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施工承包合同樣本(2)
游泳池施工承包合同樣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干擾乙方正常營業(yè),造成乙方較大損失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可按照合同法追究甲方的經濟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者延期支付租金達三十天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游泳池及附屬用房轉包給第三者的;
(3)乙方擅自改變游泳池及附屬用房的用途或房屋結構的;
第七條 在法定不可抗力的情況發(fā)生下本合同可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雙方應出具詳細的資產明細表。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fā)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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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現就位于南山區(qū)寶珠花園小區(qū)內的游泳池承包事宜進行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甲方同意將位于深圳市南山區(qū)寶珠花園小區(qū)內的游泳池承包給乙方自主經營。
二、承包期限:2012年5 月 01 號— —2013 年 10 月 01 號(營業(yè)日期以每年開放與閉池公告時間為準),為期年,每年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費用:每年按照為期 兩 年。
2、繳付方式:每年租金分4月繳納,每月第一月租金在簽訂合同8日內繳納;第二年租金繳納方式依據本年度方式執(zhí)行。
3、保證金:并繳納水電費押金違反本合同之條款并將游泳池及設備完好地交接于甲方后,甲方將保證金無息全額退還乙方。
4、水、電計費標準為 :水 元/噸 , 電 /度 ,如遇水電費用調整,則按市政價格變動執(zhí)行。
四、承包場地交付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將承包項目交付乙方,雙方簽訂交接書,對房屋現狀及附屬設施一一列明,由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合同說明
1、 甲方將游泳池的經營權及游泳池相關硬件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2、 游泳池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
3、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營業(yè)停止,合同期限順延。
4、 乙方可用游泳池的名義對外宣傳。
5、 因天氣的原因乙方有權縮短游泳池開放時間,具體視天氣情況而定。
六、甲方責任說明
1、 保證承包項目的權利無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張權利,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2、 甲方保證按小區(qū)綠化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并保證游泳人員進出小區(qū)的自由。
3、 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自主經營權。
4、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yè)主、外單位關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huán)境。
5、 甲方應提供詳細的設備清單(如:水循環(huán)處理設備、吸污機),并保證設備完好。乙方在使用時應珍惜、科學使用,并承擔使用中出現的維修費用。
6、 甲方要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在小區(qū)內的相關宣傳活動(如拉橫幅、貼海報等)。
7、 為了泳池安全,方便救生員管理,甲方為乙方提供住宿和就餐條件,乙方支付甲方相應水電費用和伙食費。
七、乙方責任說明
1、 游泳池可對外開放,但優(yōu)先滿足小區(qū)業(yè)主的需要,經營活動也不得影響甲方小區(qū)業(yè)主的正常生活。
2、 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yè)日期內出現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3、 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wèi)生管理,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確保水質符合檢測標準。
4、 乙方經營范圍包含游泳池開放、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
5、 乙方應在每月8號前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6、 乙方可根據人力成本及水電成本的變動對泳池的票價及培訓費用進行相應調整,具體費用可參照市場行情。
7、 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設備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外的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乙方增添的設施(救生臺、水處理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解除
雙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如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須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及預期利潤。但在承包期間如乙方有下列行為,甲方可以單方隨時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作為補償。如仍不能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當再行賠償:
1、 乙方延期交納承包金超過30天;
2、 乙方出現違反合同禁止性規(guī)定行為;
3、 乙方未能完善經營手續(xù),致使違規(guī)或違法經營;
4、 乙方違反承包合同義務條款經警告后未有改正。
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全部押金和相應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管轄
雙方因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另擬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有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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