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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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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如何寫呢?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以下是小編精心收集整理的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下面小編就和大家分享,來欣賞一下吧。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7篇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1)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縣教職工隊伍管理,規(guī)范教職工請假制度,根據國務院、人事部、勞動部、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重慶市人事局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假期工資計發(fā)問題的通知》(渝人發(fā)〔20__〕5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請事假及事假期間待遇問題的意見(試行)》(渝人發(fā)〔20__〕106號)、《__巫溪縣委辦公室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巫溪縣縣級機關工作人員交流暫行規(guī)定〉〈巫溪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通知》(巫溪委辦發(fā)〔20__〕93號)、《__巫溪縣委辦公室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巫溪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補充規(guī)定〉的通知》(巫溪委辦發(fā)〔20__〕10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假

(一)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個工作日以內,特殊情況最長一次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全年累計事假(不含用年休假沖抵的事假天數,下同)原則上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二)事假審批。全年累計事假在5個工作日以內,由所在單位審批;全年累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不到20個工作日,由請假人填寫《巫溪縣教育系統(tǒng)教職工請假申請表》(附件1)一式二份經所在單位批注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審批;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由請假人填寫《巫溪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請假申請表》(附件2)一式三份,經所在單位和縣教育局批注意見后,報縣人事局審批。

(三)請事假的要求。

1、各學校和縣教育局直屬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因私人事務需要處理的,一般應安排在國家法定的節(jié)假日(如節(jié)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親假、寒暑假、喪假)中進行。確有特殊原因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而請事假的,應按上述事假審批權限報批。凡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2、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直屬單位負責人因事需請假,5個工作日以內的需經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超過5個工作日按教職工請假程序報批手續(xù)。

3、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以上的(不含20個工作日),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累計超過6個月的,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考核等次。其中,符合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條件的,按辭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規(guī)定辦理。

(四)事假期間的工資計發(fā)

1、全年累計事假在5個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資照發(fā)。

2、全年累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的,從第6個工作日起,按工作日停發(fā)本人日基本工資(日工資=月基本工資÷21天,下同),直至其事假終止為止。其中,全年累計事假超過20個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3、試用期、見習期、熟練期工作人員請事假期間的工資,分別以本人實際執(zhí)行的試用期、見習期、熟練期工資標準為基數,按照本條中的第2項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病假

(一)請病假條件

申請病假人員必須要有巫溪縣人民醫(yī)院或巫溪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治醫(yī)生出具的近10天內的病情診斷和建議休假治療證明書。此證明書需加蓋上述單位的疾病證明章和單位行政章且單位分管業(yè)務領導簽名后有效。另持疾病檢查化驗、儀器診斷等結論性報告原件、醫(yī)生出具的相關治療處方和醫(yī)院蓋章的電腦收費單據(原件供審核,復印件存檔)。若需轉院治療的,必須有上述醫(yī)療機構的轉院證明。

(二)病假審批及要求。

1、病假在7天內(含7天)的,由所在單位審批;病假在1個月內(含1個月)的,由請假人填寫《巫溪縣教育系統(tǒng)教職工請假申請表》一式二份,經所在單位批注意見后報教育局審批;病假在1個月以上的,本人填寫《巫溪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請假申請表》一式三份,經所在單位負責人簽意見后,報縣教育局簽署意見,最后報人事局審批。

2、因病喪失工作能力的,應按照規(guī)定程序報批病退手續(xù)。

3、申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根據實際情況,由教育局、人事局集中到有鑒定資質的醫(yī)院進行病情統(tǒng)一診斷,所需費用由申請病休人員自行承擔。病假累計在6個月以上的,當年不參加年度考評,不確定考核等次。

4、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間休病假,可延長見習期。

5、凡病假連續(xù)1個月以上者,雙休日、節(jié)假日應連續(xù)計算為請假。

6、凡未履行休假、續(xù)假報批手續(xù)的,托病拒不上班工作的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計發(fā)。

1、教職工連續(xù)病休2個月(包括公休假日和節(jié)日,下同)以內的,按本人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2、教職工連續(xù)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3、教職工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計發(fā)。

4、在試用、見習和熟練期間的病休人員待遇,分別按試用、見習和熟練期的工資為基數,計發(fā)其病假工資。

三、婚假

(一)婚假期限

教職工結婚,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不含規(guī)定應享受的晚婚假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晚婚可給予10個工作日的婚假。

(二)婚假期間的工資計發(fā)

教職工結婚一般應安排在寒暑假。婚假期間的本人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發(fā)生的車船費自理。

四、探親假

(一)教職工利用寒暑假進行探親,原則上在上班期間不另批探親假。

(二)教職工探望配偶、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及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自理。

五、女職工生育假

(一)產假期限

1、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違反國家計劃生育規(guī)定,按計劃生育相關規(guī)定辦理,不適用本規(guī)定。

2、女職工在計劃生育政策允許范圍內,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持醫(yī)療機構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二)產假期間的工資計發(fā)

女職工按規(guī)定享受的正常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六、喪假

(一)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經本單位領導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不含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喪假。教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教職工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單位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發(fā)生的車船費自理。

(二)教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需要其料理喪事的,可參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

七、教職工出勤考核

(一)凡因公外出或請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的,視為曠工;對不假而走或未按規(guī)定履行請假報批手續(xù)的視為曠工。從曠工之日起,按工作日停發(fā)本人基本工資,連續(xù)曠工3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6個工作日以上的,不享受年終一次性獎金。

(二)對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聘用合同約定為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聘用合同約定為20個工作日),按規(guī)定程序予以辭退或解聘,且不發(fā)給辭退費或解聘補償費。

(三)辭退的教職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教育局、人事局審批;解聘教職工由用人單位辦理解聘手續(xù),并報送人事局備案。

八、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構成

1、實行公務員職級工資制人員的基本工資,為本人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2、機關技術工人的基本工資,為本人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機關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資,為本人崗位工資。

3、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為本人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其中,中小學教師的基本工資包括提高10%工資標準。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規(guī)定中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請各單位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并做好考勤和各類假期登記工作。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2)

一.請假首先需經各小組負責人處報備、申請

二.經小組負責人同意后則到行政部報備、申請

三.請假需提前寫請假條、并交行政部

四.如需事后補請假條則先有各小組負責人提前代填寫請假條交行政部,待請假人回來到行政部補簽字

五.管理層請假需向上級主管報備、申請

六.各部門原則上一天只允許有一個同事請假、超出一人則扣罰小組負責人當月獎金50元/累加翻倍(獎金無則補助里扣除)(特殊情況除外、特殊情況需向__報備、未報備按本規(guī)定處理)

七.(各小組負責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請假權限、請假2天需找__報備、申請。3天(含)以上需經__同意方可請假

八.以上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九.本通知即下發(fā)之日開始執(zhí)行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3)

第一條鑒于目前公司生產運營及人力緊張的情況,為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的請假制度,特制定此規(guī)范。

第二條公司員工請假,需向相關領導和部門遞交書面申請,如實填寫《請假條》一式兩份(一式部門留存,一式交人力資源部)報批,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第三條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四條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xù)。

第五條假期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1天以內,需經部門主管批準同意;

2、員工請假2天以上7天以下,部門主管(部長)同意后,需經事業(yè)部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

3、請假7天以上15天以下,經部門主管確認,事業(yè)部總經理審核后,請假員工持《請假條》到人力資源部長處審批,否則請假不做生效。

4、員工一次請假最長不超過15天;

5、部門主管、部長請假3天(含3天)以上者,須經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因特殊情況需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否則做曠工處理。

第七條員工確因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3天以上的,應提交由縣級或以上)醫(yī)院出具的病歷本、診斷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應返崗。

第八條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2天工資,曠工3天,公司除追究曠工給工作造成的損失外,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九條員工在一年之內請假累計不準超過30天(產假和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公司可以按實際超過天數,扣回所繳納社保等相關費用;

第十條請假7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績效獎,年累計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評優(yōu)、績效獎;

附則

第十五條本請假規(guī)定,與以前相關制度抵觸的,以本規(guī)定為準。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4)

經校務會討論通過,關于教職工公假、病假、事假、調休等請假制度作以下補充規(guī)定,如有違反或除特殊情況外,無論何種事由未辦理請假手續(xù),作曠工處理。

一、關于公假

1、教職工公假到校辦請假備案,另請附會議通知,(教研活動不需會議通知)。

2、中層干部公假到分管校長處請假,到校辦備案,另請附會議通知。

二、關于病假(看病)

1、病假需向人事部門遞交由醫(yī)院出具的病假單。

2、每月固定看病的教師:請交書面申請,并提出具體時間,交至人事部門,由人事部門提交校務會討論。如在此之外再有病假,至人事部門請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不影響上課外出看病,如有醫(yī)生事后開具的病假單或者有學校的調休單可以不按病假處理。原則上每月不能超過二次,每次半天。

4、如身體原因(大病、重?。?,不能坐班,則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交人事部門,經校務會討論批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因其它原因或短期身體不適申請不坐班的教師,實行彈性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30——下午3:00)。

三、關于事假

1、半天的事假:填寫請假單,并交至人事處辦理請假手續(xù),同意后在校辦備案。

2、一天及以上的請假:如果是因為重要的家事等,請交書面申請,并交至人事部門。經校務會批準后方可請假。

3、中層干部事假需另向分管校長請假。

四、關于調休

1、不影響學校工作,調休最多一天,原則上不可調休連續(xù)一天以上,如有病假單,可以調休充病假,最多不可超過病假天數。

2、除突發(fā)事件,請假或調休需提前一天到人事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遞交調休單(原則上當天調休不予批準)。

3、中層干部調休需另向分管校長請假,并至校辦備案。

注:所有請假請附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如沒有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一律不能認定已辦理任何類型請假手續(xù)。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5)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遵照執(zhí)行。

三、內容:

(一)法定節(jié)假日

法定節(jié)假日共11天,本廠依照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放假。具體為:

①元旦1天;

②清明節(jié)1天;

③端午節(jié)1天;

④勞動節(jié)1天;

⑤中秋節(jié)1天;

⑥國慶節(jié)3天;

⑦春節(jié)3天。

(如國家有新規(guī)定,則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請假類別

1、事假:

1)員工因處理私人事務而請假,稱為事假;

2)下述第2至5條請假如不能提供相關依據或證明者均以事假處理。

2、病假:

1)員工因生病或非因工負傷導致不能正常上班而請假,稱為病假;

2)員工請病假應提供本地醫(yī)院(深圳坪山人民醫(yī)院或布吉人民醫(yī)院及其下屬醫(yī)療機構)所出具的(醫(yī)療病假)證明和《病歷記錄》;

3、婚假:

1)婚齡合法,則享有3天婚假。

2)員工請婚假,需提供男女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及結婚證明。

4、產假:

1)女員工懷孕臨產,可請產假90天。

2)員工請產假,需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及夫妻結婚證明。

5、喪假:

1)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關系則享有3天,隔代(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為1天。

2)員工請喪假,必須提供直系親屬死亡證明與關系證明。

6、工傷假:

1)員工因工作受傷,以工傷假論。

2)員工工傷期間,薪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核發(fā)。

3)員工需提供相關工傷證明及醫(yī)療證明。

7、路程假:春節(jié)放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員工可請路程假,具體參照以下省/市/自治區(qū)劃分:

1)準假1天: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福建省、海南省。

2)準假2天:江西省、湖南省、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蘇省。3)準假3天:上海市、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河南省。

4)準假4天:山東省、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

5)準假5天: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西藏自治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三)、請假銷假程序及審批權限

1、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本部門文員處領取《員工請假審批表》(需寫明請假日期、時間、事由等),然后由所屬部門指定文員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審批;

2)員工請假應按規(guī)定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后方可離廠,否則以曠工處理;因特殊情況如偶發(fā)事故不及提前請假者,應于假后1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證明,并補辦好請假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處理。

3)公司保留員工請假期間因工作需要提前召回員工的權利。

2、銷假程序:

1)銷假時必須在請假結束后第一個工作日內持請假申請表(附表)到人事行政部銷假。

2)病假銷假時,必須提供勞動部門指定醫(yī)院出具的《病歷記錄》和《住院證明》。

3)婚假銷假時,必須提供有效的《結婚證》。

4)喪假銷假時,必須提供《死亡證明》與《關系證明》。

5)路程假銷假時,必須提供有效車票、機票等票據。

3、續(xù)假程序:

1)逾期續(xù)假,續(xù)假程序與請假審批程序相同。員工需提前通過電話或其它方式征得直接主管同意,由直接主管代替填寫請假條(請假人簽名一欄不需代簽)按

請假審批程序審批,待請假人回公司后,再補簽名。

2)若續(xù)假后,總計請假時間超過了各階段審批的請假天數,需重新填寫請假單,從請假開始的第一天到續(xù)假后的最后一天,按此請假天數進行審批。

3)假期屆滿未辦理續(xù)假或銷假手續(xù)仍不到職者,均以曠工處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審批權限及辦理手續(xù)時間:

1)普通員工、班組長及一般技術人員

2)主管級人員及中級技術人員

3)經理級及高級技術人員

4)請假審批注意事項:員工請假,如部門分白晚班,則請假應呈請當班管理人員進行審批,不得跨班申請或審批。否則視為無效。

(五)、請假審批表

1)、請假審批表原則上必須由請假人親自填寫;

2)、請假審批上各項內容必須填寫準確、完整;

3)、請假獲準并經正常審批后,當事人須到人事行政部備案,人事行政部將“附表”交還給當事人,請假申請人方可離職。否則請假申請表不予生效,請假申請人擅自離職按曠工處理。

(六)、請假受理

1)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時,可不予批假或酌情縮短假期或延期批假。

2)請假者須在直屬上司安排下將其崗位工作交待其他員工代理。

3)員工請假如發(fā)現有虛假事情者,除以曠工處理外,并依情節(jié)輕重予以懲處;如有發(fā)生直屬管理人員隱瞞事實的情況,則給予該管理人員警告或以上處分。

(七)、請假時間計算

請假如從休息日起或至休息日止則休息日不計入請假天數;請假如跨越休息日則休息日計入請假天數。計算全年可請假天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入職者,按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到次年銷假者,其次年請假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八)、請假調休

1)、調休是指以加班時間換取休息時間的行為(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除外)。

2)﹑員工當月工作滿勤以外的加班時間可以作為調休處理;調休不得影響公司生產的正常運作,并避開公司的集體活動。調休的最小時間單位為半天。

3)、員工調休須于加班完成后填寫《調休審批單》進行申請,按請假審批相同程序經審批后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如員工加班時間已計發(fā)加班費,則該加班時間不得再用作調休。

4)、調休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后,不得隨意更改。

5)﹑加班調休期一般為次月月底前。特殊情況經廠務領導批準可另行安排。

6)、調休時間視同正??记?,按正常考勤計算薪資和福利,并且不影響獎金待遇。計件員工產量按調休對調的加班時間產量計算;調休對調的加班時間則不予計算加班費和產量。

(九)、解釋與實施

本制度人事行政部擁有最終解釋權,自20__年12月1日起實施。原文件與此文件有沖突的地方,以此文件為準。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統(tǒng)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種類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假期設置種類:

1、病假:員工因病確需請假。

2、事假:員工因事確需請假。

3、婚假:員工結婚請假。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奔喪請假。

5、工傷假:員工發(fā)生工傷時請假。

第三章 請假程序

第四條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報辦公室及企管部備案。

第五條 如確因情況緊急,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必須先口頭或電話請假,回公司后即補辦手續(xù),未補辦手續(xù)作曠工處理。

第六條 為確保工作連續(xù)性,較長假期需交接手頭工作。

第七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報請示有關主管經理審批。

第八條 假滿后回公司應辦理銷假手續(xù),報公司企管部及辦公室備案。

第四章 請假標準

第九條各類假期兩天以內經部門經理、主管科長批準,兩天以上七天以內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七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后到辦公室和企管部備案。

第十條 請假標準范圍:

1、病假:根據醫(yī)院證明及部門主管審定認可,確認假期天數。

2、事假:根據個人申請及部門主管審定,確認假期天數。

3、婚假:按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依法登記結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齡登記結婚的享受婚假3天。

4、喪假:按照國家勞動部門有關政策,假期三天。

5、工傷假:依據醫(yī)院醫(yī)療證明,經公司工傷鑒定小組鑒定認可同意,確認假期天數。

第五章 假期工資核算

第十一條 公司辦公室每月根據員工出勤表及請假單,負責員工假期工資核算,并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第十二條 假期工資核算:

1、病假:病假期間按本人基礎工資發(fā)放,三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工資1%,七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2%,一個月以上公司終止其勞動合同。

2、事假:事假期間不發(fā)放工資,三天以內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或當月工資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10%或當月績效工資2%。一個月以上公司將終止勞動合同。

3、婚假:婚假期間發(fā)放按本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

4、喪假:喪假期間發(fā)放本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另每天扣除當月績效工資5%。

5、工傷假:非本人原因工傷,假期在10天以內,工資全額發(fā)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績效工資;對于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內的長期工傷,按基礎工資發(fā)放。由于本人違犯操作規(guī)程或工作馬虎而造成工傷,10天以內不享受績效工資,10天后按病假處理。

第六章 假期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員工請假期連續(xù)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第十五條 員工請假期連續(xù)在六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六條 員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條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連續(xù)曠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三次,公司將終止其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中高級職員請假,三天以內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審批,并在企管部備案。為維持正常工作程序,請假人須記錄聯絡方法。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準實施。

員工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精選篇7)

一、假期的審批

1、基層員工、班組長請病、事假,3天(含)以內的,由主管審核,廠長/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由主管、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jiān)批準。

2、主管級管理人員、廠長助理請病、事假,由廠長/經理審核,分管副總/總監(jiān)批準。

3、廠長、部門經理請假,分管副總/總監(jiān)審核,總經理批準。

二、請假類別

1、病假/事假

①病或私事申請的假期。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有關人員的批準方可離崗,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或離崗的,以曠工論處。病、事假期間不計發(fā)薪資及福利。

②因患急病或急事自己不能及時來公司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必須在上班后1個小時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向其部門主管或廠長(經理)請假批準方可,并由其部門主管于4小時內向人事行政部報備,員工在事后補辦請假手續(xù)時應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此種情況每人每月最多不超過一次)。

2、婚假

①轉正后的員工結婚可申請三天有薪假?;榧俦仨毺崆耙粋€月提出申請,經主管、廠長審批后持有效結婚證書及戶口本到人事行政部辦理請假手續(xù)。

②員工申請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書二個月之內申請。

③員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婚假:婚假假期限一次休完,不得分次休。

3、喪假

公司員工的三代直系親屬(嫡親父母、子女、配偶、嫡親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依靠本人供養(yǎng)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憑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死亡證,享受三天有薪假。

4、傷假/公假

①員工因工作受傷,必須在受傷的兩日內持本人書面《事故報告》(傷情嚴重的,可由部門辦理)交廠長或部門經理簽字認定為工傷假方可,并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傷假必須由區(qū)級以上醫(yī)院(或公司指定醫(yī)院)出具的病假診斷書或證明。

③傷恢復后,不論休假假期是否滿都應主動復工,否則以曠工處理:工傷期間員工工資按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

④公司批準的脫產參加會議、培訓學習、陪護住院員工等均屬公假。公假期間員工工資按本人基本薪發(fā)放。

5、探親假

①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可申請回家探親,省內員工年探親假10天以內,省外員工視路程遠近探親假10-20天,探親假期中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不另計。

②探親假一年只能申請一次,當年不休,第二年不累計:申請?zhí)接H假的員工應在公司生產經營淡季分批休假,并須提前十五天向本部門主管提出申請,報廠長/經理審批,人事行政總監(jiān)批準。

三、規(guī)定及說明

1、公司員工請假,均需填寫《請假單》,《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留在部門/廠,一份交人事行政部。

2、請假天數超過5天(不含)的,其工資順延一個月發(fā)放。

3、職務代理人制度:特殊崗位員工、部門組長及以上人員,在請假前需安排好職位代理人,否則不予批假。

4、所有請假手續(xù)原則上均由本人親自辦理,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休假,不得電話請假、他人代假。

5、特殊情況要求續(xù)假的員工,應按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請批手續(xù)。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公司續(xù)假的,應在第一次實施休假結束前提報部門主管、廠長/部門經理,經同意后方可實施續(xù)假,回來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時應出具相關的證明,續(xù)假假期超過三天的,廠長/經理應提報人事行政部同意方可。

6、在請假期限內提前回到崗位者,應在當天辦理銷假手續(xù)。

7、無正當理由一天以上未到崗位上班著,部門主管應及時將相關人員名單上報廠辦或人事行政部,對部門主管蓄意隱瞞的,按《員工手冊》第八章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給主管記過處分。

8、公司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經常請假而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權對其進行崗位調整。

9、請假最小時間單位為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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