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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斯蒂芬斯:論澳大利亞文學批評的奠基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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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A.G.斯蒂芬斯的文學經典認識論
  A.G.斯蒂芬斯的視野非常開闊,他總是用“向外看”的方法來“向內看”,引領澳大利亞作家的文學創(chuàng)作,所以,他非常留意國外作家及其作品。這些作家,無論是歐洲的還是美國的,如勃蘭特姐妹、喬治·艾略特、羅伯特·彭斯、羅素、斯蒂芬·克萊恩等等,無一不在其審視和評論的范圍。這些歐美作家的作品在A.G.斯蒂芬斯生活的年代有的雖然還未成為文學經典,但他利用“紅頁”專欄及時紹介,不吝提出自己的看法,言辭肯切。他認為,夏洛蒂·勃蘭特“有著非凡的觀察和分析力、頗為引人矚目的才智,以及敏銳而帶有強烈感情的語言天分……她的洞察力和行文能力使其成為天才”在評論羅素時,斯蒂芬斯認為羅素的行文風格就如其大腦一樣玄不可測。美國作家斯蒂芬·克萊恩的作品《紅色勇士勛章》,在他看來,更像是托爾斯泰和左拉的作品。他認為,斯蒂芬·克萊恩“意在呈現(xiàn)事物本來的面目,呈現(xiàn)本真的男女。他從不賦予其作品中的對象任何詩化的痕跡,從不使用花哨的修飾語,除非它能更準確地反映事實。他認識世界的能力與其語言表達能力相當:他的語言使其思想活靈活現(xiàn)”,但他“缺乏史詩般的理性,而想象力對于這種理性十分重要……他的思維太過靠近描寫的對象;而它需要寬廣的視角。他的小說都是些精美的圖案或輪廓的描繪,與外在的世界斷裂”。我們可以看到,A.G.斯蒂芬斯始終以批評者的眼光審視這些歐美作家。
  關于文學經典問題,幾乎所有的文學批評家都會對其闡釋一番獨到的觀點,A.G.斯蒂芬斯也不例外。在他看來,詩歌中的時尚就如同服裝中的時尚一樣,但不同的是,在詩歌領域,我們的祖輩深深地影響著我們。荷馬、但丁、彌爾頓對于后人的影響深遠,盡管他們的詩歌,按照現(xiàn)在的創(chuàng)作標準,已經倍顯沉重、落伍,但他們依然被人崇敬,這是因為“我們從父輩們那里繼承了崇敬的傳統(tǒng),我們很難強大到將它從我們的思想中抖落”“。這樣的傳統(tǒng)已經深深地刻印在后來的每一代作家心中,他們無法擺脫。因此,“只有那些口味很差的人才會拒絕承認《失樂園》和《得樂園》是人類詩歌史上的兩首最偉大的詩歌成就之一”。
  盡管如此,斯蒂芬斯還是指出,今人對荷馬和但丁的態(tài)度只不過停留在口頭上而已,人們關心更多的是現(xiàn)在的詩人和作家。他在《詩歌中的時尚》(FashionsinPoetry)一文中這樣寫道:“即使你去問那些應該具有品味和經典口味的人,你會發(fā)現(xiàn)他們正在閱讀的卻是濟慈、海涅,或是斯蒂芬·菲利普斯;如果你去留意他們正在不厭其煩地著述哪些作家的話,你會發(fā)現(xiàn)是勃朗寧、馬拉美,或是吉卜林。但丁與荷馬毫無疑問都是大家;但他們的作品卻是與雷德的《地方政府議案》一起被束之高閣。”…這是因為“荷馬毫無疑問是他(們)那個時代的一位或幾位偉大的詩人,但那不是我們的時代。我們有其它的想法、其它的品味、其它的需求。荷馬的魅力和人文主義將會一直有其價值,但是使2700年前希臘人欣喜若狂的直白情感和單一場景并不是現(xiàn)代讀者所期待的富于詩意的最高恩賜”。
  但是,斯蒂芬斯在《詩歌中的時尚》一文中進一步說明:現(xiàn)代詩歌實質上卻又是寄生于荷馬、但丁和彌爾頓的詩歌。他認為,現(xiàn)在的作家全都是站在古人的肩臂上,在現(xiàn)代的作家筆下很容易就可找到抄襲古人的內容,在現(xiàn)代與古代之間,有一點可以肯定,不光彩的事情顯然是存在的。斯蒂芬斯借用嬰兒在大人的引領下學會走路為例來說明今人回歸和寄生經典其實是在潛意識中完成了對傳統(tǒng)的遵循,接受了“彌爾頓是一位偉大的詩人”這樣一個概念?,F(xiàn)在的作家如果要摒棄傳統(tǒng),那就像是嬰兒拒絕學習走路,因此,傳統(tǒng),作為一種規(guī)則,已經預先占領了現(xiàn)代作家的思維,他們無法逾越這一門檻。他們頭腦中所可能產生的任何有別于傳統(tǒng)的想法都將顯得柔弱。鑒于此,我們因而就可以理解為什么今人總想擺脫傳統(tǒng)去追求文學領域的創(chuàng)新卻又欲罷不能了。
  在《詩歌中的時尚》中,A.G.斯蒂芬斯還援引了澳大利亞詩人布朗特恩·斯蒂芬斯(BruntonStephens,1835—1902)模仿英國詩人丁尼森的詩歌來論證傳統(tǒng)對于個人的約束。詩人布朗特恩·斯蒂芬斯在澳大利亞可謂名聲大噪,但其無法逾越傳統(tǒng),他的詩歌帶有大量丁尼森詩歌的痕跡,這是因為“每個人的想法都會永久帶有同時代名人的想法的一些色彩;名望具有傳染性,就像天花肯定會使身體表面變成麻子一樣,名望會使人的大腦產生缺陷。就像我們會得流感一樣,我們很容易受到流行作家的影響……但是,有一條自然法則,它使上一代體內的毒素能夠提供抗體給下一代:我們的上一代所忍受的苦痛會逐漸使我們對上一代的疾病免疫”‘。因此,布朗特恩·斯蒂芬斯的詩歌在模仿丁尼森的詩歌時,“就如服飾的時尚一樣,實際上是保留了19世紀中期的懷疑和問題直至它們與周圍的環(huán)境十分不協(xié)調”。但是,布朗特恩·斯蒂芬斯無法超越傳統(tǒng),只能看到丁尼森高高地屹立在所有偉大詩人之上。
  三、A.G.斯蒂芬斯的文學民族主義論
  A.G.斯蒂芬斯的一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為澳大利亞文學民族化奮斗的一生。斯蒂芬斯曾經于1893年至1894年游歷了美國、加拿大和歐洲各國。后來,在《一個昆士蘭人的旅行筆記》(AQueenslander Travel-Notes)中,他這樣寫道:“我建議所有年輕人都去做做類似的事情——周游世界,看看世界各地,回國后肯定會確信澳大利亞是所有國家中最好的國家。”…這樣的言辭非常明顯地反映了斯蒂芬斯的偏激民族主義觀點,但在澳大利亞國內民族主義風起云涌的年代,這樣的言語更可以鼓舞士氣。
  斯蒂芬斯對澳大利亞文學民族化的認識首先表現(xiàn)在他對澳大利亞文學史的分期比較客觀。在《澳大利亞的文學(I)》一文中,他認為,澳大利亞文學有三個明顯的分期,每一個時代分別與一份報紙緊密聯(lián)系。第一個時期是《帝國》(TheEmpire)時期,以亨利·帕克(HenryParkes)為代表;第二個時期是《澳大拉西亞人》(hTeAustralasian)時期,以約里克俱樂部(YoirckClub)為代表;第三個時期是《公報》時期,出現(xiàn)了像勞森和達萊(Daley)這樣的新派作家。他對未來的澳大利亞文學充滿希望。在該文中,他用了兩個英文單詞來表述:OURCOUNTRY(我們的國家)。在他看來,澳大利亞文學開始形成自己的特色,走向民族化階段。
  其次,斯蒂芬斯擔心澳大利亞沒有堅毅的作家來為澳大利亞創(chuàng)作民族文學。在1901年發(fā)表的《<公報小說集>的引言》(IntroductorytohTeBulletinStoryBook)中,他表述了對澳大利亞文學民族化過程的擔心:“如果用高標準作為判斷依據,我們許多有才能的作家還僅僅是寫作藝術的學生。只有兩三位已經能夠以文學為職業(yè)來謀生,但就是這樣的作家也還不得不與新聞業(yè)作很危險的妥協(xié)。”在《澳大利亞的文學(I)》一文中,斯蒂芬斯認為,文學是藝術的一種形式,是閑暇與安逸的產物,而閑暇與安逸又是與財富相關聯(lián)的;19世紀下半葉的澳大利亞仍然是在創(chuàng)造財富,與此同時,澳大利亞已經產生了這樣的人才:如果他們具備足夠的敬業(yè)精神和毅力,他們足以能夠創(chuàng)作令人銘記的澳大利亞文學;澳大利亞文學仍不繁榮的原因乃是這個國家沒有產生足夠的能量去利用這些人才。他同時指出,澳大利亞作家所缺乏的不是資助,也不是才能,而是“個性的力量、勤勞和毅力”,這是典型的澳大利亞人所不具備的。而這些品質在毛利人身上卻顯得非常充分,可惜他們沒有藝術氣質。但他對澳大利亞充滿信心。他認為,“具有一百多年歷史的澳大利亞值得用宏偉的風格來講述,但不是它的任何部分或環(huán)節(jié)都值得這樣講述。澳大利亞的歷史更應該作為社會史和運動史講述,而不是作為政治史和人類史……某一天,當一位澳大利亞人與毛利人結婚成家,他們的后代就可以書寫這本書了”。另外,他對澳大利亞文學的民族化也充滿信心。他在《<公報小說集>的引言》中指出:“具有澳大利亞精神、情景或事件的文學作品才剛剛開始被創(chuàng)作……今天澳大利亞的民族性就如煉金術士的在煉黃金時的坩堝,紅色的火苗在下面燒得正旺,散發(fā)出奇怪的味道,有時在液體的汩汩氣泡和沸騰中會閃爍出耀眼的光芒。”不過,他提醒澳大利亞作家要用清晰可辨的澳大利亞眼光來觀察澳大利亞,觀察澳大利亞的一草一木、一川一山,而不帶有任何被偏見模糊的英國眼光,這樣就不會有比澳大利亞更美麗的國家了。他說:“如果澳大利亞文學沒有逐漸地變得令人銘記,那將不是這片國土的過錯,而是澳大利亞作家的過錯。”
  結語
  A.G.斯蒂芬斯對澳大利亞文學批評的貢獻首先在于他是一個觀點獨到的文學編輯。“他的紫色墨跡和紅色的鉛筆字已經成為一種傳奇。”正因為如此,他有過這樣的名聲:“對其專欄作家的作品進行‘惡劣的胡亂修補’。不過,結果經常是,他所建議的修改往往很明智并且被作家們采納。”他曾被誤指對《公報》的一位已故詩人巴科羅弗特·伯克(BarcroftBoake,1866—1892)的詩歌《亡魂安葬之所)×WheretheDeadMenLie)進行了大段的篡改。事實上,斯蒂芬斯從不隱瞞自己編輯工作中的修改細節(jié)。他對詩歌《亡魂安葬之所》的修改遠非先前評論者們所想象的那樣無節(jié)制。
  斯蒂芬斯在編輯工作中所提出的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標準、對文學經典的認識以及對文學民族化的論述在20世紀初的澳大利亞具有重大意義。他的文學批評更多地是指引澳大利亞文學的發(fā)展方向。澳大利亞文學評論家大衛(wèi)·卡特(DavidCarter)認為,“作為《公報》雜志紅頁文學專欄的評論家和編輯,A.G.斯蒂芬斯在文學方面工作的新穎性不是在于他有什么全新的文學理論,而是在于他改進了批評的方法”斯蒂芬斯的文學批評方法,說到底,就是以澳大利亞文學創(chuàng)作民族化為出發(fā)點,同時借鑒歐美的文學創(chuàng)作,來考量澳大利亞作家及其作品。“如果斯蒂芬斯是澳大利亞的第一個職業(yè)文學評論家,那么,更讓人習以為常的是,他是一位其權威是談論文學——以及其它很寬泛的話題——的職業(yè)新聞工作者,他顯得業(yè)余而非專業(yè)。澳大利亞文學的職業(yè)批評仍然在其初始階段。”但不可否認,澳大利亞的文學批評肇始于A.G.斯蒂芬斯,其作為澳大利亞文學批評奠基人的地位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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