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采購合同正規(guī)格式5篇
當很多小的重復交易建立了長期合同,就需要一個特殊的合同機制涵蓋這種關系和單個交易的需求。這被稱為采購框架協(xié)議。那么怎么寫好框架采購合同呢? 點擊“采購合同”查看更多相關的買賣合同參考。
框架采購合同正規(guī)格式1
買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賣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買、賣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簽署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具體采購安排
1.1買方和賣方同意由賣方作為買方的設備及服務供應商,在[]內、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訂單,賣方向買方或其分公司、子公司出售光纜(“貨物”)和服務。
1.1.1買方有權按照實際采購需求向賣方下達訂單;向賣方下達訂單的采購單位(“采購方”)是買方;買方確定中標份額比例,分配相應地區(qū)由賣方供貨,賣方無選擇具體供貨區(qū)域的權力(如山區(qū)等);在實際供貨過程中,買方有權調整供貨區(qū)域,賣方不得拒絕。
1.1.2賣方必須滿足是一般納稅人,必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提供本期貨物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率;賣方應免費提供快速連接器在實際使用中所必須使用的各種工具;賣方必須保證能嚴格按照買方的相關技術標準生產快速連接器;賣方供貨份額達到標的額度以后,如所負責區(qū)域還有供貨要求,買方根據(jù)情況有權安排其他供應商提供產品。 本合同的雙方指賣方以及買方和/或采購方。
1.2買方和賣方確認,賣方為本合同的設備供應商,未經買方和采購方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或訂單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1.3根據(jù)本合同下達的訂單受本合同的約束。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買方和/或采購方不再向賣方下達訂單,但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其
他規(guī)定和已下達的訂單繼續(xù)履行已簽署的訂單,直至該訂單下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訂單終止或解除,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1.4訂單確認方式:
1.4. 1訂單確認方式為以下第[]種方式:
(1)雙方簽字蓋章。
(2)其他方式:
1.4.2確認的訂單一經傳回,即對賣方具有約束力。未經采購方同意,賣方不得再對所傳回訂單進行變更或撤銷。
1.5賣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買方有權取消其設備供應商及服務提供方資格:
1.5.1賣方違反本合同第1.2條規(guī)定,將本合同及/或訂單分包或轉包給第三方。
1.5.2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條 價格
2.1賣方根據(jù)本合同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提供的貨物及服務的單價詳見附件。具體以訂單結算。
2.2 訂單總價包括:
(1)賣方應提供的本合同范圍完整的合同設備的費用。
(2)賣方應提供工程服務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設備安裝、督導、調測、優(yōu)化、開通等服務),保修期內維修、升級和技術服務費用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各項服務費用。
(3)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guī)定的要求完成設備集成的接口配合工作全部費用。
(4)賣方按照合同及附件規(guī)定為連接本合同設備及系統(tǒng)與其它廠商供應的設備及系統(tǒng)提供技術支持的全部費用。
(5)使合同設備和技術文件適于空運等多種方式運輸及多次裝卸操作的包裝費用。
(6)賣方負責運送合同設備到買方指定地點前的所有費用。
(7)賣方將合同設備銷售給買方而應繳納的所有稅費。
(8)由賣方根據(jù)本合同向買方提供技術培訓的費用。
(9)賣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2.3 除上述訂單總價外,買方和/或采購方無需就本合同向賣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第三條 支付條款
3.1訂單下的貨款由買方和/或采購方付至賣方如下銀行賬戶: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3.2買方和/或采購方憑賣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支付本合同費用,并按以下第[2]種方式向賣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署且賣方交付貨物,買方和/或采購方驗收合格后[/]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當期訂單下的貨款。
(2)分期支付
1)到貨款:賣方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全部交付貨物并完成驗收,按照一定周期(原則上一個月為一周期)匯總采購訂單,形成唯一編號的結算單;且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與結算單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原件后,在結算單生成日期后的[30]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單總價的[80]%的到貨款;。
2)尾款:結算單生成180日后,買方向賣方支付結算單總價的[20]%的.尾款。
3.3若根據(jù)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買方和/或采購方有權從上述應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發(fā)貨和運輸
4.1貨物由賣方負責按本合同規(guī)定包裝并于接到訂單后[]日內交貨至買方指定地點,并在發(fā)貨前[]小時聯(lián)系買方人員確認,方可發(fā)貨。發(fā)貨清單列于附件。
4.2賣方承擔運輸費用以及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貨物的所有權和風險自運到買方和/或采購方指定地點并經買方驗收合格后轉移到買方。
第五條 包裝
所有貨物應進行堅固包裝使其適于多種方式運輸及反復裝卸和操作。如果因賣方未采取適當?shù)陌b和/或充分的保護措施而造成貨物的損壞或丟失,賣方負責修理、更換、補充受損或丟失的貨物并送達買方指定地點。如因此造成遲延交貨的,按第八條違約責任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驗收
6.1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滿足中國法律法規(guī)、相關部門的相應產業(yè)標準及本合同的要求。賣方承諾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完整、技術成熟穩(wěn)定、性能質量良好的產品,貨物及相關許可證明文件、技術文件、服務等均不存在瑕疵。
6.2若在開箱檢驗中發(fā)現(xiàn)貨物有任何漏發(fā)貨、短少、缺損、缺陷或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賣方應于收到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自付費用進行更換、補充發(fā)貨至買方和/或采購方指定地點。開箱檢驗后賣方同意由買方委托的質量檢測機構對合同設備的性能等指標進行抽樣檢測,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如果在抽樣檢測中發(fā)現(xiàn)貨物不合格,則視為賣方違約,賣方應在收到買方和/或采購方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自負費用將合格產品送至買方和/或采購方指定地點,并且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支付當期訂單總金額
[100]%的違約金,同時買方有權調整賣方供貨份額,直至終止本合同。
6.3如賣方對買方和/或采購方提出的更換或補充發(fā)貨等索賠要求有異議,賣方應在收到買方和/或采購方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采用書面的方式提出異議。如賣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賣方接受買方的索賠要求。
第七條 保修
7.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保修期為[]個月(“保修期”),從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7.2在保修期內,如果貨物的性能和質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賣方負責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換,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及保險費)由賣方承擔。
7.3 保修期滿后,賣方保證按照優(yōu)惠價格進行修理和技術服務。如果出現(xiàn)問題或故障是由于賣方原因造成的,賣方應予以免費更換和維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賣方應嚴格按照訂單約定期限向買方和/或采購方交付貨物,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按相當于當期訂單總價1%的標準支付違約金;逾期2天以上,買方和/或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2如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質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買方和/或采購方使用賣方貨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賣方應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支付當期訂單總價[50]%的違約金,并承擔賠償責任。
8.3 如貨物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買方和/或采購方有權要求退還全部貨物,同時賣方應按當期訂單總價的[100]%向買方和/或采購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和/或采購方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和/或采購方損失。
8.4 賣方保證出售給買方和/或采購方貨物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和/或采購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9.1本合同及采購訂單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及采購訂單引起的或與本合同及采購訂單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合肥]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在[合肥]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買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及采購訂單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9.4買方有權代采購方根據(jù)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保密
框架采購合同正規(guī)格式2
合同編號:
甲方(供方):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乙方(需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本著友好合作、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 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標的物(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等):
二、質量標準:
1、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現(xiàn)行或最新國家標準、行業(yè)有關標準以及乙方提供或經乙方會簽的產品圖樣、技術要求及驗收規(guī)范等;屬國家強制認證(簡稱“3C”)產品應有認證證書并在產品上附“3C”標志;沒有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等相關標準的,按照本合同項下產品使用目的和乙方的解釋予以履行。
2、產品質保期自乙方投入使用后算起 壹 年。質保期內甲方對產品質量實行三包,甲方對產品質量及其產生的不良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三、包裝方式:甲方應為產品提供適宜運輸?shù)陌b方式,并附有相關資料和明顯標識,對于由于包裝不良所發(fā)生的損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毀,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全部損失。
四、交貨方式、地點及費用承擔:
1、乙方每月月底前以傳真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向甲方下達次月訂單(訂單應注明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品牌及交貨日期),作為甲方交貨的依據(jù)。
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訂單后 4個小時內回復,并確認回傳給乙方;確認后的訂單甲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
3、甲方按乙方訂單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完全交付乙方,訂單未指定地點的,交本合同乙方所在地工廠;產品途中運輸費、裝卸費及乙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風險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每次供貨時必須隨貨提交產品自檢的合格報告書及送貨清單(注明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含稅單價),并蓋章確認。
五、產品的驗收及異議:
1、乙方依據(jù)質量標準要求條款對每批到達的產品進行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產品有權拒收,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甲方應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乙方僅對產品的數(shù)量、規(guī)格、型號與外觀進行初步驗收,初步驗收合格不代表甲方對產品潛在的質量問題免責。乙方有權以實際使用過程為期限對產品的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3、甲方收到乙方通過傳真、郵件、電話等方式的反饋后,應當于4個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對乙方的反饋進行回復,并在2日內將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按同等數(shù)量替換為合格產品,否則,即視同默認乙方的處理意見,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甲方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取回存在質量問題的產品不負保管責任;甲方對取回的產品質量持有異議,可以取回產品的三日內提出書面異議與權威見證性資料,否則,視同接受乙方的意見。
六、質量保證金:
甲方以貨款 萬元作為本合同產品的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于最長一項產品質保期屆滿后10個工作日內結清,保證金不計利息。
七、結算及付款:
1、甲方每月 28日前開具當月貨款全額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收到發(fā)票并經核對無誤后于次月 30日前結清上月貨款(不含保證金)。
2、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承兌匯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乙方訂單或發(fā)貨通知要求交付,每逾期 1日,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筆訂單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同意乙方從當月貨款或保證金中扣除,逾期超過 5日者,視為無法交貨,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無法交貨或產品質量無法按約定標準執(zhí)行(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和質量等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當次訂單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若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支付給甲方應付金額5‰的違約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3日內向對方通報,并盡最大努力予以補救,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jù)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3 日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
2、本合同簽訂后,產品價格漲幅超過 20 %時,雙方對于價格可另行協(xié)商,但不包括甲方已確認訂單;遇降則降。
3、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地址、郵箱或傳真號碼以 書面 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 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4、本合同所含的條款應在法律許可的最大范圍內予以執(zhí)行,如上述條款的適用性在任何程序上被依法解釋為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可執(zhí)行,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當繼續(xù)完全有效和履行。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tài)度,另行友好協(xié)商,并作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一經雙方簽字蓋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壹 年,但甲方對產品質量的保證和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而免除。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三、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指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地址:代表(簽字):電話:電子郵箱:開戶行:帳號:郵編:(章)傳真:
乙方: 地址: 代表(簽字):電話: 電子郵箱: 開戶行: 帳號: 郵編: (章) 傳真:
年月日:
框架采購合同正規(guī)格式3
1、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2、甲方是東莞康特爾云終端系統(tǒng)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特爾)指定供貨商;乙方受康特爾公司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康特爾公司與甲方簽署本《購銷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及采購本合同約定的貨物。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3、交貨時間、地點、方式:甲方應于20--年5月1日前,在乙方指定的地點將貨物交付給乙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時間交貨,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交貨部份貨款總值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交貨地址RM1 1/F BLK A,GOOD VIEW BLDG,NO、11,KIN FAT STREET,TUEN MUM、收貨聯(lián)系人:阿瑩/JENNIFER MS LAMTel:+00852—24712339/3605758 FA-:+00852—24714563
4、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運輸方式:由甲方自行確定;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5、驗收辦法:貨物原廠外包裝完好,乙方予以簽收,否則乙方有權拒收。乙方對貨物的簽收不代表對貨物質量的認可,貨物質量由康特爾公司確認。
6、貨物質量:按產品說明書的技術標準,由康特爾公司予以驗收確認。若甲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三包規(guī)定執(zhí)行。(請酌情增加)
7、結算方式、期限:乙方以遠期90天L/C方式付款,甲方應提前向乙方開具發(fā)票。
8、因本《采購框架合同》發(fā)生任何爭議的,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乙方或乙方分支機構所在地法院解決。
9、本《采購框架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加蓋有效章后生效。傳真件為有效文件。
10、本協(xié)議任何一方的商業(yè)秘密,對方均有義務保守,未經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亦不得用于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之外的事務。保密義務的有效期限為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五年。
11、如因甲方原因對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的義務。如因甲乙雙方原因造成的,需雙方界定、協(xié)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如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原因造成的損失各方自行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框架采購合同正規(guī)格式4
甲方:(需方) 簽訂日期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鑒于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系,使乙方得以依據(jù)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據(jù)此,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現(xiàn)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 全部交易文件
1.1雙方確認,本合同、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構成供應采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乙方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甲方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甲方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乙方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甲方已經同意了乙方的該要求。如發(fā)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條 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采購關系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采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甲方與乙方依據(jù)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乙方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并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合同附件內達成一致。
3.2對采購條件達成一致后應由乙方發(fā)出報價單,甲方確認。合同附件可以由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四條 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合同附件外,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采購和供貨
第五條 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通常情況下,在依據(jù)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乙方與甲方協(xié)商并在甲方登記其將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guī)定登記后,甲方應當優(yōu)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乙方訂購,且乙方只應向甲方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乙方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甲方一經向乙方發(fā)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 訂貨和接受
6.1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甲方向乙方發(fā)出訂單采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并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fā)至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乙方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視為有效訂單。
6.3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即應視為乙方收到,乙方在收到有效訂單后無須予以確認。
6.4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乙方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乙方應拒絕供貨,同時應于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fā)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如收到訂單并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guī)定供貨,乙方可拒絕供貨,但應于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guī)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訂單發(fā)出后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乙方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甲方有權根據(jù)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乙方應依據(jù)甲方發(fā)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采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 不中斷供應
7.1乙方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甲方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于根據(jù)前1個月甲方對該貨物的平均需求數(shù)量。
7.2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當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1甲方和乙方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乙方必須保證滿足對甲方公司的供貨數(shù)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乙方自行降價必須在執(zhí)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公司。如違反本規(guī)定,乙方每次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仟元(RMB 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蒙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地點的最后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征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guī)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乙方必須承諾其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甲方價格)為甲方行政區(qū)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tǒng)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乙方給予的甲方價格高于他方價格,則甲方有權要求對于即將或正在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乙方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乙方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對于甲方乙方已經采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甲方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 包裝
9.1乙方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guī)定的包裝標準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guī)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yè)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時,乙方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乙方應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注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 送貨
10.1乙方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甲方訂單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自付費用并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應使貨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貨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乙方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甲方發(fā)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乙方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乙方應事先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通知,則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且乙方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如果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使乙方無法在訂單中規(guī)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乙方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甲方。
10.7依據(jù)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據(jù)本合同交付貨物數(shù)量、種類、規(guī)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甲方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guī)定簽發(fā)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8乙方不得憑借甲方根據(jù)上述第10.7條的簽收向甲方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 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乙方依據(jù)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shù)量相同。
11.2如果依據(jù)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shù)量,則甲方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如甲方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jù)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shù)量,則甲方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乙方應按10.8條的規(guī)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乙方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 驗收
12.1自依據(jù)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后,甲方應進行并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甲方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guī)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fā)現(xiàn)不相符貨物,則甲方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并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使用,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由此承受的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甲方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乙方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shù)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依據(jù)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貨物應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費運回。
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jù)。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fā)現(xiàn)或全部發(fā)現(xiàn)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托/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在甲方依據(jù)上述第12.4條規(guī)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后,乙方應依據(j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甲方出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fā)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除上述規(guī)定外,如甲方發(fā)現(xiàn)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退貨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甲方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權退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乙方賠償。 第十四條 貨損風險
14.1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guī)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甲方接收并處置的狀態(tài)時并簽發(fā)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jù)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乙方轉移到甲方。
第十五條 付款、付款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外甲方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fā)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復印件,和乙方按上述第12.6條向甲方出具的發(fā)票復印件后,按甲方采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guī)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guī)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并完成之后轉移至甲方。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后方轉移到甲方。
15.3依據(jù)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甲方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第三章 合同變更和解除、爭議解決、效力及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16.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16.2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可以解除合同:
16.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
16.2.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貨物,經催告后7日內仍未交貨;
16.2.3貨物質量不符合約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補救措施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有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16.2.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貨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6.3合同變更或解除,不能免除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17.1因本合同發(fā)生的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仲裁委仲裁。
第十八條 效力及其它約定
18.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18.2合同附件或補充協(xié)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8.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
16.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zhí)三份,乙方執(zhí)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框架采購合同正規(guī)格式5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范圍
第二條 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期限內,當?shù)谌戒N售或采購條件相同時,優(yōu)先向對方銷售或采購。
第三條 產品的數(shù)量
1.本協(xié)議是年度框架協(xié)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 月日前協(xié)商確定下一年度采購計劃/銷售計劃。為確保協(xié)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jù)協(xié)議確認年度數(shù)量均衡執(zhí)行,首月銷售/采購數(shù)量為 ,以后在每月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shù)量。
2.在執(zhí)行本協(xié)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shù)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四條 本協(xié)議按 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價格。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xié)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xié)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zhí)行。
第五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質量標準按 執(zhí)行。
(1)執(zhí)行國家標準( );行業(yè)標準( );企業(yè)標準( )。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xié)議或技術要求執(zhí)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采購單中質量標準執(zhí)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 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執(zhí)行
1.按本協(xié)議所生成的每筆采購單實際發(fā)生的數(shù)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xù)后結算(適用寄售協(xié)議物資)
第七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 執(zhí)行。
1.標準包裝。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方提供,不計費、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shù)量及供應方法 。
第九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 執(zhí)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shù)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zhí)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托運的,甲方在交付后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shù)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shù)量有異議,應按規(guī)定提取產品樣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guī)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后的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并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jù)。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 執(zhí)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并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小時的技術培訓。 3.。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按 執(zhí)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采購本協(xié)議規(guī)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采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xié)議的規(guī)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xié)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采購的具體聯(lián)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zhí)行、協(xié)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xié)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協(xié)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年月日 ⑵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協(xié)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fā)出終止本協(xié)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協(xié)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jù)本協(xié)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xié)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xié)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xié)議任何一方發(fā)出的終止本協(xié)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xié)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6)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zhàn)爭,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fā)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