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服務合同范本(2)
技術服務合同范本
技術服務合同范文3
委托方(甲方):
服務方(乙方):
簽訂時間:
為了明確雙方在技術服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jīng)濟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技術服務內(nèi)容:由甲方變電站至吉林鑫達鑄造有限公司變電站架設一條10KV高壓線路。距離大約5公里。
第二條 技術服務方式:大包交鑰匙工程
第三條 工程執(zhí)行標準:《冶金電氣設備工程安裝驗收規(guī)范(GB50397-2007)》和《電氣裝置電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實驗標準(GB50150-2006)》
第四條 甲方要求:
1)、線路為10KV架空線路,采用水泥桿,桿高12—15M。水泥桿埋設深度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設計要以現(xiàn)場實際而定,必須保證安全可靠,符合國家標準。
2)、導線采用95mm2聚乙烯絕緣鋼芯鋁絞線架空電纜,必須為國標線,型號:JKLGY—95/15。
3)、鍍鋅金具、橫擔70×8×1400、15KV復合硅膠絕緣子。
4)、從鋼廠變電站出口到電桿、從電桿到鑄造變電站進入線用10KV/300mm2高壓電纜引入(電纜及終端頭由甲方提供)。
5)、線路有四處分支,要求各分支安裝跌落開關、避雷器及接地極。 (A)、2號井、(B)、鋼渣廠、(C)、3號、5號、6號井(D)、攪拌站。
6)、線路安裝2—3組避雷器(Y5WS—17/50)。
第五條 委托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和協(xié)作事項
1、委托方負責提供鋼廠變電站出口至電桿、從電桿至鑄造變電站入口電纜和電纜終端頭。
2、甲方負責施工現(xiàn)場用地的協(xié)調工作。
第六條 履行合同的期限地點
1、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本合同約定條款執(zhí)行完畢合同自然解除。
2、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計35天。雨天無法施工時,順延工期。
3、合同履行地點:吉林省東豐縣橫道河鎮(zhèn)。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委托方的權利
1、委托方有接受服務方完成的技術服務項目成果的權利;
2、委托方有接受服務方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知識或者操作技術的權利;
3、服務方逾期不完成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權利解除合同。
(二) 委托方的義務
1、委托方按合同的約定為服務方提供工作條件,完成應配合的工作;
2、委托方按期向服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
3、委托方按合同規(guī)定向服務方提供技術資料。
二、服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服務方的權利
1、服務方有權接受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的權利;
2、服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有收取技術服務報酬的權利;
3、委托方不提供工作條件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服務方的義務
1、服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完成服務內(nèi)容,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
2、向委托方交付達到質量要求的服務成果;
3、服務方向委托方交付的服務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或有缺陷的應當無償返工。由此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一、服務方在工程完工自檢合格后,以書面形式向委托方申請驗收。
二、執(zhí)行的標準及驗收標準:
1、《電氣裝置電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實驗標準(GB50150-2006)》
2、《冶金電氣設備工程安裝驗收規(guī)范(GB50397-2007)》
三、主控項目
1、高壓絕緣子應按《電氣裝置電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實驗標準(GB50150-2006)》的規(guī)定試驗合格。
2、變壓器中性點接地裝置應按設計規(guī)定的低壓配電系統(tǒng)進行施工,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四、一般項目
1、桿坑、拉線坑深度應符合以下標準:
(1)10KV電桿坑深允許誤差-50--+100mm。
(2)電桿垂直度0.5D(即桿稍傾斜位移,D為電桿稍徑)。
(3)導線弛度實際與設計值誤差±5%,同一檔內(nèi)導線間弛度差為50。
2、橫擔、絕緣子及金具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橫擔與電桿間接觸緊密、安裝牢固,絕緣子與電桿、導線金具連接可靠,金具規(guī)格與導線匹配,部件防腐及鍍層完好。
(2)高壓瓷件表面嚴禁有裂紋、破損缺陷,耐張懸垂絕緣子串上的彈簧銷、螺栓及穿釘安裝正確。
(3)橫擔與中心線的角度正確,導線連接必須緊密牢固,連接處嚴禁有斷股和損傷,導線的連接應在壓接或校直后嚴禁有裂紋。
3、導線架設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導線和絕緣子固定可靠,導線無斷股、扭絞和死彎。
(2)導線間及導線對地及交叉跨越最小安全距離必須按設計規(guī)范施工。導線緊線后,電桿稍無明顯偏移。
(3)拉線撐桿與電桿的尖角位置正確,金具齊全,連接牢固,同桿的各條拉線均受力均勻。
(4)導線與拉線、電桿與構架之間布置合理整齊,導線間連接走向清楚,安裝后的凈空間距離不應小于200mm。
4、桿上的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柱上開關分合閘操動靈活,機械鎖定可靠,分合閘三相同期性好,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0.5MΩ。
(2)桿上避雷器排列整齊,間距不小于350mm,引線截面選擇正確。
(3)避雷器及接地裝置安裝應符合規(guī)定。
第九條 報酬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本合同總價款
人民幣:¥115.00萬元 大寫:壹佰壹拾伍萬元整。
二、付款方式:
1、承兌結算;
2、合同簽訂后,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30%(叁拾肆萬伍千元)的預付款;
3、施工用料全部進廠開始施工后,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30%(叁拾肆萬伍千元);
4、工程施工完畢,送電成功后,乙方開據(jù)合同全額6.13%的東豐縣地稅建筑安裝發(fā)票后,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30%(叁拾肆萬伍千元);
5、余下合同總金額10%(壹拾壹萬伍仟元)的工程款作為質保金,自線路投運之日算起運行滿一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結清余款;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委托方的違約責任
1、委托方不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shù)據(jù)及工作條件,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給服務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由委托方按損失予以補償給服務方。
2、委托方不支付報酬或支付報酬不足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托方限日支付。
二、服務方的違約責任
1、服務方不履行技術服務合同或延遲交付服務成果并由此給委托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應由服務方按實際經(jīng)濟損失賠償給委托方。
2、服務方交付的服務成果有缺陷,給委托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由服務方承擔損失。
3、服務方對委托方交付的技術資料造成損失或損壞的,由服務方負責承擔損失。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執(zhí)行工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經(jīng)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其他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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