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生安全保證書精選范文5篇
走讀保證書就是為了讓學生在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以及劃清責任。以下有走讀生安全保證書范文可供參考:
1走讀生安全保證書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承諾書,以明確學校與家長的責任: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jiān)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離校時間分別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學部五年級以下8:20);上晚修的同學由家長自行接送;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我校將派老師在馬路兩側負責接送。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校、離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長要規(guī)定好學生回家的時間。晚自習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口來接;
3、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須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4、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節(jié)假日到校自主學習補課的學生必須簽訂就讀協(xié)議,一切按學校要求執(zhí)行;凡是違返者,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6、不準攜帶易燃、易爆、刀棍、煙酒、不健康書籍等違禁品進入校園;
7、放學途中不準私自下塘洗澡、摸魚;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險必須繞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jiān)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xié)同子女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于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并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guī)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10、教育子女注意飲食衛(wèi)生,不隨便在外就餐、不購買地攤食品、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xù),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于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于家長對子女的監(jiān)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lián)系,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本承諾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zhí)一份。
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fā)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監(jiān)護人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政教處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2走讀生安全保證書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huán)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guī)范和校紀校規(guī)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huán)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yè),保證休息。
四、乙方應每周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若家長放學后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fā)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違規(guī)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校。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參加體育活動時,衣服要寬松,身上不佩帶別針、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質物體。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等等,防止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衛(wèi)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fā)季節(jié)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0.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學生進校門之前和出校門之后的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guī)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zhí)一份。
甲方:(章) 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讀學生家長(監(jiān)護人)簽字:
XXXX年XX月XX日
3走讀生安全保證書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院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guī)定,學生因特殊情況特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為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并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機電職業(yè)技術學院在校學生走讀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走讀。
二、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fā)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fā)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走讀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匯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lián)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了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jiān)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接受學校給予的紀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在走讀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走讀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tài)等特殊情況,本人執(zhí)行學校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自負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guī)、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相應條款給予處理。
學生姓名簽名(指摸):
家長姓名簽名(指摸):
4走讀生安全保證書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guī)范和校紀校規(guī)的教育與管理。并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huán)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格按學校作時間上學和回家,并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yè),保證休息。
四、乙方應每周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lián)系,主動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五、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
5走讀生安全保證書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只能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若家長放學后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fā)生意外,責任自負。
3.不準學生下塘下河下湖下水洗澡、游泳;不準踩水過河過溝;不準在黑暗、滑坡等危險地段行走;路途遇有危險必須繞道安全通行或返校返家
4.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guī)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違規(guī)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5.在校園內不瘋打、不帶刀具、鐵器棍棒等管制刀具到校
6.教育子女不攜帶易燃、易爆等物品進。不玩打火機、火柴和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嚴禁在野外玩火。
7.參加體育活動時,衣服要寬松,身上不佩帶別針、小刀和其它尖利或硬質物體。未經老師同意不得攀爬有關體育設施等等,防止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
8.教育子女注意飲食及個人衛(wèi)生,不隨便在外用餐,不亂吃零食;不喝生水,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fā)季節(jié)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不毀壞學校安全防護設施和公共財物,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0.不得私自帶領住校生到家。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路途安全和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學生進校門之前和出校門之后的責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七、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八、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按教育部頒布的《學生傷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法規(guī)界定和處理。
九、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jiān)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zhí)一份。
甲方:(章)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走
讀學生家長(監(jiān)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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