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當前社會存在的潛在問題及其分析論文
在上世紀90年代開展的一些全國性調查中,當被問到“誰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時,大多數人認為是私有企業(yè)主或演藝人員。但2002年底的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被調查者認為是黨政干部。統(tǒng)計結果表明,在10個群體類別中,只有2個群體被半數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我國當前社會存在的潛在問題及其分析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我國當前社會存在的潛在問題及其分析全文如下:
1、在我國目前新的發(fā)展階段,發(fā)生社會沖突的誘因以及對社會穩(wěn)定的威脅,可能并不來源于客觀階層所劃定的社會底層,而是來源于與參照群體比較中認同階層比較低的人群。
階層認同決定人們的社會沖突意識和行為取向,共同的階層認同容易形成共同的階級意識和行為取向。在對社會沖突意識的所有解釋變量中,認同階層是最為顯著的影響因素。人們自己的認同階層更易于形成相對一致的對社會階級階層之間沖突嚴重程度的認識。調查表明,越是將自己認同為上層階層的人,就越認為現(xiàn)在和將來階級階層之間的沖突較小;而越是將自己認同為最下層階層的人,就越是認為現(xiàn)在和將來階級階層之間的沖突會嚴重。尤其是那些主觀上把自己歸結為社會最低層的人員,更容易出現(xiàn)極端行為。例如,當我們調查社會公眾“在同事或鄰居因特殊事情邀請其參加集體上訪時”個人所持的態(tài)度,結果顯示,處于認同階層的最低層的被調查者有37.4%持參加態(tài)度,明顯有別于其他階層。說明這部分人群更容易引發(fā)各種突發(fā)事件,其行為潛藏著較大的社會風險。這意味著,在現(xiàn)代社會,并不是客觀階層中那些貧困的人更容易參與和支持社會沖突。
人們往往認為,客觀指標所標定的貧困階層最容易抱有對現(xiàn)存社會的不滿和產生激烈的社會對抗行動。但通過調查研究發(fā)現(xiàn),客觀階層中的底層在解釋現(xiàn)在和未來“階級階層沖突的嚴重程度”這個變量時,并不具有統(tǒng)計推斷意義;而更具有統(tǒng)計推斷意義的解釋變量是“認同階層”。人們對貧富之間沖突程度、干群之間沖突程度、國有企業(yè)內部管理人員與普通職工之間沖突程度、勞資之間沖突程度的感知等,都與人們的認同階層密切相關。在不同的社會發(fā)展階段,決定人們社會沖突意識的因素是不同的,在整個社會處于溫飽線以下的時候,貧困人群是非常龐大的社會群體,貧困是非常普遍的社會感知,因而客觀的貧困群體會對人們的社會沖突意識產生重要影響;但當基本溫飽問題得到解決之后,人們普遍處于小康生活狀態(tài)時,認同階層就成為一個更加重要的解釋人們態(tài)度和行為的指標。人們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受社會價值觀的影響,其認同于哪個社會階層,就會從那個社會階層的立場出發(fā)來思考整個社會階級階層之間的關系。因此,在目前國家快速工業(yè)化和市場化過程中,認同階層應當是更為重要的一個考察社會階級階層沖突意識的指標。
2、主觀階層認同“向下偏移”。
通過主觀階層認同的國際比較可以看到,即便是將我國大城市市民的主觀階層認同與其他國家進行比較,我國城市公眾的自我階層認同也表現(xiàn)出一種明顯的“向下偏移”傾向。而且,這種向下的“偏移”并不是一種整體結構的偏移,只是自認為處于社會中層的人偏少;自認為處于社會底層的人較多。例如,在美、法、德、意、澳、加、日等發(fā)達大國中,自認為處于社會“中層”的比例均在55%以上,連巴西、印度等發(fā)展中大國也都在55%以上,較高的澳大利亞和新加坡均達到了70%以上,即便是較低的韓國亦達51%;而這一比例在我國的大城市卻僅為46.9%。與此同時,國際比較中的另一個明顯差異是,我國城市公眾中認為自己處于社會“下層”的比例明顯高于其他國家。發(fā)達國家這一比例一般都低于5%,較低的澳大利亞和加拿大都低于3%,較高的韓國為9%,意大利為8%,印度為7.5%;但在我國的大城市,認為自己處于社會“下層”的人群比例達到了14.6%。
我國城市公眾的自我階層認同明顯“向下偏移”的傾向表明,我國即便在城市社會中也還遠未形成一個中間階層占主體的社會。這個結果的產生可能主要是因為我國收入差距的變化趨勢形成不同于一般國際發(fā)展經驗的曲線,即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000美元以后,收入差距沒有向縮小的方向發(fā)展,而是在特殊因素和一些新因素的影響下,繼續(xù)朝著差距擴大的方向發(fā)展。我國的特殊因素包括,非技術勞動力的無限供給、財富積累速度的加快等;新因素則包括,經濟全球化趨勢對快速提升高級管理和專業(yè)技術人才收入的影響,以及信息成本快速降低導致的組織結構網絡化變化和中等管理階層重新分化。
社會中間層通常被稱為社會的“穩(wěn)定器”,即認為龐大的中間階層可以在社會高層與社會底層之間起到“緩沖層”的作用,使激烈的社會矛盾和沖突得到緩解。在社會結構以中間階層為主的社會中,社會主流意識形態(tài)更趨穩(wěn)定,更不容易受較極端思潮的沖擊。因此,我國城市公眾中間階層的階層認同相對缺乏,以及自認為處于社會低層的人數相對偏高現(xiàn)象,潛藏著一種發(fā)生社會沖突和社會矛盾的可能,對社會的穩(wěn)定和安全構成潛在威脅,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3、城市社會中正在產生著一種新的社會矛盾和社會沖突類型,即由社會價值觀念的差異導致的社會沖突。
人們在利益格局變動中所處位置并沒有直接影響到他們的沖突傾向,從利益的損失到實際的沖突行動之間還需要一些中間環(huán)節(jié)。根據統(tǒng)計分析推論,利益格局變動本身尚不足以導致沖突行為的發(fā)生,由利益變動導致的不公正感和生活滿意度下降才是導致沖突行為產生的直接根源。由“不公正感”導致的收入差距原因的價值認識,使得人們對收入差距的感受在心理上被“放大”。那些認為自己目前生活水平較低的人、認為自己未來生活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的人、認為當前收入分配不公的人、認為當前人們的財產占有不公的人,都普遍認為現(xiàn)在和將來階級階層之間的社會沖突會趨于嚴重。
因此,加大對各種非法收入的打擊力度,規(guī)范收入分配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是保持社會穩(wěn)定更為重要的政策舉措。另外,采取積極的政策措施,對改革中利益受損群體給予適當的補償以提高其生活滿意度,也是減少社會沖突、維持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內容。
4、社會分化的兩極具有更強的社會沖突意識。
調查中發(fā)現(xiàn),“迅速致富”和“迅速致貧”者都認為現(xiàn)在和未來階級階層之間的沖突會趨于嚴重。過去人們較多地注意“迅速致貧”者的社會沖突心理,認為那些具有“相對剝奪感”者更易于形成階級階層之間的沖突意識。但通過深入研究可發(fā)現(xiàn):“迅速致富”(“在過去5年生活水平提高很多”)者也認為,現(xiàn)在和將來“階級階層之間的沖突會趨于嚴重”。
造成生活快速富裕的人群也有較強社會沖突意識的原因,首先是由于在快速的社會結構變動中,盡管有近一半的被調查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少數人先富起來對社會有好處這一觀點,但多數人都對現(xiàn)有的收入分配格局不滿,希望進一步理順收入分配秩序,使收入差距更加適度合理;在這種普遍的社會輿論中,富裕階層也對自身財富的安全產生擔憂。其次是因為人們對解決收入分配問題存在著較大的意見分歧。調查結果顯示,最高層人員中有35.4%的人不同意多征有錢人的稅幫助窮人,還有13.6%持無所謂的態(tài)度,兩者相加約有一半的社會高層人員不支持多交稅以幫助窮人。
5、城市公眾對干部的看法應當引起深思。
在上世紀90年代開展的一些全國性調查中,當被問到“誰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時,大多數人認為是私有企業(yè)主或演藝人員。但2002年底的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被調查者認為是黨政干部。統(tǒng)計結果表明,在10個群體類別中,只有2個群體被半數以上的被調查者認為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一是黨政干部,二是私營企業(yè)主。其中,有59.2%的被調查者認為黨政干部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排名第一;有55.4%的被調查者認為私營企業(yè)主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而且,不同社會階層的人群,對這個問題基本形成共識。按照客觀社會階層和主觀認同階層這兩種不同分層標準得出的調查結論基本一致:處于最高層和高層的人員約有一半左右認為黨政干部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而處于最低層和低層的人員中,約有70%左右的人認為黨政干部是改革開放以來受益最多的群體。
城市公眾產生改革開放中干部獲益最多這種看法,與不同職業(yè)群體實際收入狀況的比較結果并不一致。公眾之所以產生這種看法,主要由于兩方面原因:一是近年來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很多企業(yè)經營困難,而且市場風險越來越大,“下海”已不再是“發(fā)財”的代名詞,相比之下,公務員成為收入比較穩(wěn)定、收入可以不斷提高、生活的社會保障(養(yǎng)老、醫(yī)療、就業(yè))比較完備的職業(yè);二是某些官員中嚴重的腐敗問題以及一些腐敗大案要案犯罪金額的曝光,在民眾中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影響了干部在公眾中的形象。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被調查者認為,當前城市面臨著兩個最棘手的社會問題:一是失業(yè)下崗問題,占被調查者的70.4%;二是腐敗問題,占被調查者的54.7%。這項調查結果必須引起我們的深思和警惕。
6、公眾對私營企業(yè)中的勞資沖突感受最為強烈。
多數城市公眾都認為,當前我國勞資沖突的問題比較嚴重。其中有兩個比較醒目的結果:一是對私營企業(yè)中的勞資沖突問題感受最強烈。調查者在對國有企業(yè)、私營企業(yè)、外資企業(yè)、合資企業(yè)四種類型的勞動關系進行比較時,認為私營企業(yè)中勞資沖突最為嚴重的人數最多,這與我國私營企業(yè)用工和管理制度不規(guī)范、勞動者權益得不到保證等現(xiàn)實原因有關。二是對國有企業(yè)勞動關系的判斷對其社會沖突意識的影響最為顯著。分析表明,對“國企管理者與勞動者”沖突的判斷,是影響人們對整體社會沖突感受的最重要因素。這可能是因為國企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有比較重要的地位,而且人們對國企勞動關系沖突的心理承受程度比其它類型企業(yè)要低。
研究結果顯示,影響人們對勞資沖突看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些符合常識判斷的因素,如職業(yè)地位較低、收入水平較低、自我認同階層較低的人群以及近年來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的人群,都更傾向于認為當前勞資沖突問題比較嚴重;也有一些值得注意和容易忽略的新因素,如教育水平較高者、年齡較輕者和居住在發(fā)展水平相對落后地區(qū)的人群,對勞資沖突問題更為敏感。
人們對勞資沖突強度的判斷越高,工作滿意度和生活滿意度就越低,他們越可能認為社會是不公平的,并對整體社會沖突程度作出較高的判斷,在實際的行為傾向上,他們也越可能采取比較激烈的沖突行為來處理矛盾和糾紛。隨著人們教育素質和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公眾對勞資沖突問題將更加關注;而在現(xiàn)實中,由于市場競爭的激烈,一些私營企業(yè)的老板會為了降低勞動成本而損害勞工利益,從而導致勞資沖突的進一步加劇。因此,如何有效地調整勞資關系,解決勞資沖突,將是保持未來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的一個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