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采購合同范本_藥品采購合同模板(2)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藥品質量檢驗書面通知時,應當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檢驗在乙方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二、甲方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甲方的臨床用藥。
三、甲乙雙方對藥品質量存在爭議時,應送甲方所在地藥檢部門檢驗。如送檢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據(jù)此單方中止該品規(guī)藥品購銷合同的履行;如送檢藥品無質量問題,合同繼續(xù)履行,檢驗費用由雙方各負擔50%。在藥品送檢期間,甲方臨床用藥暫由其他同類上網品規(guī)藥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藥品如在臨床使用過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現(xiàn)不良反應時,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同時甲方有權單方中止該品規(guī)藥品采購合同的繼續(xù)履行,退回剩余藥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為保證藥品質量,避免造成藥品的浪費,甲方對已購進的藥品應妥善儲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藥品質量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甲方庫存條件不符合藥品正常儲存,造成的藥品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甲方應加強對藥品效期的管理。甲方應定期清查藥品庫房及各個藥房藥品的效期,掌握藥品效期情況,有效期≥60天的藥品 ,因滯銷等原因,甲方要求乙方應無條件作退換處理;
第八條 交貨時間、地點
一、藥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藥品配送商負責。甲方通過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jiān)督管理平臺、根據(jù)用藥計劃向乙方發(fā)送批次采購計劃,乙方據(jù)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shù)量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fā)送的批次采購計劃執(zhí)行。急救藥品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24小時,一般藥品原則上的配送時間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
二、交貨地點:攀枝花市鐵路醫(yī)院西藥庫房。
第九條 結算方式、時間
一、甲方按驗收合格入庫,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票據(jù)(增值稅發(fā)票應注明稅率)的供貨,作當期應付賬款進行財務掛賬,并按期進行支付;
二、甲方可暫扣不超過乙方供貨當期剩余庫存價值的貨款,作為風險質量保證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當甲方對乙方當期應付賬款余額較小時暫緩支付原則;
四、雙方終止合同關系,不再續(xù)訂合同的,需將乙方供貨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沒有質量及其他方面異議的情況下甲方方可與乙方結清全部貨款。
第十條 合同解除條件
一、違約終止合同
(一)發(fā)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規(guī)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3、乙方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
(二)甲方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購買其它上網品規(guī)的藥品。乙方應對甲方購買替代藥品時所超出的乙方供應價款部分的費用負責,并在甲乙雙方結算時予以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陽光采購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結算價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滯納金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本合同。
(四)因企業(yè)破產終止合同。如果乙方破產,甲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乙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甲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為者,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承擔加收向甲方支付誤期賠償費(以 1000元計)或被終止合同,并按省藥招辦有關文件規(guī)定進行接受處理等。
(二)誤期賠償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配送藥品并提供伴隨服務,甲方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誤期賠償?shù)倪`約金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辦法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5%,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二、甲方有下列行為者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采購合同項目約定,采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已確定的乙方的上網品種,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故不完成上網藥品合同采購量的采購。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義務,將承擔以下責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滯納金但最高不超過藥品價款的5%的違約金并按《四川省醫(yī)療機構藥品陽光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不可抗力違約的約定
(一)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受影響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后,雙方可通過協(xié)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xié)議。
(三)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核實。并由甲方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并重新簽署。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則可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它約定事項
如果國家有關部門調整藥品價格,藥品價格原則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藥品積壓,甲方有權退回積壓藥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四、其他義務
(一)凡在上網目錄中的藥品,甲乙雙方須按公布的上網價格通過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jiān)督管理平臺進行采購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二)甲乙雙方都嚴格為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jiān)督管理平臺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負有保密義務。
(三)甲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采購形式,并認可四川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監(jiān)督管理平臺的交易數(shù)據(jù)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隨服務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1、藥品的現(xiàn)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fā)現(xiàn)的破損、近失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其他乙方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如果乙方對以上可能發(fā)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xié)議,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四條 甲方、乙方在藥品上網采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反商業(yè)賄賂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十五條 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期間,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應有書面放棄聲明。
第十六條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雙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和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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