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阿里納斯條款
NBA籃球場上有很多的條款,你了解多少呢?今天學(xué)習(xí)啦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什么是阿里納斯條款,歡迎閱讀。
阿里納斯條款
”Gilbert Arenas規(guī)則“ — 第二輪新秀作為受限制自由球員,邀請合同(Offer Sheet)的第一年薪金不得超過當(dāng)年的中產(chǎn)階級條款(第二輪新秀的原球隊只要有中產(chǎn)階級特例就能match任何合同),通過這樣的辦法限制第一年的薪金以保證球員最先的球隊能夠通過引用早鳥條款,或中產(chǎn)階級條款給球員提供相應(yīng)的合約。
從在此合約中第二年的薪金就受到了最大漲幅8%的限制;第三年薪金則能夠大幅度提高,它可以是球隊執(zhí)行選擇權(quán)所能提供的最高薪金,且不受平均薪金規(guī)則的制約。在第三個賽季之后,薪金的最大漲幅(包括跌幅)為第三年的6.9%。如果球隊能提供的最高薪金是不違反前兩個賽季的規(guī)定的話,合約中可以只說明第三個賽季薪金的最大漲幅。同時,合約中所提供的薪金必須是有擔(dān)保的,且不包含其他任何形式的獎金。
如果第三年的漲幅超過了8%的標(biāo)準(zhǔn),聯(lián)盟就會為球隊設(shè)置一個附加的限制。為了能夠確定球隊能夠支付的最高薪金的尺度,他們不僅確認(rèn)是不是第一年的薪金符合標(biāo)準(zhǔn),他們必須確認(rèn)整個合同期的平均薪金都低于最高薪金。舉例說明,一個球隊距離最高薪金有800萬美金的空間,他必須保證3年的合約總額不超過2400萬,4年不超過3200,5年不超過4000萬。如果合約沒有寫明第三年的漲幅可高于第一年薪金的8%,那球隊只能將第一年的薪金控制在最高薪金之下了。
綜上所述,如果一個球隊距離最高薪金還有1100萬美金,他想提供一份5年期的合約,其中第三年薪金要大幅度增長,他能提供的總薪金是5500萬。如果平均薪金是500萬,那第二年就是540萬(增長8%),還剩于4460萬要分配給剩下的3年。第4年,第5年的漲幅為6.9%,最后的合同就像這樣了:
Season Salary(單位:million) Notes
1 $5.0 Average salary amount
2 $5.4 8% raise over season 1
3 $13.907 This is the amount that yields $44.6 million over the
final three seasons with 6.9% raises*
4 $14.867 Raise is 6.9% of season 3 salary
5 $15.826 Raise is 6.9% of season 3 salary
Total $55 Average is $11 million, which equals the team’s cap room
賽季 薪金(單位:萬) 說明
1 500 平均薪金
2 540 比第一年增漲8%
3 1390.7 4460萬分3年,存在6.9%的漲幅
4 1486.7 比第三年增漲6.9%
5 1582.6 比第三年增漲6.9%
總額 5500 平均每年1100萬,和球隊的薪金空間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