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經營合同范本(2)
委托經營合同范本
四、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負責“婦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設和日常運營。合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yī)藥衛(wèi)生的法律法規(guī),開展業(yè)務不得超出執(zhí)業(yè)許可證規(guī)定的服務范圍(具體見本款第7條)。
2.嚴格執(zhí)行財政、物價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
3.“婦幼保健院”建成后,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乙方對其業(yè)務和其他工作所發(fā)生的一切民事責任負有全責,(乙方在合同期間內產生的債務不能清償或不能及時清償時,負全部賠償責任)。
4.乙方于本合同簽訂前十日內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門(中寧縣衛(wèi)生局)財政專戶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婦幼保健院”的運營風險,即專項賠償基金。專項賠償基金用于解決“婦幼保健院”在醫(yī)療事故、民事糾紛、拖欠的管理費、招聘人員工資及其他費用中可能涉及的補償、賠償或處理糾紛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甲乙雙方在協(xié)商使用該專項基金后,乙方應于30日內一次性補足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逾期乙方按20萬元每天5%的標準給甲方支付違約金。特別約定,若20萬元專項賠償基金不能按上述規(guī)定時限內向甲方交納,則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內連續(xù)發(fā)生醫(yī)療民事糾紛等,則應于事故或糾紛等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補足專項賠償基金。
5、合理支配該“婦幼保健院”業(yè)務收入。乙方負責整個大樓的水電、衛(wèi)生、房屋維修(甲方辦公用房除外)及承擔各類證照、審驗證照的一切費用。承擔醫(yī)療糾紛或事故的賠償和業(yè)務廣告費等相關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以及后續(xù)費用等。
6、每年分兩次向甲方財政專戶繳納管理費,否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繳付數(shù)額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萬,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0萬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萬元,即在第陸年至第拾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15萬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萬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內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別繳清半年管理費各20萬元。
7、開展的業(yè)務按中寧縣衛(wèi)生局批準的“中寧縣婦幼保健院”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經營范圍和時間執(zhí)行。
(1)內科;
(2)婦產科;
(3)兒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隨著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增設科室,由乙方上報區(qū)衛(wèi)生局批準;
8、根據甲方要求無償提供全區(qū)鄉(xiāng)村技術人員培訓,并無條件選派甲方確定的乙方專家、工作人員參加中寧縣婦幼保健工作的下鄉(xiāng)檢查、指導、上街宣傳、義診等公益性活動。
五、其他雙方約定事宜
1、以上方或單方名義申請的項目、資金、設備等屬于國家投資部分劃歸甲方國有資產帳戶,乙方對醫(yī)療設備僅有使用權,如屬乙方公司投資,則產權歸乙方所有。專項賠償基金合同期滿如數(shù)歸還乙方。
2、合同期間如發(fā)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或因發(fā)生國家行為(新政策、新法規(guī)的頒布或國家機關的行政行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另一方不負責賠償責任。第三方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不得將“婦幼保健院”的任意一個科室或部門承包或變相承包給其他任何組織、單位或個人。甲方不得以本“婦幼保健院”名義開辦同類機構。如有違反視為重大違約,另一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承擔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條款以外的理由單方面終止本協(xié)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由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承擔。
3、本合同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時,合同期間甲方單方投入的固定資產、儀器設備等用于“婦幼保健院”運營的物、資料、檔案文件均歸甲方獨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運轉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婦幼保健院”名義購置的各類設備等)歸乙方所有。“婦幼保健院”的固定資產
以雙方簽字認定的清單為準,合作期間內因“婦幼保健院”的運營而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獨自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4、合同期滿的資產處置按本同第五條第1款和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處置。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fā)生爭議,雙方須本著公眾服務的公益性原則進行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后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寧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2009年第40次)。
九、生效時間
中寧縣衛(wèi)生局監(jiān)督甲乙雙方認真規(guī)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09年公證當日起至2024年公證之日的前一日終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中寧縣衛(wèi)生局各持一份,中寧縣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經營合同范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姓名: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決定將自己位于( )的教學點,委托乙方代為經營,具體委托事項如下:
第一條:委托經營場地
場地位于( )場地面積( )平方米。月租金( )元,其他費用( )。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 )的教學點,全權交由乙方代為經營,甲方提供學校資質等一系列辦學所需證件和中心內的產物使用權,物品包括( )。從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運營事務甲方有義務協(xié)助乙方完成運營。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自簽訂合同期起,乙方有權使用教學點中的一切物品(辦公用品,家電,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擁有自主權,決策權。開展與教育一系列的相關的培訓班,教學點等。
3.乙方獨立處理一切該教學中心經營相關的一切事務,同時與甲方其它經營點沒有關聯(lián),獨立經營。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自合同簽訂生效日起,乙方以學期( )月為單位與甲方約定合同時間,乙方享有優(yōu)先續(xù)約權(保證費用無變動)房租每年遞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約,或在未得到乙方確切的續(xù)約意向之前不得提前與其他方簽約,否則視為違約,同時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提前解約,否則也視為違約。(乙方無論續(xù)約與否都應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生效日起,保證該校(中心)債務結算已結算清,乙方不承擔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債務與費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營業(yè)額的10%的費用,按月結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費用。
3.乙方承擔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該校運營費用(房租,水電,教務,材料,運營等)甲方在合同期內不承擔該中心的任何費用。
4.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在運營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經營營業(yè)額10%的費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個工作日仍未支付費用,甲方有權按自逾期起按月營業(yè)額百分之一,加收滯納金。
3.在本合同執(zhí)行期中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委托經營期間雙方必須遵守誠信原則,除本條第1.2.3項約定情形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guī)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都有權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第七條: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損壞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壞、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應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為準,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予以賠付。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執(zhí),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可申請相關部門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形式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均為原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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