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總體選派計劃32500人,其中國家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900人,國外合作項目3300人,國際區(qū)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2300人,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300人。2017年總體選派人數(shù)較2016年大幅增長。下面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了2017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相關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2017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一
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將重點推動開展依法依規(guī)管理工作,對公派出國留學“選、派、管、回、用”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進行梳理和規(guī)范。修訂選派辦法,當年選拔當年派出,發(fā)揮管理主體作用,提高預算執(zhí)行力;優(yōu)化國外管理,提高學習效率;啟用留學人才回國服務系統(tǒng),實現(xiàn)回國人才跟蹤管理。
2017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對公派出國留學選派工作做出如下要求,請計劃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老師提前做好準備。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申報時間為2017年1月5日—1月15日,3月下旬公布錄取結果,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報時須提交國外正式邀請信,在聯(lián)系邀請函時,明確派出時間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外語水平達標者優(yōu)先錄取。
2.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不再分兩批次進行申報,僅在2017年4月1日—4月15日進行一次申報,5月公布錄取結果。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報時須提交國外正式邀請函和外語水平達標證明。
3.國外合作項目、國際區(qū)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yǎng)項目、藝術類人才培養(yǎng)特別項目等其他項目,選派辦法將根據(jù)各項目規(guī)定另行公布,具體選派信息請登錄國家留學網查詢。
4.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擅自放棄留學資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員,5年內將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被錄取后,不得申請變更留學國別、留學單位、留學期限,不得申請延期派出,請慎重聯(lián)系國外邀請單位。
2017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二
5.國外正式邀請函的要求
根據(jù)留學基金委的規(guī)定,國外邀請函應為正式邀請函,一般應由外方教授/邀請單位簽發(fā),并使用邀請單位專用信紙打印。邀請信/函應明確如下內容(若所申請的子項目對國外邀請信有特別要求,應按項目要求準備):
(1)基本信息:姓名、國內單位等;
(2)留學身份: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學期限:明確到起止時間;
(4)留學專業(yè)、課題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語水平要求;
(6)外方能提供的研究條件;
(7)外方負責人簽字(含電子簽名)與聯(lián)系方式。
請嚴格按照以上要求準備邀請函,否則可能會影響錄取結果。
2017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三
6.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評審及錄取權在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留學基金委),留學基金委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留學基金委聘請專家),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專家評審工作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考察:
(1)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及發(fā)展?jié)摿?
(2)申請人的主要業(yè)績及獲獎情況;
(3)出國研修學科專業(yè)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國內和國際發(fā)展水平的差距;
(4)出國留學的必要性、研修計劃的可行性及留學目標的應用前景;
(5)留學目的國、機構及合作學者在所選學科領域的發(fā)展水平、是否具備接待申請者所需科研條件;
(6)申請人所在單位在該學科專業(yè)領域的水平、為申請者留學回國后提供發(fā)展條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薦態(tài)度等。
7.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國國務院通過《聯(lián)邦公報》發(fā)布了對交流訪問項目管理規(guī)定的修訂版,對J-1簽證申請者實施新的外語要求,具體標準由各留學單位制定。請赴美留學人員提前聯(lián)系留學單位,了解具體要求,做好外語準備。
2017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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