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學習問責條例最新心得體會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的出臺,更是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全面從嚴治黨堅定決心和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執(zhí)政信心,充分展現(xiàn)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于2017年最新問責條例學習的心得體會范文,僅供參考!
2017年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問責條例》的通過代表了黨中央“從嚴治黨”的決心,是黨中央對嚴肅黨風黨紀的進一步提升,是黨中央為廣大黨員干部劃定的一道政治紅線。
從去年印發(fā)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到今年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從對黨員要求進行自我行為規(guī)范和對違紀行為劃定界限到今年釋放出的強烈的“失責必問,問責必嚴”信號都表明著黨中央對于當前廣大黨員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標準嚴要求,隨著《問責條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通過,接下來各級黨組織必將組織黨員對《問責條例》進行學習理解貫徹,在實施《問責條例》過程中,各級黨組織應當做到“問”更應做到“責”。
《問責條例》落點在“問”。要在“問”字上,做到能問、勤問、敢問。完善監(jiān)督制度,以制度為基準保障廣大黨員干部問的權利和義務。在責任問題上要充分發(fā)揮制度作用,對領導干部要能問工作問題、勤問經濟問題、敢問敏感問題,要鼓勵黨員干部直面詢問、善于接受詢問。將“問”在黨員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為常態(tài)化機制。
《問責條例》重點在“責”。“問”能保證對問題進行深入的了解,但只問不責在實施過程中會導致《問責條例》缺乏足夠約束力,較難形成有效的約束制度同時在對廣大黨員干部中間也難以形成心理威懾。因此,《問責條例》要“問”更要“責”。要完善已有的問責制度,量化問責標準,保證問責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強問責延續(xù)性,對已達處理期的同志要加強考核管理,保證達到條例入心,不再觸犯的效果。
2017年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共中央主持會議。會議指出,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忠誠干凈擔當是黨對領導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們黨95年奮斗取得的偉大成就,充分展現(xiàn)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關鍵是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做到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只要各級領導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責任,就沒有過不去的坎。要喚醒責任意識,激發(fā)擔當精神,永葆黨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今年7月1日是中國共產黨建黨95周年紀念日,在95年的光輝歲月中,中國共產黨之所以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克服重重困難、跨越道道險阻,將曾經一窮二白的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文明的國度,讓人民過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國共產黨能夠始終將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終堅持從嚴治黨,從而擁有一支紀律嚴明、思想過硬、作風優(yōu)良的干部隊伍,讓人民有信心、國家有希望、民族有未來。
能否擁有一支深受群眾信賴的干部隊伍,不僅關系到黨的生死存亡,也關系到國家的興衰成敗。雖然從總體上講,建黨95年來,絕大多數廣大黨員干部都能夠克己奉公、一心為民,始終懷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來開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數黨員干部理想信念不夠堅定,政治立場有所動搖,在開展工作時急功近利、患得患失。特別是近些年來,一些黨員干部受不良習氣的影響,放松了世界觀改造,不僅貪圖享樂安逸,甚至還沾染上了腐敗習氣,工作上更是消極應付,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敗壞了黨風、疏遠了黨群關系,黨的隊伍建設因此面臨新的挑戰(zhàn)。
當下,我國已經全面進入實現(xiàn)“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關鍵時期,沒有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不行,這是由中國的國情、中國的實際決定的。因此,在這樣一個關鍵時期,我們更需要通過從嚴治黨來提升黨的戰(zhàn)斗力,更好地為來百姓服務。而在建黨95周年紀念日來臨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無疑釋放出中國共產黨作為執(zhí)政黨,為了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從嚴治黨的強烈信號。
這次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應該說,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潔、更高效、更主動的黨員干部隊伍。但是筆者覺得,要想使問責條例能夠真正成為推動并改進黨的工作,更好服務身邊百姓的重要力量,關鍵還是要強化執(zhí)行。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要敢于較真、敢于碰硬,始終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指導思想,以強有力的執(zhí)行讓問責條例落地生根,錘煉出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干部隊伍,帶領全國人民開創(chuàng)更加美好的未來。
2017年最新學習問責條例心得體會三
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一貫要求和根本方針。全面從嚴治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今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的工作報告中,明確今年要制定黨內問責條例,將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制定問責條例,是繼2015年修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后,中央就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制度,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為防止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權力脫韁”加上了一把鎖。
把紀律規(guī)矩挺在前面。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就要靠嚴明的紀律和規(guī)矩。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紀律執(zhí)行的主體是全體黨員,問責條例貫徹黨章,堅持問題導向,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開展問責,就是要倒逼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始終將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讓領導干部在用權時多一份敬畏和擔當,不能再拿紀律和規(guī)矩不當回事,也不能再游離于管黨治黨責任之外了,切實做到發(fā)現(xiàn)苗頭及時提醒,違反紀律立即處理,嚴格以紀律為標尺管住全體黨員特別是80多萬名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zhí)行到位。
將制度執(zhí)行抓嚴抓實。制度的生命在于執(zhí)行。問責條例作為管黨治黨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見效。如果僅僅停留在有了制度規(guī)范,而不去狠抓重抓執(zhí)行,管黨治黨的責任依然難以真正歸位到位。要狠抓制度執(zhí)行,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zhí)行制度沒有例外,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讓鐵規(guī)發(fā)力、讓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為硬約束而不是“軟皮筋”。各級各地黨組織,特別是組織、紀檢、宣傳、統(tǒng)戰(zhàn)、zd等黨的工作部門,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擔當精神抓好問責條例的貫徹落實,要嚴字當頭、實字打底,抓嚴管嚴、抓實抓好,堅持“一碗水端平”,杜絕特殊化和“破窗效應”,尤其是對于那些在執(zhí)行制度方面失職失責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劍,堅決做到執(zhí)紀必嚴、失責必究,讓黨紀黨規(guī)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讓有責必問成為常態(tài)。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無數事實證明,只有通過層層筑牢防線、層層壓實責任,將監(jiān)督管理的網織得越來越密,讓管黨治黨真正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黨員干部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避免違規(guī)違紀違法的各類悲劇反復上演。各級黨組織要發(fā)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層層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失責就必須被問責。少數地方單位的領導干部缺乏擔當精神,對于班子成員和下屬職工的監(jiān)督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失之于松,滿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實際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問責條例的審議通過,將從根本上打破這一“僵局”,這也是倒逼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以及腐敗問題的一項重要措施。對于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zhí)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既追究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從而倒逼各級黨組織尤其是領導干部要擔當責任,在黨憂黨,為黨盡職、為民盡責。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強化監(jiān)督執(zhí)紀問責,是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黨內問責由規(guī)定升格為條例,層級更高,覆蓋更廣,權威性也更強,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器,必將為全面從嚴治黨再加制度砝碼。一分部署,九分落實。只有讓問責條例的各項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發(fā)揮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劍作用。這就要求各級黨組織以及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擔當精神抓好落實,讓問責條例真正發(fā)揮治黨、管權、治吏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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