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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曬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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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7800元工資。”3月6日在政協經濟界別小組討論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投資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陸啟洲的一句話引起熱議。

  去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yè)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會議強調,堅持分類分級管理,建立與中央企業(yè)負責人選任方式相匹配、與企業(yè)功能性質相適應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嚴格規(guī)范中央管理企業(yè)負責人薪酬分配。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后,薪水真的只有“每月7800元”這么少?昨日,陸啟洲以及多位央企負責人詳述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細節(jié)。

  央企領導的薪酬構成?

  薪酬分三塊 7800系月基本工資

  陸啟洲表示,由中央任命的干部,薪酬分三部分。一個是基礎薪酬,就是每個月可以拿到的月薪。第二個是年薪,如果中央下達的各項指標都完成了,第二年會一次性發(fā)放前一年的年薪,也叫績效工資。第三個是中長期激勵,中央企業(yè)負責人一般三年一個任期,任期結束后,會對這三年進行考核,然后再一次性發(fā)放這部分薪酬。

  陸啟洲稱,央企負責人的薪酬是這三部分累加所得,跟其他職工的工資構成是不一樣的,職工的工資就是按月發(fā)放的。陸啟洲進一步解釋道,之前提到的7800元的說法,是每個月的基薪。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認為,央企高管的薪水到底是高還是不高,需要從不同角度理解。“沒有限薪的時候,我的工資超過100萬,具體講,年收入含稅在一百二三十萬。但是我們在國際上開會,有些經營水平還不如我的人,他拿的是我的幾十倍。這么講,我就低了。但是跟中國的老百姓比,有的溫飽還沒有解決,農民工一年幾萬塊錢,我的工作條件這么好,從這個角度講,給我這些也不少了。”

  改革后薪酬降了多少?

  以前最高80萬 現在一年50萬

  去年年中,有傳聞說,央企負責人年薪一律不準超過60萬。當然,這一說法并沒有得到官方回應。那么央企限薪,到底限多少?

  陸啟洲說,就個人而言,薪酬改革對他的影響其實并不大。他告訴記者,原來他的基薪也不高,每個月12000至13000,這是按照本企業(yè)職工平均工資的兩倍來定的。改革后,則按照全社會平均工資的兩倍來定薪,所以比原來低了一點。但與此同時,中長期激勵的比例加大了,所以總體算下來,影響不大。

  據他透露,如果績效、中長期激勵都完成,他現在一年可以拿到50萬元多一點(稅前,以下同)。同時,各個企業(yè)的規(guī)模系數、難度系數都不一樣,需要乘以這個系數,所以每一個企業(yè)都是不一樣的。總的來說,與改革之前相比還是要低一點。他說,此前他最高年度曾經拿過80多萬,最低年度也只拿到五十幾萬。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董事長賀同新稱,按照2014年的稅前數字,他的薪水大約下降了45%到50%。如果干得好,會再好一點。

  央企員工是否也降薪?

  中央任命干部降薪 基層工資漲

  新華社此前曾報道稱,今年初開始實施的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主要涉及中央企業(yè)中由中央管理的負責人,包括企業(yè)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監(jiān)事長以及其他副職負責人。改革后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薪酬水平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到8倍。

  高管限薪了,是不是其他員工也要跟著降?

  陸啟洲介紹,企業(yè)薪酬改革分兩個部分,除了由中央任命的高管,還有一部分是企業(yè)職工,但這部分的改革還沒有啟動,目前仍沿用原來的模式,就是月工資制度和年終獎。而這種模式可能會出現倒掛的現象。他所在集團二級企業(yè)的領導,在目前的考核機制下面,有可能比集團高管更高。“我們有一個二級企業(yè)的負責人,去年拿到200多萬,還有一個老總,因為沒有完成績效,就被裁掉了,這都是市場化的。”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電網公司董事長劉振亞說:“我是我們公司降得最多的。但整體工資總額是給定的,所以基層員工的收入會提高。” 新京報記者 趙嘉妮

  觀點

  國企高管薪酬應與貢獻結合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首任會長鄭功成表示,國企高管的薪酬改革過程中,既要體現國企高管收入合理分配,又要縮小高管和普通員工的收入差距。同時,國企高管的薪酬與同級公職人員收入不能差距太大。

  對于如何改革,鄭功成認為,國企高管薪酬改革應和他的身份、高管的產生方式相符。比如,按照黨政干部方式任免的高管,應當參照黨政干部的薪酬來進行改革,而按照市場機制聘用的高管,像職業(yè)經理人,應該在服從市場規(guī)律的情況下進行改革。

  鄭功成說,國企高管的薪酬改革還應更多地與其在企業(yè)中所做出的中長期貢獻結合。鄭功成建議可以按照分配股權配額的方式,對國企高管進行激勵。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不能簡單降工資激勵機制要跟上

  全國人大代表、寶鋼集團韶關鋼鐵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余子權認為,國企負責人薪酬體制改革是必要的,改革應該考慮兩個方面:一方面,負責人的能力與其薪酬是否匹配,跟一般員工工資的差距是否合理;另一方面,也應該形成激勵,讓人才脫穎而出、留得住人才,“有些行業(yè),沒有一定的高薪,是留不住人的。”

  余子權認為,不能簡單把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等同于降工資,“要把他們的工資砍下來,這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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