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
在如今,制度大家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學習!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篇1
總公司辦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tǒng)的辦公工作實現規(guī)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11公司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yè)務的發(fā)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jiān)督。
第二章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yè)務工作匯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zhàn)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guī)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項目、重要對外關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開業(yè)務工作匯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yè)公司負責人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yè)務工作匯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yè)績、業(yè)務發(fā)展情況等。匯報單位應于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匯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周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匯總篩選后,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后,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并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fā)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并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11公司系統(tǒng)外的單位制發(fā)正式文件。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文件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復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fā)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審核,并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并負責指導全系統(tǒng)的文檔工作。
第四章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11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匯報工作或請求批準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簽批后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于分管領導權限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后經分管領導閱后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后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簽批后,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復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打印,按規(guī)定填寫,規(guī)范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xù)齊備,應建立收發(fā)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yè)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簽領文件、接聽通知并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須經法規(guī)室審核,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文件,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yè)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秘書處審核,經分管領導簽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用印。
第六章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文件和有關材料的打印。打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審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fā)的業(yè)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復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yè)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tǒng)計費用后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yè)務性外發(fā)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fā)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發(fā)送或領取,屬于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后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并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yè)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系,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yè)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于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匯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各專業(yè)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總公司辦公區(qū)管理規(guī)定
第一條:為加強辦公區(qū)的管理,創(chuàng)造文明的辦公環(huán)境,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提高辦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門職工上下班須打卡)。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7:00午午休時間:11:30一13:00。班車發(fā)車時間:17:15。
第三條: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午休后應準時于13.00上班。
第五條: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六條:班車按規(guī)定路線、停車地點和時間運行,乘車職工不得隨意提出變更要求。乘車時應注意維護車內衛(wèi)生,不得在車上吸煙、飲食、嚼口香糖。
第七條:各類車輛要服從保安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停放。自行車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第八條:公司職工上班時須衣著整潔、得體。除午休時間外,男士一律著西裝、系領帶。女士不得穿著牛仔服裝、過于艷麗花哨或過于暴露的服裝;不得穿著運動服裝、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著外套;不得穿軍靴、露出腳趾及后跟的涼鞋及其他不適宜的裝束。男女職工不準穿著與工作環(huán)境不相符、不協調的服裝和配戴不協調的飾物上班。
第九條: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午休時間不得在辦公區(qū)內搞文體娛樂活動;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
第十條:辦公區(qū)手機、尋呼機均應關閉,或設定在靜音狀態(tài)。
第十一條:辦公區(qū)嚴禁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十二條:辦公區(qū)及公共區(qū)域應保持環(huán)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區(qū)域、公用區(qū)域、樓前廣場及機動車內嚴禁吸煙。
第十四條:按規(guī)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1:30一13:00。
第十五條: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人保險柜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后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遵守保密紀律,保存好各種文件及技術資料,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各樓層談判間、會議室及大會議廳由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條:墻壁不得亂刻亂畫、加釘。自己打開水時嚴禁亂潑亂倒,剩茶水只準倒入開水間內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礦泉水機應管理得當。
第十九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第二十條:辦公區(qū)內除小隔斷間外,不得擺放沙發(fā)。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和有關物業(yè)管理公司負責監(jiān)督檢查執(zhí)行情況。
對違反規(guī)定者,辦公室將會同人事本部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100元至500元、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fā)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注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guī)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篇2
司法行政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它負責管理司法行政和法律規(guī)定的司法工作。
在司法行政機關的組織體系中,司法部對全國司法行政機關實行領導,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受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領導,同時也受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司法行政機關的主要任務有:
1、管理勞改、勞教工作。
組織、領導勞改、勞教工作,確定監(jiān)獄、勞教場所的設置、分布和犯人、勞教人員的安置;指導、督促和檢查監(jiān)獄和勞教場所,正確貫徹執(zhí)行勞改和勞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或者審定勞改和勞教工作的重大決定;制定和審查勞改和勞教工作的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監(jiān)獄和勞教場所不斷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總結和推廣勞改和勞教工作的先進經驗,對監(jiān)獄和勞教場所發(fā)生的重大事件進行檢查和處理,對違法亂紀的管教干部予以紀律處分;管理勞改和勞教單位的干部,進行考察、培訓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質和業(yè)務素質。
2、管理律師工作。
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jiān)督、指導;審查律師協會章程,負責律師資格的報考,考試工作;授予律師資格和批準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決定律師事務所的設置和律師隊伍的發(fā)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體辦法;對律師違紀進行處罰,取消嚴重不稱職律師的資格;制定律師收費的具體辦法;總結和推廣律師工作的先進經驗,制定律師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
3、管理公證工作。
領導公證處工作,確定公證處的設置、公證人員的編制、機構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證處的正副主任;監(jiān)督公證處的收費標準和財務支付,對公證人員進行紀律檢查;總結和推廣公證工作的先進經驗。
4、管理司法干部培訓。
確定司法干部培訓工作的方針,制定培訓工作計劃;指導政法干部學校的工作,培養(yǎng)師資,編寫教材;總結推廣干部培訓工作的經驗。
5、管理法學教育工作。
確定法學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學教育的發(fā)展規(guī)劃,協調全國法學教育,協同國家教委指導全國法學教育;管理部屬政法院校領導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檢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審批基建計劃和重大財務開支,負責專業(yè)設置,招生和畢業(yè)生分配計劃;組織編寫全國法學教材。
6、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
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yè)務建設,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工作;調查研究民間糾紛發(fā)生的原因,特點和規(guī)律,提出預防糾紛的辦法,有針對性地進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傳教育;總結推廣調解工作的先進經驗。
7、負責組織法制宣傳工作。
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干部和群眾的法制教育,在各類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出版法制報刊和法律書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識。
8、負責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統(tǒng)一負責司法行政機關的司法外事活動。確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動范圍和方式,并對外事工作作出具體安排;派代表團出國考察和出席國際會議,組織接待外賓,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制;開展國際司法協助業(yè)務活動。
9、開展司法行政理論研究與法制工作。
確定司法行政系統(tǒng)的研究機構和任務;草擬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制定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對有關司法行政建設方面的問題,犯罪問題,特別是青少年犯罪問題進行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工作。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篇3
一、行政會議制度
(一)院長辦公會議:
1、由院長主持,醫(yī)院相關領導參加。
2、會議內容:
①分析醫(yī)院建設和發(fā)展的形勢,討論醫(yī)療、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總結前一階段工作情況。
②研討醫(yī)院發(fā)展的長遠計劃和醫(yī)院醫(yī)療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討論和研究機構改革及人員配備及對員工的獎懲及獎金分配。
④講評職能科室的工作情況。
⑤研究醫(yī)院經費的預算和開支計劃。
⑥其他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3、議事原則:
①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fā)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fā)表意見,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意見,重要決策必須要經過調查研究后決策。
②提交辦公會討論的問題,重點是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③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紀律,不得隨意泄露會議討論內容或會議決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項。
④院辦主任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決定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zhí)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匯報。
(二)院周會:
院周會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各職能科室負責人、臨床(醫(yī)技>科室負責人,護士長參加。院辦負責記錄并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每周召開一次。
1、傳達上級指示和文件精神,通報院辦公會議決定,布置工作、協調關系。
2、總結上周工作,包括醫(yī)療質量,重危病人搶救治療情況,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服務態(tài)度等情況。
3、聽取科負責人的匯報,研究解決醫(yī)療、服務等有關問題,布置下周任務。
(三)科早會:
由科主任、護士長主持,全科醫(yī)護人員參加。每早上班后即召開,一般不超過十五分鐘,
1、聽取值班人員匯報,進行交接班。
2、傳達上級指示和有關文件精神。
3、對本科工作質量和服務態(tài)度進行分析評價,并落實整改措施。
二、醫(yī)務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根據醫(yī)院的工作計劃,具體組織實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問題和對策,為醫(yī)院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定期檢查醫(yī)療工作制度,醫(yī)療技術操作常規(guī)和醫(yī)療、醫(yī)技人員工作職責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做好科室間的協調工作,保證醫(yī)療工作貫性運轉。
(三)制定本院的醫(yī)療質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標體系,評價標準和實施辦法,經院辦公會研究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保證醫(yī)療安全,做好醫(yī)療事故和差錯的防范工作,及時對醫(yī)療事故和醫(yī)療糾紛進行調查,組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
(五)幫助科室開展的新業(yè)務、新技術,組織協調危重病人的搶救、疑難病例的討論、重大手術的審批和院內外會診工作。
(六)組織對全院衛(wèi)生技術人員的業(yè)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三、醫(yī)療質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醫(yī)療質量監(jiān)控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醫(yī)療質量管理目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三)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提高質量意識,樹立“質量第一”觀念,積極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四)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定期檢測,分析各項醫(yī)療質量指標,針對問題,提出對策,改進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記、統(tǒng)計制度,定期通報質量管理情況。
(六)醫(yī)療質量的檢查結果應與科室評優(yōu)、個人評獎相結合。
四、醫(yī)療經費管理
(一)醫(yī)院醫(yī)療經費在院長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tǒng)一管理,并實施審計、監(jiān)督。日常經費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對年度計劃和重大開支須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實行醫(yī)療成本核算,準確計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種經費。
(三)認真執(zhí)行國家物價政策和規(guī)章制度,一切醫(yī)療收費均按當地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篇4
第一條:、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guī)定。
2、本規(guī)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fā)管理等。
第二條:、檔案管理
1、歸檔范圍:公司的規(guī)劃、年度計劃、統(tǒng)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xù),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xù)。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4、檔案的銷毀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guī)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3)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jiān)督銷毀。
第三條:、印鑒管理
1、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guī)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tǒng)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第四條:、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fā)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fā)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fā)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yōu)、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fā)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xù)。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guī)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fā)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tǒng)一購買、統(tǒng)一發(fā)放。
第六條:、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guī)格、型號分別建立賬卡。
2、采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fā)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fā)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guī)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并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后,應當日填寫賬卡。
4、嚴格執(zhí)行出入庫手續(xù),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辦理外借手續(xù)。
6、嚴格管理賬單資料,所有賬冊、賬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涂改。
7、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報刊及郵發(fā)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xù)。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并進行處理、分類、登記,并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后,一周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tǒng)一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
第八條:、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fā)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fā)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fā)員登記,統(tǒng)一封口,負責寄發(fā)。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準,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后方可郵發(fā)。
2、本規(guī)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fā)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并提請總經理批復。
3、本規(guī)定從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范本篇5
第一條:為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管理,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依法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guī)范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授權實施公共管理的組織(以下統(tǒng)稱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以及民事經濟活動中,作為一方當事人所訂立的涉及國有資產、財政資金使用和自然資源、公共資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購合同、勞動合同以及科技、課題合同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機關合同,包括下列類型:
(一)基礎設施等國有資產(包括無形資產)的投資、建設、租賃、出讓、轉讓、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國有自然資源使用權的依法出讓、轉讓、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業(yè)的特許經營合同
(四)招商引資合同
(五)合作開發(fā)合同
(六)拆遷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資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機關合同
第四條:行政機關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當遵循合法、審慎、公平、誠信的原則,保障財政資金和國有資產的安全。
第五條:市政府法制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
市發(fā)展改革、財政、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履行行政機關合同的相應監(jiān)管職責。
第六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和本部門的實際,制定部門內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強對本部門及其下屬單位訂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明確具體承辦機構和人員,負責本單位合同的調查、談判、起草、報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合同的調查、談判、起草、報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條:行政機關訂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調查。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進行核實,并充分考慮自身的履約能力。
(二)談判。合同標的額較大或法律關系較復雜的合同,應當由行政機關負責人和具有相應技術、經濟、法律知識的人員組成談判小組或招標小組負責具體工作。
(三)起草。根據談判結果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擬定合同文本,做到標的明確、內容齊全、條:款完備、責任明確、用語規(guī)范嚴密
(四)審查。擬簽訂的合同文本應當由本單位承擔法制職能的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事項重大的,應當經本單位集體討論研究。
(五)簽訂。合同文本應當由本單位負責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員簽訂,并加蓋行政機關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第九條: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合同對方當事人的,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
第十條: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經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國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應當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簽訂合同,并不得對主要條:款進行修改、調整。
第十一條:訂立行政機關合同,應當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不得出現以下內容:
(一)超越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承諾或者義務性規(guī)定
(二)違反規(guī)定以行政機關名義提供擔?;騾⑴c經商辦企業(yè)
(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約定
第十二條:行政機關合同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yè)秘密的,應當就有關保密條:款作出約定,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合同約定爭議解決方式的,應當優(yōu)先選擇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涉外合同應當優(yōu)先約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明確約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未經合法性審查或審查未通過的合同,不得訂立。
以市政府部門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由部門法制機構負責進行合法性審查;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將合同報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領導簽批至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
第十五條:市政府部門向市政府報送合同時,應當隨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擬稿
(二)與合同有關的情況說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擬的過程、風險論證的情況、合同相對方的資信調查情況、會議研究情況以及其他需要重點說明的問題等
(三)部門法制機構提出的審查意見
報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門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有關材料;市政府法制機構在審查中認為需要補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門在指定期限內補充。未在指定期限內補充的,可以將材料退回。
第十六條:法制機構應當重點從以下方面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
(一)合同主體資格及權限
(二)合同簽訂方式
(三)合同變更問題
(四)合同違約責任
(四)合同違約責任;
(五)爭議處理條:款;
(六)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十七條:法制機構在審查合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邀請有關專家參與審查論證,提供論證意見。
第十八條: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及時進行審查,并反饋書面審查意見。
合同經各方正式簽訂后,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于7個工作日內將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第十九條:合同簽訂后,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約定誠實、全面地履行合同義務,并及時對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合同簽訂后或履行過程中需要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一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及時主張權利,采取措施應對合同風險的發(fā)生:
(一)出現不可抗力,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修改或者廢止,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狀況惡化導致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約能力的;
(五)合同對方當事人預期違約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風險的情形。
以市政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以上情況的,負責合同具體事項的市政府部門應當及時向市政府提交預警報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第二十二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將合同文本草擬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意見、會議研究情況等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取或形成的相關材料立案歸檔,并建立健全合同檔案保管、借取、查閱等工作制度,實行合同檔案規(guī)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條:市政府部門簽訂的重大合同,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以下材料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備案:
(一)備案報告;
(二)備案說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書文本復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審查意見書復制件;
(五)會議紀要等與合同有關文件材料復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體標準,由市政府法制機構另行確定。
第二十四條: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每年將本部門生效合同目錄,以及合同的訂立、履行、爭議處理等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報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機構。
市政府各部門應當每2年對簽訂的合同組織一次清理,并將合同清理結果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及時匯總清理情況并報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條:市政府各部門合同的簽訂、審核、備案、清理、報告以及部門內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實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圍。
第二十六條: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合同訂立、履行、爭議處理中,因違反規(guī)定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應當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區(qū)、縣(市)行政機關合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法制辦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