就這樣對待我們。此時腦子里一連串的問號,誰來負責這個事,社會民生問題誰來關注?我們的家在哪里?我們還有家可歸嗎?希望如下問題能得到妥善的解決,和諧社會的陽光希望也能照到我們的身上,讓我們真正感受的和諧社會的溫暖。。下面附上施工現(xiàn)場的圖片。報道會一直持續(xù)到問題解決的那一天,問題不解決,我們也不會罷休,我們不會做沉默的羔羊任人宰割,拿起我們的尊嚴去捍衛(wèi)我們的個人利益,不容侵犯。

  XXX

  XXXX.X.X

  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濰坊市長許立全先生:

  1. 尊敬的濰坊市長許立全先生,首先,請允許我以“尊敬的”字眼稱呼您,在對您毫無認知,從而無法對您個人及工作做出比較客觀的評價之前,出于禮貌,更多的是基于您市長公職的身份和對國家名器的尊重,我覺得用這三個字稱呼是比較恰當?shù)摹?/p>

  2. 從更準確的意義上講,這封公開信并不是專門寫給您的,您可以理解成是寫給在國家行序列中,基于您行身份及職責所代表的濰坊市人民府及其所轄的濰城區(qū)人民府,西關街道辦事處,您也可以理解成是寫給您所屬的山東省人民府,乃至更高層負責人。我從網(wǎng)上了解到您具有工學博士學位,長期服務于府部門,同樣,我也服務于府工作部門過,也在接受博士階段的教育,研習法律;基于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曾對我公開承認,“我們就是沒有素質!”事實上他們的表現(xiàn)也無愧于這句話,我覺得與您溝通會比較融洽。

  3. 我與您素不相識,從無瓜葛,就像我與雖屬校友,但關系如同你我,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我甚至是直到最近才從網(wǎng)上查濰坊市的市長是您。我與您的聯(lián)系或關系僅僅在于:我離家十年,求學京華,并非您治下的百姓,而我的父母與村里的人生活在您所負責的行區(qū)域之內,用法律術語說,您是我的父母及鄉(xiāng)親們用選票選出來的為他們服務的代表——代理人。因此,我給您寫這封信,請您了解并解決濰坊市濰城區(qū)西關街辦北三里村的拆遷糾紛問題。但請您需要注意的是,我以及委托我的村民并非是在向您乞求,而是在要求——要求您運用選民授予您的權力去為他們的權利服務。

  4. 在談拆遷問題之前,我必須聲明的是,我無意于也無能力去做農運主席或工運領袖,投身維權運動是非常崇高的事業(yè),我的許多同學與朋友都在默默地但堅持地做這樣的事情;我力有未逮,但這絲毫不影響我對這項工作的理解與從事這項工作的人的尊重。我需要告訴您的是,就在您的治下,就在2010年11月17凌晨,我家的房子被推土機推倒,并被立即清場,家具衣物糧食全無,我從初中到大學的書籍散落一地,以這種方式向我表明了什么是濰坊式的斯文掃地。

  5. 此前的10月8晚上,濰坊市濰城區(qū)西關街辦北三里村因拆遷發(fā)生了流血沖突,三名村民被不明身份者傷,現(xiàn)仍住在醫(yī)院,兩人傷勢較重,案件至今未破;10月 12晚上,還是在同一地點,車護航,緹騎四出,推土機齊鳴,老百姓被隔離,強行清場——令人費解的是,竟然還有鞭炮聲大作,某一群體正在慶祝勝利。從村民給我的電話中我可以聽出恐懼,可以感受到恐怖——據(jù)聞,今年3月份已經(jīng)發(fā)生一起不明身份人物對村民的襲擊事件,被懷疑與拆遷有關,但令人詫異的是,時至今,案件尚未告破。11月2晚上,我家的玻璃全部被碎,無人負責。當然,我身在北京,沒有親眼見到,所聞可能異辭;您封疆百里,理千機,所傳聞可能也有異辭。不過引人注意是,上述所有的行為與行動都是在晚上,這是不是某些人的癖好呢?

  6. 我必須非常感謝您及您所管轄負責的行序列中的人員,包括雇用人員與臨時工作人員,自2010年3月26迄今所表現(xiàn)出來的極大的克制與自律,直到11月 17凌晨,都保證了我父母的人身安全,比起前不久復旦大學我的那位失去親人的博士來說,我是幸運的,當然,僅僅是相比較而言,這有點冷幽默的感覺。

  7. 此前,雖然有數(shù)戶村民房屋在某個晚上,在戶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身份不明的人以大型裝載運輸工具推倒——當然,我還是身在北京,沒有親眼見到,所聞可能異辭;2010年10月15我接到的電話稱,我家房屋四周被挖成了護城河。但是,基于對您治下的某些員并且是負主要領導責任員的信任,他們曾信誓旦旦地保障,我的房子我愿意拆就拆,不愿意拆就不會拆——我把它理解成是他們對于知識分子的尊重,對讀書人還講點情面,自知在沒有法律依據(jù)的情況下不會造次;但事實是打了誰的耳光呢?

  8. 如果這一切是不明身份的人干的,基于目前的行責任及分工,那么您守土有責,屬下應負責查處;如果不了了之,或者冷處理,那么我個人會對您失望,即使這種失望在您看來不算什么,畢竟我的選票決定不了什么;如果您認為這件事無所謂,不大不小,那么我懷疑您的態(tài)度是否符合您的選民對您的預期;如果這件事在您的治下是常態(tài),那么濰坊市的治安與人居環(huán)境,與匪區(qū)何異?我唯有不發(fā)一言,無言以對。

  9. 需要補充的是,我及我的家人到目前為止,沒有見到拆遷協(xié)議書,沒有見到強制拆遷通知書,沒有見到開發(fā)商,沒有見到任何書面文件,沒有見到任何蓋有高于村級別的印章的書面公告,也不知道所謂的城中村改造是誰主導的,將來是原地回遷還是異地回遷,什么時候能回遷。據(jù)聞,此間賬目之混亂多達億元。這個問題似乎需要您查證。而且,真相也似乎不難發(fā)現(xiàn)。

  10.上述事件,如果需要查證,需要發(fā)現(xiàn)真相,我想,基于常人基本的常識判斷,您比我有更便利的條件與更大的優(yōu)勢。尤其是在拆遷特別是基于種種眾所周知的原因而強制拆遷所引發(fā)的大規(guī)模群體性事件,我尤其需要提醒您的是,上述所發(fā)生的事件距離引起全國公憤的宜黃強拆自焚不足一月,作為學異地,始終牽掛家鄉(xiāng)的濰坊人而言,我需要提醒您及您所管轄負責的行序列的人員,包括雇用人員——血流進地里,便再也收不回來。請珍惜村民們的鮮血。尤其需要提醒您的是,2010年年內,濰坊的法索賄丟過丑,濰坊有過童事件轟傳全國,加上強拆流血的事情,適可鼎足而三,與有恥焉。

  11.我不反對發(fā)展,我歡迎發(fā)展;我不反對城市化,我歡迎城市化;我不反對拆遷,我歡迎拆遷。我想,這個“我”,也可以置換成“我們”,包括您及您所領導與管轄的人員,我,村民。前提是,確保更好地發(fā)展,確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確保更公平地拆遷。村民們?yōu)槭裁从幸庖?,不愿意拆遷?我想,您作為主持者,理應比我更清楚。如果拆遷之后沒有了任何保障,如果拆遷之后沒有了任何依靠,如果拆遷之后沒有了任何善后措施,那么,不愿意不同意不贊成拆遷就是自然而然的。迄今為止,我和村民們沒有見到所謂的開發(fā)商,我和村民們沒有見到所謂的開發(fā)商的資質,我和村民們沒有經(jīng)由民主程序討論與表決過拆遷的任何事項,我和村民們甚至迄今為止沒有看到相關的賬目,相關的依據(jù),乃至拆遷安置的相對方都一無所知,私憑文書憑印,但一概闕如;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法律,這些都是應該主動公示公開的,是可以討論、討價還價的,是需要面對面談判的。我個人研習法律十年,且決心以法律為業(yè),我無法說服自己接受這樣的拆遷決定。在此,我不想也沒有必要列舉出一系列的證據(jù),雖然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誰主張誰舉證,因為列舉出來會耽誤很多的時間,耗費很多的精力,您及您所領導的處在一線的拆遷人員也不一定懂;如果需要我做解釋,我會面對面將相關法理予以說明,但屆時請不要拖欠我的勞動報酬。

  12.在從拆遷現(xiàn)場打給我的電話之中,我聽到了一番話,我想,我有必要將之公布出來,讓您知道。負責拆遷清場的某個人說的是——“盡管地拆,五十六十個人,沒關系!跟府作對沒有好下場!錦濤、家寶來了,也得靠我們!”——請恕我無法對這番話予以舉證,我還是認為,如果需要查證,需要發(fā)現(xiàn)真相,我想,基于常人基本的常識判斷,您比我有更便利的條件與更大的優(yōu)勢。我不明白的地方在于:(1)這是誰在拆遷?是所謂的開發(fā)商還是府?開發(fā)商是誰,能不能站出來走兩步?如果是開發(fā)商,那么他們倒是與府高度一致;如果是府,那么作為由納稅人供養(yǎng)的,為他們服務的人員怎么會說出這樣反客為主的話,而且指名道姓地評說國家領導人的行事作風也不符合其治倫理與職業(yè)道德;(2)他們怎么會有那么大的自信?是恐嚇還是蔑視?是誰賦予了他們這樣的底氣?需要我們仔細分析。順便說一句,醫(yī)院中的傷者,迄今為止醫(yī)藥無著,尚無任何級別的領導慰問,案件告破似乎遙遙無期,最終不了了之。丟人!

  13.推土機推不出治,推不出和諧會,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反而可能推出不和諧,推出不穩(wěn)定,推出,推出流血,推出民對立,推出對府尤其是基層工作人員的不信任,推出濰坊市數(shù)十年來苦心孤詣慘淡經(jīng)營出來的良好的形象毀于囂囂眾口。您可以認為推出了新濰坊乃至新中國,但卻把我的家推沒了!老百姓的聲音作為個體固然無足重輕,可以輕易過濾乃至封,但是對立與仇怨的種子一旦生根,便會迅速彌漫。我們不想看到風箏會會場上的圍堵,令友邦驚詫;不想看到府辦公大樓門前的圍攻,令行人駐足;不想看到高樓林立的城市但卻有成百成千成萬腳無立錐頂無片瓦的村民——他們沒有保,沒有養(yǎng)老金,不是市民,而只是無地的農民。孰為為之,誰令至之,悠悠爾心,亦何可言?

  14.您可能不知道拆遷的詳情,您可能不知道征地的內容,您也可能不知道安置的方案,后兩點我與您一樣,但有人知道,您領導下的行序列的工作人員知道,村民們知道,公平與否,有人知道。事實是,我家的房子被推倒了,沒有人跟我打招呼,村民被傷了,沒有人負責。要查明很容易,古有明訓,兼聽則明。不知者或責有可逭;縱容者則涉嫌瀆職;參與者應明刑律典。如果一味和光同塵,甚或希求分一杯羹,事涉萬千村民,恐難一床錦被蓋住。對此,想必您有更深更全面的體會。

  15.承蒙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對我及我父母的關照。我目睹了村民數(shù)次,七個月來不斷地抗爭,也目睹與耳聞了府的不作為與察系統(tǒng)面對強拆時的局外中立。我在想,如果拆遷是公平的,就不會有村民采取這種方式維權,當然不排除可能存在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眼中認定的刁民,頑固分子,千古罪人,但數(shù)十戶幾百戶的人,那么多的淚水,擺在眼前的傷者,一疊疊的舉報材料,換成是您,作何感謝?設身處地換位思考,恐怕唯有不公才能解釋一切,不平則鳴。我可以不發(fā)一言,明哲保身,可以躲進小樓,衣食無憂。家里的房子對我來說,感情大過物質,不靠它我照樣可以養(yǎng)活我的父母。但作為知識分子,整個世界只要有一人不自由,自己便不是自由的。我并不是旁觀者,亦非局外人。我曾就父母的房子拆遷問題的協(xié)商見過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也談過,說實話,某些人令我很失望,跡近無賴,口無遮攔,滿嘴許愿,毫無誠意,當然,為了安全自保起見,我保留了全部的錄音,以備不虞。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許諾過不強拆,但事實給了否定回答;您所領導的行序列的基層員親口告訴我這是村民自主自愿的拆遷,絲毫沒有強迫,還信誓旦旦地發(fā)誓,自己是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沒有絲毫的個人利益在里面,但事實又給了否定回答;而且更為有意思的是,某些許愿發(fā)誓前來做工作的人竟因經(jīng)濟及個人問題進了監(jiān)獄。聽其言則需觀其行,口惠而實不至則有損國家名器,對此,負責任的府及其領導人是應該追責的。是否能用文明誠信說服您治下的村民呢?順便說一句,自從11月17凌晨事件以后,我對他們這些人的反應就兩個字——無論是生理還是心理的——惡心。

  16.面對的村民,面對遭受不公求助無門的村民,面對無地無房無依無靠的村民,面對一口許諾明年可以搬進新房但卻無絲毫擔保與白紙黑字的契約的村民,不知您作何感想?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與雇用人員中會有某些人彈冠相慶,伴隨著推土機與村民眼淚的震耳鞭炮聲足以說明這一點。我只能對他們說,我與你們一樣無權無勢,沒有能力解決你們的問題。但我需要告訴您及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乃至雇用人員的是,村民們選擇了,選擇了訴訟,選擇了法律途徑,代表了對我們這個國家、府和法律的信賴,這也是我作為一個法律研習者與工作者聊以自慰的地方,但是,如果在窮盡這些手段之后,因為種種人為的因素的阻撓而達不到預期的公平合理之目的后,唯有恒產(chǎn)者方有恒心,無依無靠無房無地無錢無糧無尊嚴無幸福的人恐怕只能在汽車彈與催淚瓦斯之間做出選擇了,伏尸兩具,血流五步,雖非壯烈,但卻令人感動。當然這是任誰也不愿意看到的。

  17.目前中國存在的問題,并不是您能解決的,但在您的轄區(qū)內發(fā)生的問題,卻是您能處理妥當?shù)?。無所限制的公權力在拆遷方面長驅直入、無所掩蔽,制造了無數(shù)的人間悲劇?;蛟S因為某種因素,您形格勢禁,泥足深陷或難以持中,但您能夠做到的而且我相信也是您奉以為準則的是不在您的轄區(qū)內增加一起人間悲劇。至少,使已經(jīng)發(fā)生的悲劇與不公得到補償與糾正。

  18.中國古語,公門之中好修行。我想請您向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與雇用人員轉達一個“一厘米主權”的法治理念。在柏林墻推倒的前兩年,東德一個名叫亨里奇的守墻衛(wèi)兵,開槍射了攀爬柏林墻希圖逃向西德的青年克利斯。在墻倒后對他的審判中,他的律師辯稱,他僅僅是施行命令的人,基本沒有挑選的權利,罪不在己。而法則指出:“作為察,不施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然而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自動承擔的良心義務。這個世界,在法律之外還有‘良心’。當法律和良心抵觸之時,良心是最高的行動原則,而不是法律。尊崇性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準繩?!蹦阌邪褬尶谔Ц咭焕迕椎闹鳈?amp;mdash;—在那個萬不得已的局勢下,打,但應當故意打不準——不把人家打,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這也是最高境界的良心。任何人都不能以“聽從命令”為借口,去跨越道德倫理的底線。這就是“一厘米主權”的道德義務,否則就必需承擔罪責。同樣,我希望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與雇用人員明白,城市的規(guī)劃是可以做的科學合理的,拆遷的補償在保障應得利益的前提下是可以做的相對公平的,勸說的方式是可以和風細雨以理服人的,推土機的履帶是可以斷開的,卡車的引擎是可以出故障的,刀在人身上的位置也是可以選擇的,尤其是最后這一點,為了每天200元人民幣的報酬而操刀,莫如回頭望一望自家的房子,明天是不是也有人在做與你同樣的事情。同時,為什么與我的書過不去呢?

  19.中國歷史自兩以來,千年土地八百主,地是主人人是客,富不過三代,窮不到百年。按照歷史經(jīng)驗的觀察,雖然不能保障五百年必有王者興,但是一個家庭或家族幾代之內正常發(fā)展,必會有俊彥崛起于孤寒,大致是可信的。今天無助的村民,怨憤所積,情郁于中,不會永遠處于會的底層;今天可以呼風喚雨的某些人,明天未必風光依舊。所以和諧會的意蘊便在于化解會戾氣,實現(xiàn)代際治的穩(wěn)定。而不是說“我后,哪怕洪水滔天”。東漢范滂臨刑前對他的兒子說;“吾欲使汝為惡,則惡不可為。使汝為善,則我不為惡。”試想,我所在的村子,周邊是幼兒園,小學,中學,每天孩子們尤其是幼兒園的孩子們看到一幕幕的上述景象,作為長者,作為兄輩父輩,如何去回答他們的問題—— “那些人為什么打人?他們的房子被誰拆了?”您與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與雇用人員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嗎?我洗耳恭聽。

  20.法律人非常敬重的江平先生對面當下法治的大環(huán)境,能做的只是吶喊;但被強制拆遷的村民們連吶喊都做不到,他們的聲音太容易被屏蔽,被過濾,所以,您可能會聽不到這些聲音。匯報給您的材料看起來會非常的合理。但是我希望您能夠聽到我的這些聲音,推土機的聲音,因為在構造原理上,它與坦克是一致的。

  21.先賢有云:“四境之內有一民不安,則守牧之責也?!睘H坊古稱濰縣,自明迄清凡五百余年,所歷知縣凡以百數(shù),而至今為鄉(xiāng)民所念念所稱道者,為鄭燮鄭板橋,“衙齋臥聽瀟瀟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迄今為止,尚未有任何一位守土長在聲望上超越板橋先生。我們是不是需要反思一下呢?

  22.我父母的房子終于被推倒了,推土機推的,行動果決迅速,設備保障有力,效率高超利落,極具專業(yè)水準。厲害!之前幾天家中常有質地堅硬的塊狀物體無端飛入,不知系何人所為;前后院已成排泄物聚集之地,玻璃全碎,想必市府是要創(chuàng)設衛(wèi)生城市,拆遷現(xiàn)場也講究歸類整理——顯見家鄉(xiāng)公共管理水平大有提高,我輩遠在京華,亦有榮焉。德國波茨坦有座磨坊,是威廉大帝時期遺物,也是事涉拆遷,風能進雨能進,就是國王不能進,數(shù)百年來安之若素,此磨坊只系傳聞,我沒有親見。北京長安街側有座三味書屋,經(jīng)二十余年風雨,事涉拆遷,風能進雨能進,就是城管不能進,我是它的義工,這是我親見。我家的房子當初建的很堅固,完全可以繼續(xù)使用五十年,除地震情況外不會無故坍塌,而且今年春天已經(jīng)有六雙燕子做窩,充滿生機,養(yǎng)有兩只狗,一大一小,很可愛。只不過,沒有了。

  23.為了能使我及我父母和村民們的聲音被您聽到,我以掛號信和特快專遞的方式在寫完本公開信的第一個工作寄給您,使您知曉這封信,相關的證據(jù)在您決定進一步調查之時自會有村民提供;屆時可以判斷拆遷問題之所在,公平與否,有無違法亂紀,并望查明我家房屋為何會倒掉,如何善后;但是,基于我先前與您所領導的行序列中的基層員與雇用人員打交道的經(jīng)驗,尤其是以法定方式正式提交的信息公開申請五個月以來,雖有市發(fā)改委等個別部門做肯定之回復,但其余石沉大海,與您的市長熱線的通話或是盲音,或是被告知不作為,或是態(tài)度極為惡劣,直言不人不受理,至今沒有收到任何書面答復——這大大影響了您在我心目中預定的形象,足令我輩心寒;同時,也是基于對行機關僚作風的深惡痛絕——扣除學十年,我在濰坊生活過二十年,應該比您具有評價此地僚機關的優(yōu)先性——我將以公開信的形式在掛號信與特快專遞之后將其公之于眾,促成您對此事的了解與關注,也算是我輩在外學工作的濰坊人對于家鄉(xiāng)形象的維護與貢獻。

  24.作為一介布衣,恪盡公民責任,所做唯有發(fā)聲,唯有呼吁,使更多的人知道發(fā)生過的不公與不義;至于呼吁后的結果,或許更糟,或許好轉,或許難言;我所能做的只是盡我所學所能使之在盡可能多的媒體、網(wǎng)絡及府機關中知曉,以此促成您及相關人等對于拆遷問題的關注,使無助百姓不至對法律完全失望,因為不公只有置于陽光之下才能加以克服。若您或您的屬下認為需要媒體公關,大可占領天涯,設或跨省北上,欲加有詞,那么,我亦不閃不避,正襟恭候,以待水落石出,圓滿解決。若需訴訟,我將積十年研法所學,盡力以赴。但我善意提醒,莫要動用公帑,一切請自行埋單,因為公帑之中亦有村民一份納稅錢。我確信,所陳諸項,并無夸張或涉嫌構謗,因為信的開頭我已經(jīng)說明了,“這封公開信并不是專門寫給您的”,只是因您所擔任的公職而以您為收信人而已。作為工學博士的您,面對我家房子遺址上滿地狼藉的書本,做何感想?

  25.我會保留并堅持運用一切可行手段,包括法律之公力救濟與個人之私力救濟,亦包括靈活處置之相關必要手段,務必使法律所賦予我及村民的權利得到維護,面對侵害要有個說法,有個交待;我不會放棄任何努力,債務或可過期,但怨憤卻不會在公正降臨前消逝。如若毫無原則的以德報怨,泯卻恩仇,則何以抱德?愿市長先生有以教我。

  26.我個人研習法律近十年,希望并不斷呼吁以非暴力方式化解會戾氣,推進國家漸進式民主之發(fā)展,落實法治理念,并對國家前途抱有審慎之樂觀態(tài)度。但您治下之行為恰恰與我之努力與預期相反,我甚至懷疑,您所治下之濰坊是不是要以制造一場辛亥革命的方式紀念辛亥革命?若如此,主持者無異于自毀基石,當以叛國之名受審。

  27.與他人相比,尤其是與村民們相比,從某種意義上說,我是幸運的,清華選擇了我,我可以選擇出國,可以移民,可以用腳投票,可以楚材晉用,可以獲得高薪,也可以隨波逐流,但是,我決不放棄自己的家人、房子和權利。在公正面前不會也不允許妥協(xié)。事情不會隨著時間慢慢被遺忘,不會像沒有發(fā)生過一樣,所以,我想請您轉告您認為值得與應該轉告的相關人等,請他們祈禱我不要順利學成,不要有出人頭地的一天,不要有發(fā)出足夠的聲音以至使他們?yōu)殡y的時候,不要使我有用腳投票的可能,因為我會追究每個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除非我和村民的事情得到妥善解決,否則,絕不會像沒有發(fā)生過一樣。倒掉的房子就如剪短的臍帶,切斷了我對濰坊的歸屬感,生于斯長于斯,卻無法立足于斯,是誰之過?

  28.我希望見到建設性的意見與建議,抱有誠懇的態(tài)度與協(xié)商精神處理相關事件,使責任得到落實,過錯得到追究,損害得到補償。請公開所有能夠公開的事情,請給我一個法律依據(jù),也請用文明說服我。做與不做,在于自己,成與不成,在于上天。

  29.我雖是無神論者,但信報應。報應不爽,從未騙人,只在于時間早晚而已。書生不會開推土機,不會拿刀橫行,但書生會寫歷史,這就足夠了。

  30.圖片太血腥,場面斯文全無,為顧存顏面,不附上。若您想看,隨時寄奉。

  31.人在做,天在看。

  書不盡言,來日方長。

  即頌

  文祺!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研究生

  王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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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

本來拆遷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情,但不關心人民群眾的安危開始施行所謂的強制拆遷,怎能是好事!市長應該聽聽民眾的聲音!下面學習啦小編整理了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歡迎大家閱讀。 拆遷致市長的一封信篇一 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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