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飾禮儀儀容的原則
服飾是人形體的外延,主要包括各類服裝和飾品。在人際交往中,服裝被視為人的“第二肌膚” ,既可以遮體御寒,發(fā)揮多種實用性功能,又可以美化人體,揚長避短,展示個性,發(fā)揮多種裝飾性功能。不僅如此,在正式場合,它還具有反映社會分工,體現(xiàn)地位、身份差異的社會性功能。因此,在社交場合,一個人穿戴什么樣的服飾,直接關(guān)系到別人對他個人形象的評價。正如意大利著名影星索菲亞· 羅蘭所說:“你的服裝往往表明你是哪一類人物,它們代表著你的個性。一個和你會面的人往往自覺不自覺地根據(jù)你的衣著來判斷你的為人。”大文豪比亞則進一步強調(diào):“服裝往往可以表現(xiàn)人格。”
服飾禮儀原則
商務(wù)人員在與人交往中,代表著企業(yè)形象,應該了解服飾選擇的基本常識,選擇服裝時根據(jù)自身特點及特定場合的需要,遵循一定的服飾禮儀原則,為自己選擇一套得體和諧的服裝。
一、個性原則
個性原則是指在社交場合樹立個人形象的要求。正如世間每一片樹葉都不會完全相同一樣,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人人都希望自己以一個獨立的人的形象被社會接納與承認,而服飾打扮可以幫助人們達到這個目標。一個人所穿的服裝往往能傳達出性格、愛好、心理狀態(tài)等多方面的信息,不同的人由于身材、年齡、性格、職業(yè)、文化素養(yǎng)等不同,自然就會有不同的個性特點,所以服裝選擇首先應考慮自身特點,把握形體尺寸,力求做到“量體裁衣” ,揚長避短;其次,保持并創(chuàng)造自己所獨有的風格,突出長處,符合個性要求,選擇能與個性融為一體的服裝,這樣才會展示個性,盡顯個人風采,保持自我,以區(qū)別于他人。切勿窮追時髦,隨波逐流,使得個人著裝千人一面,毫無特色可言。因此,只有當服飾與個性協(xié)調(diào)時,才能更好地發(fā)揮其效應,塑造出自己的最佳形象和禮儀風貌。
二、適用交際目的原則
在社會交往過程中,能正確理解并充分利用服飾的社會功能,對于人際交往的有效與順利是非常重要的,即在與他人交往過程中,選擇合適的服飾有助于縮短彼此間的距離,協(xié)調(diào)彼此間的關(guān)系,從而使對方接受自己,達到交際的目的。
美國行為學家邁克爾· 阿蓋爾曾經(jīng)做過一個實驗:他以不同的衣著打扮出現(xiàn)在某、城市的同一地方。當他西裝革履、風度翩翩地出現(xiàn)時,向他問路、問時間的人大都屬于彬彬有禮的紳士階層;而當他破衣爛衫、蓬頭垢面地出現(xiàn)時,接近他的多半是流浪漢、無業(yè)游民。這個實驗表明了人們總是習慣通過服飾來判別自己可交往的對象。如果一個人的穿著與其交往對象格格不入的話,就會很容易擴大彼此間的距離,并使相互間的溝通出現(xiàn)障礙。因此,如果你想讓他人接受你,你就得首先讓他人接受你的服飾。如果你的穿著不能為他人所接受,你的言行舉止乃至你的一切也都可能很難為他人所接受。
因此,從某種角度講,穿衣打扮不僅僅是個人的事,也與他人密切相關(guān)。
人們可以通過合適的服飾讓他人了解自己、認識自己,最后接受自己。正因為穿衣打扮主要不是為自己,所以不管一個人是否喜歡打扮,都不能忽視自己的衣著裝扮。也正因為如此,人們在選擇自己的服飾時,不僅要考慮自己的喜好,更重要的還要考慮社會的風尚及交往的對象,最終使得自身的著裝符合社會交往目的。
三、TPO 原則
總的來說,著裝要規(guī)范、得體,就要牢記并嚴守TPO 原則。TPO 原則是有關(guān)服飾禮儀的基本原則之一。其中的T 、P 、O 三個字母,分別是英文時間( Time) 、地點(Place) 、目的(Object)這三個單詞的縮寫。它的含義是:要求人們在選擇服裝、考慮其具體款式時,首先應當兼顧時間、地點、目的,并力求使自己的著裝及其具體款式與著裝的時間、地點、目的協(xié)調(diào)一致,做到和諧般配。
1.時間原則
時間涵蓋了每一天的早間、日間和晚間三個時間段,也包括每年春、夏、秋、冬四個季節(jié)的交替以及不同的時期、時代。因此,人們在著裝時應考慮到時間層面,做到隨時更衣。比如,冬天要穿保暖、御寒的冬裝;夏天要穿通氣、吸汗、涼爽的夏裝。
在通常情況下,人們早間在家中和戶外的活動居多,無論外出跑步做操,還是在家里盥洗用餐,著裝都應以方便、隨意為宜。如可以選擇運動服、便裝、休閑服等,這樣會透出幾分輕松溫馨之感。
日間是工作時間,著裝要根據(jù)自己的工作性質(zhì)特點,總體上以莊重大方為原則。如果安排有社交活動或公關(guān)活動,則應以典雅端莊為基本著裝格調(diào)。晚間的宴請、舞會、音樂會等正式社交活動居多,人們的交往空間距離相對會縮小,服飾給予人們視覺與心理上的感受程度相對增強。因此,晚間著裝要講究一些,禮儀要求也要嚴格一些。晚間著裝以晚禮服為宜,以形成高雅大方的禮儀形象。
2.地點原則
從地點上講,置身在室內(nèi)或室外,駐足于鬧市或鄉(xiāng)村,停留在國內(nèi)或國外,身處于單位或家中,在這些變化不同的地點,著裝的款式理當有所不同,切不可以不變而應萬變,即特定的環(huán)境應配以與之相適應、相協(xié)調(diào)的服飾,以獲得視覺與心理上的和諧感。例如,穿泳裝出現(xiàn)在海濱浴場,是人們司空見慣的,但若是穿著它去上班、逛街,則非令人嘩然不可;西裝革履地步入金碧輝煌的高級酒店會產(chǎn)生一種人境兩相宜的效果,而若出現(xiàn)在大排檔,便會出現(xiàn)極不協(xié)調(diào)、反差強烈的局面;在靜謐肅穆的辦公室里著一套隨意性極強的休閑裝,穿一雙拖鞋,或者在綠草茵茵的運動場著一身挺括的西裝,穿一雙皮鞋,都會因環(huán)境的特點與服飾的特性不協(xié)調(diào)而顯得人境兩不宜。
3.目的原則
從目的上講,人們的著裝往往體現(xiàn)出其一定的意愿,即自己對著裝留給他人的印象如何,是有一定預期的。著裝應適應自己扮演的社會角色,若不講其目的性,在現(xiàn)代社會中是不大可能的。服裝的款式在表現(xiàn)服裝的目的性方面發(fā)揮著一定的作用。這是因為服飾是一種特殊意義的交際語言,能夠傳達特定的信息。服飾語言不僅表現(xiàn)自我形象,而且也是一種文化價值觀的顯現(xiàn),特別是在涉外交往中,服裝、飾品則為一個民族的生活方式和精神面貌的折射。
因此,要根據(jù)不同的交際目的和具體的交際對象的需要來選擇不同的服裝。
比如,一個人身著款式莊重的服裝前去應聘新職、洽談生意,說明他鄭重其事、渴望成功。而在這類場合,若身著便裝、不拘小節(jié),則表示自視甚高,對求職、生意的重視,遠遠不及對其本人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