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公民問責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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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紅竹1由 分享
摘要:公民問責是行政問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快速發(fā)展的互聯網絡對我國公民問責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應當充分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公民問責健康發(fā)展,其對策主要包括:利用網絡優(yōu)勢,拓寬公民問責渠道;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公民知情權;利用網絡優(yōu)勢,培育公民問責文化;加強網絡引導與管理,保障公民問責健康發(fā)展。
關鍵詞:網絡 公民問責 問責文化 政府信息公開
公民問責是行政問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公民針對各級政府及其公務員承擔的職責和義務的履行情況而實施的、并要求其承擔否定性結果的權力監(jiān)督活動。具體地說,就是指以公民為行政問責的主體,以實現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為目的,以政府及其公務員為對象,以批評、建議、檢舉、揭發(fā)、申訴、復議、訴訟等公民權利的行使為手段,對政府及其官員履行責任情況所實施的監(jiān)督和責任追究。①公民問責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應有之義,對于完善我國行政問責、保障公民政治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第2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指出,截至2009年12月,我國網民規(guī)模已達3.84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28.9%,互聯網普及率在穩(wěn)步上升。②快速發(fā)展的互聯網絡對我國公民問責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2008年6月20日,胡錦濤來到人民網,與網友“零距離接觸”,點燃了中國公民的網絡問責熱情。此后,從云南“躲貓貓”到“抽天價煙房管局局長周久耕”、從“記者博客舉報山西潰壩”到“孫中界被釣魚執(zhí)法”、從廣州市財政局網上公開部門預算到中紀委監(jiān)察部、最高檢等部門開通全國舉報網站……網絡問責如星火燎原,迅猛發(fā)展,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努力探討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公民問責健康發(fā)展的對策,對于完善我國行政問責制度、鼓勵公民積極進行政治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利用網絡優(yōu)勢,拓寬公民問責渠道
第一,利用網絡平臺暢通傳統(tǒng)的公民問責通道。傳統(tǒng)的公民問責方式,一般包括向各級政府進行來信來訪,向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進行舉報,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報社、電視臺等傳統(tǒng)媒體揭露事實真相等。當前,應當充分利用現有的電子政務系統(tǒng),實現行政、紀檢監(jiān)察、檢察等機關的網絡舉報功能。2009年,中組部、最高檢、中紀委監(jiān)察部相繼開通或更新了全國舉報網站,促進了公民問責的發(fā)展,但還存在一些問題:網站穩(wěn)定性不夠,經常上不去打不開;一般要求實名舉報,使人望而卻步;接受舉報后往往轉交舉報地進行調查,增加了舉報人的風險并且容易出現官官相護;接受舉報后的調查處理情況不透明;等等。當務之急,是繼續(xù)完善這些網絡問責通道:加強網絡舉報系統(tǒng)的技術支持;允許并重視匿名舉報;對舉報線索認真調查核實,盡可能實行異地調查;網上公布調查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二,鼓勵和支持民間網絡問責平臺的建設。民間網絡問責平臺指互聯網上的各種論壇、博客、專門網站等,這些平臺因為更為開放、自由,所以受到網民的歡迎和青睞,人氣很旺。一些影響較大的網絡問責案件如周久耕案、孫中界案等,都是在天涯論壇等網絡論壇發(fā)帖質疑,從而形成網絡民意,推動事情向前發(fā)展,直至最后得到公正處理。此外,還有許多民間監(jiān)督網站也在努力推動公民問責的發(fā)展。如中國民間輿論監(jiān)督網、中國民告官網、反腐敗網哨等,這些網站為公民問責提供了問責平臺和法律援助,但由于涉及較為敏感的社會問題而經常遭到關閉。以中國民間輿論監(jiān)督網為例,它由“中國民間輿論監(jiān)督第一人”李新德創(chuàng)建,因為成功報道了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案、河北省“國投公司董事長死亡調查”案、“舉報人李文娟”案等而聲名鵲起。但也因為報道這些敏感事件而經常被關閉查封,只得不斷“打游擊”。給予這些民間監(jiān)督問責網站以合法地位,保障其政治權益,發(fā)揮其積極作用,是促進網絡問責的重要方面。
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公民知情權
知情是問責的前提,正如列寧所言:“沒有公開性而來談民主是很可笑的。”公民只有能夠準確、及時地獲取信息,才能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評判監(jiān)督,提出行政問責。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程度不高、范圍有限。網絡的普及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一條便捷通道。2008年我國開始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并把1999年定為政府上網年。但從近幾年的統(tǒng)計數據看,網上信息公開的優(yōu)勢并未真正發(fā)揮出來,明顯存在著內容空洞、流于形式等問題。應當采取措施將網絡信息公開落到實處。
第一,充實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盡管各級政府已基本建立了信息公開網站,并設立了齊全的分類目錄,但往往只有一些管理規(guī)定、辦事制度之類的公告,而財政報告、行政收費等關鍵目錄下,沒有任何內容,只是空頭擺設。因此,要盡快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規(guī)則,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時限及程序等,然后認真落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理念,把應當公開的信息特別是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信息諸如政策決策、財務狀況等及時在網上公開。
第二,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網絡具有傳播速度即時性和傳播范圍無邊界性的優(yōu)點,可以隨形勢的發(fā)展,及時迅速地報道重要信息。例如,在美國政府網站上,你可以瀏覽到幾小時前才謝幕的國會辯論記錄,包括參眾兩院的報告和議員的講演。但是目前我國政府網站政府信息更新非常不及時,甚至常年不更新。為此,必須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建議由國務院辦公廳成立全國信息公開監(jiān)督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jiān)督全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設立電話、網絡等舉報通道,如果公民發(fā)現政府信息公開存在內容不全、更新不及時等問題,即可進行舉報,充分發(fā)揮公民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作用。
第三,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更多地賦予公民以信息請求權。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但當前我國的信息公開主要是主動公開,應當通過網絡,努力培養(yǎng)公民的知情權意識,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權利。政府應當在網上設立申請信息公開的便捷通道,以方便公民依法獲取相關信息。目前,各級政府在這方面做得還很不到位。例如,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后,“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李德濤以公民身份向十五個國家部委和十八個地方財政局,如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成都等城市提出申請,要求公布部門財政預算,但只有深圳市對他公布了財政預算。2009年,他繼續(xù)向這些單位提出公布預算申請,十八個地方政府中,只有廣州市按申請在網上公開了部門預算,而上海市則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十五個國家部委中,只有環(huán)境保護部公開了部門預算,而國家發(fā)改委則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③可見,各級政府部門關于信息公開的理念和實踐急需加強。
利用網絡優(yōu)勢,培育公民問責文化
問責文化是公民問責的思想基礎,公民問責的健康發(fā)展有賴于公民問責文化的培育。利用網絡資源的豐富性和獲取資源的便捷性,可以幫助公民獲取問責理念和知識,培育公民問責文化。
第一,利用網絡培育公民問責理念。由于公民問責文化的缺失,我國公民普遍缺乏問責意識。面對行政機關和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只要不侵害自己的利益,就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使自己的切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一般也是盡量忍讓,不會主動問責。網絡問責的興起,逐漸使許多公民意識到自己也有問責的權利,意識到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員們也是可以被老百姓舉報、揭發(fā)、問責的,從而提高了公民的問責意識和理念。應該充分利用網絡優(yōu)勢,宣傳公民問責的基本理念,例如在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的網站和一些綜合性網站上,廣泛介紹公民問責的權利、意義、眾多案例等,鼓勵公民積極參與問責。
第二,利用網站資源的豐富性宣傳公民問責知識,提高公民問責能力。公民擁有了問責的意識以后,還要有問責的基本知識,例如問責的渠道有哪些?受理機關有哪些?各個問責受理機關受理案件的范圍有哪些不同?應當怎樣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問責方式?問責的程序是什么?在問責過程中如何保護自己而不至于受到打擊報復?這些最基本的常識直接決定著公民問責的熱情和效果。利用網絡的優(yōu)勢,可以在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組織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廣泛宣傳問責的常識,公布公民問責的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以促進公民問責知識的普及和問責能力的提高。此外,還有許多熱心公益事業(yè)的網民建立了一些民間網站、博客等,努力宣傳公民問責的法律法規(guī)、基本常識,并有記者、律師等專業(yè)人士幫助公民進行問責,應當充分發(fā)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加強網絡引導和管理,保障公民問責健康發(fā)展
網絡促進了公民問責的發(fā)展,但在此過程中也產生了無中生有、惡意誹謗等侵犯公民正當權益的行為和一些幕后交易等不正當行為,為了保障公民問責的健康發(fā)展,必須加強對網絡的引導和管理。
第一,加強網絡倫理建設,樹立責任意識。網絡倫理是指網民、網站等網絡活動主體在網絡世界里應當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如同現實世界的人必須遵守法律和道德一樣,網絡世界也必須恪守基本的規(guī)范,如健康、文明、誠信等。對廣大網民、網站等進行倫理教育,使其樹立責任意識,對于公民問責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教育網民在利用網絡參與問責時,必須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用事實、用證據進行問責,而不能道聽途說、以訛傳訛,更不能利用網絡進行誹謗陷害、發(fā)泄私憤等,否則,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一些商業(yè)網站來講,更要注意遵守職業(yè)道德,秉承真實、客觀、公正、全面的理念,不能為了片面追求點擊率和轟動效應而盲目發(fā)帖、轉載不實信息。
第二,加強對網絡輿情的引導。政府要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加強與民眾的互動,傾聽民眾心聲,密切關注網絡輿情,一旦發(fā)現問題要快速反應、正確引導和應對。特別要注意疏導網民的負面情緒,如果部分網民過于偏激或者極端的情緒占了上風,經過網絡的快速傳播可能會形成網民的群體情緒,造成惡劣影響。當網民對政府和社會問題提出質疑和問責時,政府要利用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渠道,就所涉及的事件及時發(fā)布客觀權威的信息,澄清事實,消除疑慮。另外,要充分利用傳統(tǒng)媒體的優(yōu)勢,加強傳統(tǒng)媒體對網絡輿情的引導。傳統(tǒng)媒體如《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在群眾中擁有較強的影響力和公信力。近年來,各大傳統(tǒng)媒體都建設了自己的網上信息交互平臺,如人民網、光明網、新華網等,同時還設立了強國論壇、光明論壇等,關注社會和網絡熱點。相對于商業(yè)網站和民間網站來說,傳統(tǒng)媒體在權威信息的獲取、調查訪問的渠道和經驗,在專業(yè)的記者、編輯隊伍方面都具有獨特的優(yōu)勢,因此,當出現網絡問責事件時,傳統(tǒng)媒體應當緊跟熱點,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進行深入調查、追蹤,及時發(fā)布準確、客觀、詳實的報道,以引導網絡事件向健康方向發(fā)展并最終得到解決。
第三,要加強對網絡輿論問責的管理。由于網絡的匿名性特點,使部分網民不負責任,在網上發(fā)表不實言論,經網絡迅速傳播后,會形成很壞的影響。對于那些隨意誹謗、攻擊他人的言行要進行嚴肅處理。同時,一些商業(yè)網站為了吸引網民,追求點擊率而不辨信息的真假,大肆傳播一些虛假信息,嚴重侵害了相關當事人的利益,應當對此類網站進行整治、懲罰和取締,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最近《人民論壇》雜志在“中國官員的網絡恐懼”組文中報道了“網絡風暴”背后的一些負面現象:個別人為了私利故意發(fā)布不實信息制造熱點,然后收取投訴者的“宣傳費”;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為了讓主流網站刪除相關負面帖子而對其進行“公關”,網站則在嘗到甜頭之后,在市場化逐利本性的推動下,又有意識地制造更多的“風暴”。這些不良傾向必須加以有效管理、規(guī)范和制止,否則很可能會異化網絡生態(tài)。④
注釋:
①吳興軍:《政府善治視閾下的公民問責》,《科學社會主義》,2009(3)。
?、隍v訊科技網:http://tech.qq.com/zt/2010/cnnic25/
③網易新聞:http://news.163.com/09/1101/22/5N2LL8RC00012INK.html
?、荜愱柌ǎ骸墩l是“網絡風暴”幕后推手》,《人民論壇》,2010(5)(上)。
關鍵詞:網絡 公民問責 問責文化 政府信息公開
公民問責是行政問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公民針對各級政府及其公務員承擔的職責和義務的履行情況而實施的、并要求其承擔否定性結果的權力監(jiān)督活動。具體地說,就是指以公民為行政問責的主體,以實現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為目的,以政府及其公務員為對象,以批評、建議、檢舉、揭發(fā)、申訴、復議、訴訟等公民權利的行使為手段,對政府及其官員履行責任情況所實施的監(jiān)督和責任追究。①公民問責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應有之義,對于完善我國行政問責、保障公民政治權利具有重要意義。
《第25次中國互聯網絡發(fā)展狀況統(tǒng)計報告》指出,截至2009年12月,我國網民規(guī)模已達3.84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28.9%,互聯網普及率在穩(wěn)步上升。②快速發(fā)展的互聯網絡對我國公民問責產生了廣泛而深刻的影響。2008年6月20日,胡錦濤來到人民網,與網友“零距離接觸”,點燃了中國公民的網絡問責熱情。此后,從云南“躲貓貓”到“抽天價煙房管局局長周久耕”、從“記者博客舉報山西潰壩”到“孫中界被釣魚執(zhí)法”、從廣州市財政局網上公開部門預算到中紀委監(jiān)察部、最高檢等部門開通全國舉報網站……網絡問責如星火燎原,迅猛發(fā)展,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努力探討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公民問責健康發(fā)展的對策,對于完善我國行政問責制度、鼓勵公民積極進行政治參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利用網絡優(yōu)勢,拓寬公民問責渠道
第一,利用網絡平臺暢通傳統(tǒng)的公民問責通道。傳統(tǒng)的公民問責方式,一般包括向各級政府進行來信來訪,向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進行舉報,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向報社、電視臺等傳統(tǒng)媒體揭露事實真相等。當前,應當充分利用現有的電子政務系統(tǒng),實現行政、紀檢監(jiān)察、檢察等機關的網絡舉報功能。2009年,中組部、最高檢、中紀委監(jiān)察部相繼開通或更新了全國舉報網站,促進了公民問責的發(fā)展,但還存在一些問題:網站穩(wěn)定性不夠,經常上不去打不開;一般要求實名舉報,使人望而卻步;接受舉報后往往轉交舉報地進行調查,增加了舉報人的風險并且容易出現官官相護;接受舉報后的調查處理情況不透明;等等。當務之急,是繼續(xù)完善這些網絡問責通道:加強網絡舉報系統(tǒng)的技術支持;允許并重視匿名舉報;對舉報線索認真調查核實,盡可能實行異地調查;網上公布調查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二,鼓勵和支持民間網絡問責平臺的建設。民間網絡問責平臺指互聯網上的各種論壇、博客、專門網站等,這些平臺因為更為開放、自由,所以受到網民的歡迎和青睞,人氣很旺。一些影響較大的網絡問責案件如周久耕案、孫中界案等,都是在天涯論壇等網絡論壇發(fā)帖質疑,從而形成網絡民意,推動事情向前發(fā)展,直至最后得到公正處理。此外,還有許多民間監(jiān)督網站也在努力推動公民問責的發(fā)展。如中國民間輿論監(jiān)督網、中國民告官網、反腐敗網哨等,這些網站為公民問責提供了問責平臺和法律援助,但由于涉及較為敏感的社會問題而經常遭到關閉。以中國民間輿論監(jiān)督網為例,它由“中國民間輿論監(jiān)督第一人”李新德創(chuàng)建,因為成功報道了山東濟寧“下跪副市長”案、河北省“國投公司董事長死亡調查”案、“舉報人李文娟”案等而聲名鵲起。但也因為報道這些敏感事件而經常被關閉查封,只得不斷“打游擊”。給予這些民間監(jiān)督問責網站以合法地位,保障其政治權益,發(fā)揮其積極作用,是促進網絡問責的重要方面。
利用網絡優(yōu)勢,促進政府信息公開,保障公民知情權
知情是問責的前提,正如列寧所言:“沒有公開性而來談民主是很可笑的。”公民只有能夠準確、及時地獲取信息,才能對行政機關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評判監(jiān)督,提出行政問責。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程度不高、范圍有限。網絡的普及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一條便捷通道。2008年我國開始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并把1999年定為政府上網年。但從近幾年的統(tǒng)計數據看,網上信息公開的優(yōu)勢并未真正發(fā)揮出來,明顯存在著內容空洞、流于形式等問題。應當采取措施將網絡信息公開落到實處。
第一,充實政府公開信息內容。盡管各級政府已基本建立了信息公開網站,并設立了齊全的分類目錄,但往往只有一些管理規(guī)定、辦事制度之類的公告,而財政報告、行政收費等關鍵目錄下,沒有任何內容,只是空頭擺設。因此,要盡快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實施規(guī)則,細化信息公開的內容、范圍、時限及程序等,然后認真落實。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理念,把應當公開的信息特別是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熱點信息諸如政策決策、財務狀況等及時在網上公開。
第二,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網絡具有傳播速度即時性和傳播范圍無邊界性的優(yōu)點,可以隨形勢的發(fā)展,及時迅速地報道重要信息。例如,在美國政府網站上,你可以瀏覽到幾小時前才謝幕的國會辯論記錄,包括參眾兩院的報告和議員的講演。但是目前我國政府網站政府信息更新非常不及時,甚至常年不更新。為此,必須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建議由國務院辦公廳成立全國信息公開監(jiān)督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jiān)督全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設立電話、網絡等舉報通道,如果公民發(fā)現政府信息公開存在內容不全、更新不及時等問題,即可進行舉報,充分發(fā)揮公民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監(jiān)督作用。
第三,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更多地賦予公民以信息請求權。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但當前我國的信息公開主要是主動公開,應當通過網絡,努力培養(yǎng)公民的知情權意識,積極行使法律賦予的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的權利。政府應當在網上設立申請信息公開的便捷通道,以方便公民依法獲取相關信息。目前,各級政府在這方面做得還很不到位。例如,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后,“公共預算觀察志愿者”李德濤以公民身份向十五個國家部委和十八個地方財政局,如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成都等城市提出申請,要求公布部門財政預算,但只有深圳市對他公布了財政預算。2009年,他繼續(xù)向這些單位提出公布預算申請,十八個地方政府中,只有廣州市按申請在網上公開了部門預算,而上海市則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十五個國家部委中,只有環(huán)境保護部公開了部門預算,而國家發(fā)改委則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③可見,各級政府部門關于信息公開的理念和實踐急需加強。
利用網絡優(yōu)勢,培育公民問責文化
問責文化是公民問責的思想基礎,公民問責的健康發(fā)展有賴于公民問責文化的培育。利用網絡資源的豐富性和獲取資源的便捷性,可以幫助公民獲取問責理念和知識,培育公民問責文化。
第一,利用網絡培育公民問責理念。由于公民問責文化的缺失,我國公民普遍缺乏問責意識。面對行政機關和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只要不侵害自己的利益,就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使自己的切身權益受到侵害時,一般也是盡量忍讓,不會主動問責。網絡問責的興起,逐漸使許多公民意識到自己也有問責的權利,意識到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員們也是可以被老百姓舉報、揭發(fā)、問責的,從而提高了公民的問責意識和理念。應該充分利用網絡優(yōu)勢,宣傳公民問責的基本理念,例如在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的網站和一些綜合性網站上,廣泛介紹公民問責的權利、意義、眾多案例等,鼓勵公民積極參與問責。
第二,利用網站資源的豐富性宣傳公民問責知識,提高公民問責能力。公民擁有了問責的意識以后,還要有問責的基本知識,例如問責的渠道有哪些?受理機關有哪些?各個問責受理機關受理案件的范圍有哪些不同?應當怎樣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問責方式?問責的程序是什么?在問責過程中如何保護自己而不至于受到打擊報復?這些最基本的常識直接決定著公民問責的熱情和效果。利用網絡的優(yōu)勢,可以在紀檢監(jiān)察機關、檢察機關、組織部門的官方網站上廣泛宣傳問責的常識,公布公民問責的熱線電話、電子郵箱等,以促進公民問責知識的普及和問責能力的提高。此外,還有許多熱心公益事業(yè)的網民建立了一些民間網站、博客等,努力宣傳公民問責的法律法規(guī)、基本常識,并有記者、律師等專業(yè)人士幫助公民進行問責,應當充分發(fā)揮他們的積極作用。
加強網絡引導和管理,保障公民問責健康發(fā)展
網絡促進了公民問責的發(fā)展,但在此過程中也產生了無中生有、惡意誹謗等侵犯公民正當權益的行為和一些幕后交易等不正當行為,為了保障公民問責的健康發(fā)展,必須加強對網絡的引導和管理。
第一,加強網絡倫理建設,樹立責任意識。網絡倫理是指網民、網站等網絡活動主體在網絡世界里應當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如同現實世界的人必須遵守法律和道德一樣,網絡世界也必須恪守基本的規(guī)范,如健康、文明、誠信等。對廣大網民、網站等進行倫理教育,使其樹立責任意識,對于公民問責的健康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教育網民在利用網絡參與問責時,必須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用事實、用證據進行問責,而不能道聽途說、以訛傳訛,更不能利用網絡進行誹謗陷害、發(fā)泄私憤等,否則,就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對于一些商業(yè)網站來講,更要注意遵守職業(yè)道德,秉承真實、客觀、公正、全面的理念,不能為了片面追求點擊率和轟動效應而盲目發(fā)帖、轉載不實信息。
第二,加強對網絡輿情的引導。政府要充分利用電子政務,加強與民眾的互動,傾聽民眾心聲,密切關注網絡輿情,一旦發(fā)現問題要快速反應、正確引導和應對。特別要注意疏導網民的負面情緒,如果部分網民過于偏激或者極端的情緒占了上風,經過網絡的快速傳播可能會形成網民的群體情緒,造成惡劣影響。當網民對政府和社會問題提出質疑和問責時,政府要利用政府網站、主流媒體等渠道,就所涉及的事件及時發(fā)布客觀權威的信息,澄清事實,消除疑慮。另外,要充分利用傳統(tǒng)媒體的優(yōu)勢,加強傳統(tǒng)媒體對網絡輿情的引導。傳統(tǒng)媒體如《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在群眾中擁有較強的影響力和公信力。近年來,各大傳統(tǒng)媒體都建設了自己的網上信息交互平臺,如人民網、光明網、新華網等,同時還設立了強國論壇、光明論壇等,關注社會和網絡熱點。相對于商業(yè)網站和民間網站來說,傳統(tǒng)媒體在權威信息的獲取、調查訪問的渠道和經驗,在專業(yè)的記者、編輯隊伍方面都具有獨特的優(yōu)勢,因此,當出現網絡問責事件時,傳統(tǒng)媒體應當緊跟熱點,充分發(fā)揮自身的優(yōu)勢進行深入調查、追蹤,及時發(fā)布準確、客觀、詳實的報道,以引導網絡事件向健康方向發(fā)展并最終得到解決。
第三,要加強對網絡輿論問責的管理。由于網絡的匿名性特點,使部分網民不負責任,在網上發(fā)表不實言論,經網絡迅速傳播后,會形成很壞的影響。對于那些隨意誹謗、攻擊他人的言行要進行嚴肅處理。同時,一些商業(yè)網站為了吸引網民,追求點擊率而不辨信息的真假,大肆傳播一些虛假信息,嚴重侵害了相關當事人的利益,應當對此類網站進行整治、懲罰和取締,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而最近《人民論壇》雜志在“中國官員的網絡恐懼”組文中報道了“網絡風暴”背后的一些負面現象:個別人為了私利故意發(fā)布不實信息制造熱點,然后收取投訴者的“宣傳費”;一些地方政府部門為了讓主流網站刪除相關負面帖子而對其進行“公關”,網站則在嘗到甜頭之后,在市場化逐利本性的推動下,又有意識地制造更多的“風暴”。這些不良傾向必須加以有效管理、規(guī)范和制止,否則很可能會異化網絡生態(tài)。④
注釋:
①吳興軍:《政府善治視閾下的公民問責》,《科學社會主義》,2009(3)。
?、隍v訊科技網:http://tech.qq.com/zt/2010/cnnic25/
③網易新聞:http://news.163.com/09/1101/22/5N2LL8RC00012INK.html
?、荜愱柌ǎ骸墩l是“網絡風暴”幕后推手》,《人民論壇》,2010(5)(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