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2)
公司勞動合同
公司勞動合同范文三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郵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政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及相關事項
1. 合同期限及試用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2. 在試用期內,公司進行不定期考核,經考核認定員工不勝任工作、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其他法律規(guī)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xiàn),可以與員工說明理由并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1)乙方提供的有關乙方身體狀況、知識技能、工作經歷及相應的資料(合格的體檢單、簡歷、員工登記表上的內容、學歷證書)有任何虛假或不完整;
(2)乙方提供的資料不完備,造成甲方無法辦理相關的用工手續(xù);
(3)乙方不能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經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5)私自攜帶公物出公司;泄露乙方所從事崗位的涉及公司的機密;
(6)乙方同其他員工發(fā)生矛盾或有謾罵、斗毆行為、打架、盜竊或其他違法行為的;
(7)利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游戲、看影片、看報紙雜志、吃零食、玩手機、打非工作電話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8)在工作時間串崗、脫崗、嘻鬧、打盹、睡覺者或做其他工作無關的事;
(9)乙方一個月內遲到、早退三次或上班私自外出;
(13)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涂改考勤卡或因遲到等原因故意不打卡,第二次違犯者;
(14)乙方有曠工行為的;
(15)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6)乙方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或提供虛假的數據或報告;
(17)乙方遺失經管公司的財物或重要文件或數據等;
(1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0)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中關于違紀方面的任何一條事項。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工作地點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上海地區(qū)或甲方在中國境內其他地區(qū)所設的辦事處等辦公地點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地點予以調整。
2.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 。
3.根據甲方的考核制度,執(zhí)行對乙方的考核,如考核優(yōu)良或優(yōu)秀,甲方根據工作經營的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yè)、工作經歷、體力等)經與乙方協(xié)商,進行工作崗位的調動,乙方應一如既往地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如考核不合格,則視為乙方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甲方根據具體情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乙方拒不接受甲方調整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或生產經營情況的變化,結合員工的技能、特長、學識、身體條件等情況,在不降低員工工資的情況下,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員工應當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將按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實行相應的工作時間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試用轉正后月工資為:基本工資據乙方合格錄用后安排的崗位支付,崗位津貼為: 元,其他績效工資: 。(獎金根據部門的評定標準結合個人的工作表現(xiàn)支付,提成按照凈利潤為基數結算的),(低于上海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的,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單位:人民幣元)。
2.乙方的每月工資中已包含保密費用及競業(yè)禁止應支付的補償費用。
3.若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內容變動,工資按新工作崗位的標準來確定。
4.甲方與乙方確定的月工資包括了乙方個人必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以及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甲方發(fā)薪日期為每月十日,發(fā)放的薪水為上月的一號至上月的月底。
6.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應扣或代扣款項,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7.乙方對于自己所得薪資數額,或因職務所得悉之他人薪資數額,負有保密義務。非職務上所需不得泄漏、告知他人,同時也不得向他人打聽薪資狀況。違反者將視為嚴重違紀,按照甲方規(guī)章制度處理。
8.公司根據薪酬標準規(guī)定,結合員工的能力、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可以調整員工的績效工資薪酬。
第五條 社會保險
1. 甲方根據乙方的屬性,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保險機構為乙方辦理外來人員綜合保險或繳納三金。
2.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3、若甲方出資為一方購買商業(yè)保險,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理賠費用優(yōu)先用以甲方應承擔費用,如有節(jié)余,節(jié)余部分歸乙方所有。
4.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因職工自身過錯所導致的工傷事故,職工在享受相關待遇后,單位可參照《員工手冊》予以處罰。
第六條 勞動保護 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1.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嚴格執(zhí)行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和標準,為乙方提供文明,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
2. 甲方應按國家的規(guī)定對于涉及到有毒有害的工作環(huán)境予以必要的說明和采取相關的防護措施。
3. 乙方申明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告知其工作崗位可能存在的職業(yè)病危害,盡管這種危害只是一種潛在的、并非實際會發(fā)生的危害。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甲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要求,不得擅離職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指派的合法的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2. 乙方如涉及到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有為甲方保守商業(yè)秘密的義務。保密期間包括乙方在職期間及離職期間,具體規(guī)定按照甲方的保密制度執(zhí)行。
3. 乙方確認其已認真閱讀甲方的《管理制度》并將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各項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在法律規(guī)定限度內不時地修改其規(guī)章制度,并在公司內指定的公告欄向全體員工公示或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4.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一條第2點內容外,還包含以下情形:.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諸如乙方無故連續(xù)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年累計曠工五天;乙方有行兇斗毆、盜竊或其他違法行為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或損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諸如:擅 自挪用本廠資金和財產、經教育不及時歸還的;參與和公司利益沖突的其他經營活動或受雇于其中,或從中獲利;貪污公款或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3)違反公司財務制度,損壞、浪費、丟失公司財物、賬票等,造成公司經濟損失達2000元以上的;
(4)玩忽職守或工作失職,使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損失達2000元以上的;
(5)未把客戶的信息或資料及時傳達給公司高層,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損害達2000元以上的;
(6)造謠惑眾、破壞團結、煽動他人鬧事、怠工。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害的,除需接受公司對其的處分外,還應當賠償部分或全部的經濟損失。員工行為觸犯刑事責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無須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書面形式必須經乙方本人簽字再提交。
7.乙方轉正后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額外支付甲方一個月工資后,可解除勞動關系,書面形式必須經乙方本人簽字再提交。
8. 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需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彼此明確的內容。
9. 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如甲方欲同乙方續(xù)訂勞動合同,甲方將在本合同到期一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征詢乙方意見,如乙方在收到書面形式后三個工作日內未以書面形式反饋給甲方,則視為乙方不同意續(xù)簽合同。
11.續(xù)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xù)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沖突條款
1.本合同條款若與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悖時,以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準。
2.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送達信息
甲乙雙方確認,一旦涉及到文書、通知、函件的送達,均以本合同上的地址為準,除非一方書面告知對方變更,否則只要一方按照本合同上的地址送達,即對另一方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2.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為:
(1)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由企業(yè)工會或上一級工會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爭議 的一方或雙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爭議的一方或雙方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 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有效,生效日期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1點執(zhí)行。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工會壹份,此叁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保密及不競爭協(xié)議》乙方已收到并仔細閱讀,乙方將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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