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爾賽條約的談判經過介紹
凡爾賽條約是 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戰(zhàn)勝國對戰(zhàn)敗國的和約,它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凡爾賽條約的談判經過,希望能幫到你。
凡爾賽條約的談判經過
談判于1919年1月18日在 凡爾賽宮 鏡廳開始。1870年德國取得 普法戰(zhàn)爭勝利并統(tǒng)一德國后德皇曾在此舉行加冕儀式。來自38個國家的70名代表參與了談判。戰(zhàn)敗國德國、奧匈帝國被排除在談判之外。俄國因于1917年和德國單獨媾和且 布爾什維克取得國家政權也被排除在談判之外。
從1919年三月開始,談判由五個戰(zhàn)勝國(英國、法國、美國、意大利、日本)政府首腦和外長組成的“十人委員會”主導,該機構組成復雜,矛盾重重,難以做出有效決定。談判過程中日本和其余各國外長先后退出十人委員會,實際上只剩“四巨頭”,后意大利因對 南斯拉夫的阜姆(現(xiàn) 里耶卡)的領土要求被拒絕也退出時,最終的談判由三大國(英國、法國、美國)的政府首腦,即英國首相喬治、 法國總理克萊蒙梭、美國總統(tǒng)威爾遜把持,意大利首相維托里奧·奧蘭多的作用微乎其微。甚至不準德國參與條約討論。因為各國談判目標不一致甚至存在沖突,每個決定都是經過“不愉快的妥協(xié)”后才能達成。 亨利·基辛格稱之為“美國式理想主義和歐洲式偏執(zhí)狂之間的脆弱妥協(xié)”。
1919年4月29日由德國外長烏爾里希·格拉夫·馮·布魯克多夫-蘭祖率領的德國代表團抵達凡爾賽宮。5月7日德國代表團接受戰(zhàn)勝國提出的條件,內容包括將德國領土分割一部分給鄰國,戰(zhàn)勝國瓜分德國海外殖民地,限制德國再次發(fā)動戰(zhàn)爭的能力等。但因德國被排除在談判之外,德國政府認為以上條件不公并提出抗議,隨即退出和會。
6月20日以古斯塔夫·鮑爾為總理的德國新政府成立,在23日德國國會舉行的投票中支持接受條約者以237票比138票勝出,28日德國新外長赫爾曼·穆勒在和約上簽字。
1920年1月10日 國際聯(lián)盟宣告成立。
凡爾賽條約的協(xié)約國介紹
早在巴黎和會之前,法國、英國和美國已經表明了對和會的不同目的。法國因深受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影響而成為凡爾賽條約主要簽約者。
戰(zhàn)爭傷害及對歷史上德國數次對法國的侵略主張嚴懲并盡可能的削弱德國;英國出于傳統(tǒng)的政策考慮希望能保持一個相對強大并在經濟上能夠自立的德國以保持歐陸均勢;美國則希望盡快建立一個能保證長久和平的體系并從該體系中獲益,同時主張德國進行戰(zhàn)爭賠償。
三個主要的 協(xié)約國的目的是不相同甚至存在矛盾的,雖然三國都做出了讓步最終達成了一致,但結果是各方都做出了妥協(xié)但卻沒有任何一方完全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而德國沒有被徹底削弱也沒有得到安撫,這個結果預示著無論是對戰(zhàn)勝國還是戰(zhàn)敗國,以至于整個歐洲甚至全世界都是個不安定的因素。
凡爾賽條約的簡介
《凡爾賽條約》或《凡爾賽和約》(英文:Treaty of Versailles),全稱《協(xié)約國和參戰(zhàn)各國對德和約》,是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后,戰(zhàn)勝國( 協(xié)約國)對戰(zhàn)敗國( 同盟國)的和約,它的主要目的是懲罰和削弱德國。
協(xié)約國和同盟國于1918年11月11日宣布?;穑涍^巴黎和會長達6個月的談判后,于1919年6月28日在巴黎的凡爾賽宮簽署條約,標志著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正式結束。得到 國際聯(lián)盟的承認后,于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中國因巴黎和會對于中日青島問題無法解決,進而爆發(fā)全國反日的五四運動,沒有簽署凡爾賽條約,但與德國另簽訂和約。美國因其國會表決多數反對,也未簽凡爾賽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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