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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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1)
1、按照衛(wèi)生許可審查時功能用房的定位進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隨意變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備合理、名稱統一。有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粗加工間(區(qū))、切配間(區(qū))、烹調間(區(qū))(含蒸煮間)、洗消間(區(qū))(或洗滌間、消毒間)、備餐間(區(qū))。粗加工間、切配間、烹調間應配有可密閉的干濕垃圾桶。一個工作單元結束后,及時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在相應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內),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無霉斑,干爽清潔。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開使用,并有明顯區(qū)分標志。各功能間(區(qū))均有盛物架、刀架。專間、專池、專用工具專用。
4、食物燒熟煮透,中心溫度不低于 70℃ ,烹調后至食用前存放時間不超過2小時。
5、配備專用的留樣冷藏冰箱,按要求進行留樣登記:①重量 100克 ;②密封;③生熟均要留樣;④要冷藏;⑤張貼標簽;⑥時間要達標,即熟食48小時,生食24小時。
6、紫外線消毒燈離墻、離地,懸掛高度在2.0- -2.5m 之間,并有金屬擋板。
7、同一房間內禁止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火源(如液化氣、煤、電爐等)。使用鍋爐的學校應保證鍋爐在使用年限內,每年進行技術檢測,鍋爐工要辦理《鍋爐工證》,填寫司爐日志。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2)
一、索證制度是購進食品時,向食品生產商或者供貨商索取相關票證,以證明其購進食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商標使用正確的制度。
二、購進食品時應當索取以下票證:
1、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資格的證照,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
2、證明食品來源合法性的發(fā)票、收據、供貨清單、調撥單、信譽卡等;
3、證明食品質量的產品合格證、檢驗(檢疫)證明、衛(wèi)生、質量監(jiān)測報告等;
4、證明生產商或供貨商所使用商品標識合法性的質量認證標志證書、商標注冊證、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證明、專利、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食品,或者優(yōu)質名牌食品標志等。
5、在采購鮮(凍)肉類時,查驗是否為定點屠宰企業(yè)屠宰的產品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采購進口鮮(凍)肉類及其制品時,應索取出入境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
三、上述證照和材料如有變更或改動,應當隨時索取,復印保存;沒有變更或改動,應當每年核對一次。
四、堅持大宗食品原、輔料(米、面、油、肉類、調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劑定點采購,蔬菜、水果等應相對固定采購地點。
五、食品采購索證、進貨驗收、進貨臺帳記錄必須專人負責,并掌握食品衛(wèi)生知識和采購知識。
六、建立索證檔案,索取的證明要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備查。
七、、采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種類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
八、進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進貨時間、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量、供貨商及其聯系方式等。
九、配備農藥殘留檢測儀,由專人負責不定期的抽查檢測,對檢測結果進行記錄并留存。如蔬菜,水果的農藥超標,則應立即退換,不可以進入餐廳。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3)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從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三、餐飲服務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yè)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yè)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jiān)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四、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guī),掌握本崗位要求,養(yǎng)成良好個人衛(wèi)生習慣,嚴格規(guī)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fā)梳整齊后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便亂放。
五、嚴格按規(guī)范洗手,從業(yè)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fā)、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huán)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七、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從業(yè)人員參加各種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guī)程、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八、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九、建立餐飲服務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十、進入食品處理區(qū)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wèi)生要求。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4)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qū);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jiān)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從業(yè)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huán)節(jié)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fā)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如本單位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負責人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5)
食品經營過程從食品采購、運輸、驗收、貯存、銷售各環(huán)節(jié)以及現場加工食品的場所、設施、人員的基本衛(wèi)生要求和管理準則。
一、食品經營衛(wèi)生管理要求食品經營者應保證經營環(huán)境、設施設備、人員滿足食品經營衛(wèi)生要求。食品經營者應對所經營食品安全進行承諾。經營單位應設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門或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經營衛(wèi)生管理。食品經營者應當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訓。經營單位應建立與食品經營相關的衛(wèi)生管理制度。
二、采購應建立食品采購制度。包括供貨商的選擇和評價、采購流程、食品驗收標準等內容。應設立食品采購質量控制部門,對供應商的合法資質、生產能力、加工條件、衛(wèi)生狀況、質量管理水平、信用資質等進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方檔案。應查驗供貨者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存檔備案。采購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應具有食品生產許可證 QS 標志。
三、運輸應建立食品運輸制度。明確送貨人員在食品運輸過程中對于車輛衛(wèi)生、食品衛(wèi)生的質量安全職責。食品運輸應采用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運輸工具,應保持清潔和定期消毒。車廂內無不良氣味、異味。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運輸包裝材料或容器應完整、清潔、無污染、無異味、無有毒有害物質,達到相關食品衛(wèi)生標準要求,且應具有一定的保護性,在裝卸、運輸和儲存過程中能夠避免內部食品受到機械或其他損傷。散裝的食品應該具備符合安全衛(wèi)生和運輸要求的獨立外包裝。冷藏食品的運輸可采用冷藏車、保溫車、冷藏列車、冷藏船、冷藏集裝箱等運輸工具。一般情況下,允許冷藏溫度接近的多種食品拼箱裝運。應查驗索取供應商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合格證明及認證證書,并備案。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yè),可以由企業(yè)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貨證不符的應拒收或單獨存放并做好標識;應檢查標識是否清楚、正確,標識不清楚的單獨應存放。
四、銷售應建立食品安全銷售管理制度。明確銷售人員在食品銷售過程中的質量安全責任。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規(guī)模相適應的銷售場所。營業(yè)場所應布局合理,與生活等區(qū)域分開。應有與經營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銷售設施設備。食品銷售有溫度要求的應配備銷售冷凍食品必備的冷藏庫(柜)、冷凍(庫)柜等設施設備。銷售場所應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消毒的設施設備。照明設備安裝在食品的正上方應使用防爆型照明設備。與食品表面接觸的設備與用具,應無毒、無害或無異味、耐腐蝕、不易發(fā)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復清洗和消毒的材質制造。銷售場所應進行定期衛(wèi)生檢查和清潔,冷藏、冷凍庫(柜)應當定期維護保養(yǎng)、清洗、清除異味,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銷售冷藏、冷凍食品應按食品標簽明示的溫度進行控制,超出溫度、濕度規(guī)定應及時采取措施。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的食品應分類上架擺放或墊離,不應落地碼放。上架銷售的食品必須嚴格控制在保質期內,做到先進先出,并為消費者預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銷售預包裝食品不應延長原有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不應拆封后重新包裝或散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應以破壞性方式處理銷毀,并記錄。應建立食品銷售臺賬,記錄銷售食品的基本情況。
五、設備與工具衛(wèi)生要求加工用設備和工具的構造應有利于保證食品衛(wèi)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檢查,避免因構造原因造成潤滑油、金屬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質滯留于設備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食品的接觸面應平滑、無凹陷或裂縫,設備內部角落部位應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積。設備的擺放位置應便于操作、清潔、維護和減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應分開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動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開并有明顯的區(qū)分標志。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6)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yè)后檢查一次衛(wèi)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wèi)生檢查記錄備查。
三、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操作程序,逐步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和衛(wèi)生操作習慣。
四、單位衛(wèi)生管理人員每周 1-2 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五、建立加工操作設備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guī)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于食品加工的設備及工具使用后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 5),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六、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yǎng)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
七、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八、用化學消毒的設備及工具消毒后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設備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設備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wèi)生標準,無毒無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潔。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運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污垢、見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十三、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工業(yè)生產車間工作制度(篇7)
為規(guī)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嚴禁采購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六)未經動物衛(wèi)生監(jiān)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食品;
(十二)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檢查預包裝食品包裝的標簽是否標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guī)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yǎng)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購食品時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注意生產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采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購《食品安全法》規(guī)定的禁止采購的不合格食品。
四、嚴格執(zhí)行索證索票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貨采用計算機管理,須建立電子臺帳。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fā)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內容,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