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計顧問合同范本(2)
包裝設計顧問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現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xx系列包裝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期限
1.1委托內容:甲方委托乙方負責xxxvi設計、xx廚房推廣創(chuàng)意、包裝設計的圖文設計工作。
1.2數量:[見附件]。
1.3交付期限:乙方應于[見附件]日前完成委托事項,交付設計成果。
第二條 設計要求
根據甲方品牌市場推廣的需要,為甲方設計相關項目。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設計費: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元,小寫[120000]元。該費用總額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3.2甲方憑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發(fā)票支付本合同設計費,并按以下第[ 2 ]種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并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支付總費用的30%為定金,余下的款項待甲方驗收后支付。
3.3乙方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上海xx發(fā)展銀行]
銀行地址:[上海]
賬號:[7910015474000xxxx]
3.4若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于本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包裝廣告設計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2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進行驗收。
4.3甲方認為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應于[兩]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修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修改,直到甲方認為交付的設計成果達到設計要求止。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費用的增加由乙方負責。
4.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計費。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5.1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并交付設計成果。
5.2乙方應妥善保管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甲方資料,并應在完成委托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將原件全部返還甲方、銷毀所有復制件。如在乙方保管期間發(fā)生甲方資料的毀損、滅失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將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辦理的,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就該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設計成果及其他資料。
第六條 權利歸屬及侵權處理
6.1本合同設計成果(包括包裝廣告各頁畫面、文字及版式設計等)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識產權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6.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包裝廣告各頁畫面、文字內容及/或版式等全部或部分設計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第三方。
6.3乙方為完成甲方委托事項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應保證原作者/著作權人/肖像權人對乙方與甲方約定的設計制作成果無任何異議;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與原作者/著作權人/肖像權人簽訂的作品和/或肖像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許可使用證明。
6.4乙方保證設計制作的包裝廣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甲方侵犯其知識產權、其他人身及財產權利的,乙方應當負責解決,并賠償甲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權指控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guī)定的賠償金額。
第七條 保密
7.1本合同所稱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2)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所涉及的包裝廣告圖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3)乙方簽訂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yè)秘密、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資料和信息。
7.2乙方對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將保密資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采取不低于對其本身商業(yè)秘密所采取的保護手段予以保護。乙方可僅為本合同目的向其內部有知悉保密資料必要的雇員披露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雇員遵守本條規(guī)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
7.3乙方僅得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對保密資料進行復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盤、圖紙、彩樣、照片、菲林、光盤)留存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應當在完成委托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七]日內,將保密資料原件全部返還甲方,并銷毀所有復制件。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保密資料,并對保密資料在乙方期間發(fā)生的被盜、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資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7.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保密的約定,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5本保密條款自保密資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 ]年內持續(xù)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設計成果的,除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期限順延外,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 10 ]%減收設計費并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如乙方逾期[ 30 ]日仍未能交付設計成果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8.3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自負費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修改,由此造成遲延交付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8.2條約定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如經[ 10 ]次修改仍不能達到設計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應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 兩 ]日內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十]日或以上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xù)履行或終止本合同,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在[ ]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0.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zhí)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11.4本合同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11.5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yè)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yè)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志、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11.6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伙、代理關系。
11.7本合同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于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11.8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使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fā)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11.9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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