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
王安石變法開始于宋神宗熙寧二年,即公元1069年,王安石變法是中國歷史上針對北宋當時“積貧積弱”的社會現(xiàn)實,以富國強兵為目的,而掀起的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下面是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相關(guān)資料,希望能幫助到你。
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1:改革初衷及主導(dǎo)方
治平四年(1067年)北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然遍詢老臣富弼等人圖強之策,得到的答復(fù)都是守舊之計,遂招仁宗時有改革主張的王安石入朝。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確定革新方法”,主張效法堯舜,簡明法制,深得神宗認同。
王安石(1021年-1086年),1042年進士及第,歷任鄞縣知縣、舒州通判等職,政績顯著。王安石為官勤政愛民,遵紀守道,不嗜酒色財利;不貪慕權(quán)勢,朝廷曾屢次委以重任,均固辭不就;文章立論高深,深通經(jīng)術(shù),被譽為“通儒”,創(chuàng)“荊公新學”,是史上惟一不坐轎、拒奢華、拒納妾的宰相,死后無任何遺產(chǎn),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2:全面改革社會各個方面
1069年,王安石被任命參知政事,設(shè)立制置三司條例司,指導(dǎo)變法實施,開始頒行新法。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范圍內(nèi)開始大規(guī)模的推行新法。
改革機構(gòu):推行市易法,官府設(shè)“市易務(wù)”,在平價時收購商販滯銷貨物,到市場缺貨時再賣出,同時向商販發(fā)放貸款;推行保甲法,按照鄉(xiāng)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逐級設(shè)各保,平時耕種,閑時軍訓(xùn),戰(zhàn)時入伍。
改革稅制:推方田均稅,清查土地,按土地均攤賦稅;推均輸法,調(diào)節(jié)物資供需關(guān)系、平抑物價打擊商人投機;推青苗法,農(nóng)民在播種的正月和青黃不接的五月,可向政府借貸錢物,待收成之后歸還谷物或現(xiàn)錢。推募役法,由州縣官府雇人應(yīng)役,所需經(jīng)費,按戶分攤。
改革科舉:推三舍法,以學校的平日考核取代科舉考試,選拔人才。推貢舉法,進士殿試罷詩、賦、論三題而改試時務(wù)策。另設(shè)“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斷案。
此外,還改革軍隊,興修水利。
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3:改革自始就飽受爭議
變法的目的就是富國強兵,說白了就是光開財源、增加國家稅收,而這些財源過去都是大地主階級掌握,故從一開始就遭到大地主階級反對。
改革法令頒行不到一年,圍繞變法思想及推行中出現(xiàn)的問題,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激烈的論辯及斗爭。御史、諫官上書反對的一大堆,甚至很多為此辭官。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fù)舊制,后直接上書反對變法,辭官而去。反對聲強烈之下,宋神宗開始猶豫,王安石也幾次辭官力挺新法,直陳數(shù)朝廷內(nèi)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jié),要神宗不畏流俗。
熙寧六年(1073年)大旱,安上門監(jiān)鄭俠畫《流民圖》,圖中流民或身背鎖械,或口食草根,言旱災(zāi)系變法造成,神宗大受刺激,對變法產(chǎn)生懷疑。司馬光多次上書皇帝取消新法,致使募役法被廢除。
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4:變法舉措被廢,改革歸于失敗
元豐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哲宗繼位,高太后垂簾聽政。以司馬光為首的守舊派掌握了政權(quán),王安石新法舉措全被廢除,史稱元祐更化。不久王安石在南京病死。
北宋回歸舊制。四十年后的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四月,金兵擄走徽、欽二帝北返,北宋至此滅亡,史稱“靖康之恥”
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5:王安石變法何以失敗
《宋史·王安石傳》中說:“安石性強忮,遇事無可否,自信所見,執(zhí)意不回。至議變法,而在廷交執(zhí)不可,安石傅經(jīng)義,出己意,辯論輒數(shù)百言,眾不能詘。甚者謂‘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講的是王安石改革決心,值得稱贊。
360百科將王安石變法失敗根本原因歸結(jié)為:新法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問題,他只是一場地主階級內(nèi)部針對北宋統(tǒng)治危機的制度改良,沒有根本觸及核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封建社會的矛盾。此言論滿滿的階級觀念。
1915年9月6日,就讀于湖南一師的毛澤東致信蕭子升說:王安石“欲行其意而托于古,注《周禮》,作《字說》,其文章亦傲睨漢唐,如此可謂有專門之學者矣。而卒以敗者,無通識,并不周知社會之故,而行不適之策也”。
王安石的變法政策無一不從良好愿望出發(fā),但不爭的事實是,變法造成上下齊聲反對,支持他的神宗也是屢屢質(zhì)疑,變法的結(jié)局是措施盡廢,社會矛盾加劇,北宋頹勢不可收拾。究其原因,筆者認為如下幾個原因。
1、政策執(zhí)行不力,用人不當。如青苗法、免役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慮到農(nóng)民的利益的,但實踐結(jié)果與理想狀態(tài)相去懸殊。如“青苗法”,不識字的鄉(xiāng)農(nóng)們?nèi)パ瞄T申請貸款,碰到貪官污吏,不知要花多少打點。據(jù)史書記載,變法規(guī)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經(jīng)過層層盤剝,最后要返還的實際利息,竟達到原先設(shè)定的三十五倍。“利民之政”變成了“擾民之舉”。這種例子在其他改革舉措中,比比皆是。
2、改革政策推出過于理想化,根本不了解基層實情。王安石過于自信,在推行新法過程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下令各地必須貸出多少錢、收回多少錢,硬性指標考核,不問過程。地方官員奉旨攤派,指標成了各級權(quán)力尋租的贏利手段。“市易法”使衙門成了全官經(jīng)商的賺錢機構(gòu),官府與民爭利,置百姓的利益于不顧。
3、改革中固執(zhí)己見,不聽甚至鎮(zhèn)壓異己之聲,反被人利用。蘇東坡等人,曾經(jīng)向王安石直指改革害民之處,但王安石充耳不聞,對反對改革的官吏不加辨識,一概清洗,換上自己的同黨,封殺了反對的聲音。對下層百姓言論也行封堵,熙寧五年,在首都設(shè)置邏卒兵丁,對百姓實行“監(jiān)謗”,不許亂講新法如何。變法期間,官吏中投機之徒紛紛為變法吶喊助威,不好的也稱好,有的借擁護變法之名,行滅殺政敵、搜刮民財之事。
4、只求改革結(jié)果,不求改革過程,招致上下反對。一番變法后,朝廷的財富堆積如山,需要新建金庫存放,而這些財富如何取得,老百姓的境況如何,王安石一概不予考慮。官吏苦于考核,百姓苦于惡吏。變法只在理財、言利、搞錢這些政績上做表面文章。不管“青苗法、市易法、保甲法”理論再先進,嚴苛考核后的成果多顯著,但實施過程中,缺乏人性的考量,甚至被扭曲,自然得不到正派人士和底層百姓的支持。朱熹說:“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術(shù)足以殺人。”即使宋神宗一直支持他,即使司法光、蘇軾等人不反對他,失敗也是難免的。
王安石的主要歷史事件
上一篇:晚清時期歷史事件
下一篇:新舊石器時代的歷史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