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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權轉讓公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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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下面學習啦小編給大家?guī)砉蓹噢D讓公告 ,供大家參考!

  股權轉讓公告 范文

  受有關單位委托,杭州企業(yè)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對下述股權進行公開掛牌轉讓,現公告如下:

  一、掛牌轉讓標的: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5.68萬股股份。

  二、轉讓起始價為人民幣2837640元,保證金為人民幣70萬元。

  三、受讓申請截止時間:2015年6月23日下午4:00時整。

  即日起接受咨詢。愿在起始價及以上受讓本次股權的法人,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yè)銀行法》以及《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中資商業(yè)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對投資入股商業(yè)銀行股東資格的相關要求、以及其他銀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的,均可送交相關資料進行受讓資格審核,并在受讓資格確認后受讓申請截止前辦理受讓申請手續(xù)。具體詳見掛牌資料。

  四、聯系人:王先生 電話:0571—85085366

  地址:杭州市江干區(qū)錢江新城城星路59號東杭大廈六樓

  網址: www.hzaee.com

  杭州產權交易所

  20_年05月26日

  股權轉讓公告 范文二

  茲有清遠市青山不銹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清遠公司”)屬五股東創(chuàng)辦的有限責任公司,現五股東決定將清遠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目前轉讓工作已開展。

  現公告如下: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凡與清遠公司存在債權債務、擔保、貸款,以及資金、賬務往來關系的單位或者自然人,在本公告刊出之日起45天內向清遠公司申報債權或提出債權擔保。

  時間:2016年4月28日-2016年6月11日截止。

  聯系電話:13737400222

  清遠市青山不銹鋼有限公司

  年4月28日

  股權轉讓公告 范文三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_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將持有的參股公司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_”)16.67%股權轉讓給北京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科技”)。本次公司轉讓標的股權價款的計算方式為“投資額+合理收益”。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交易已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無需通過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況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簽署了《關于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之增資擴股協議》,擬對河北_投資99,304萬元,其中30,000萬元用于對河北_增資,持有50%股權相對控股,并提供69,304萬元建設資金借款。在原增資協議基礎上,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簽署了《增資擴股協議之補充協議》,將原協議擬增資河北_30,000萬元中的20,000萬元轉讓給協議主體之一_科技,該部分33.33%股權對應的出資義務也由其履行;原協議擬提供的建設資金由河北_通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融資的方式自行解決。(上述交易請詳見公司2016-091、2016-093和2016-128號公告)。認繳出資后公司持有河北_16.67%的股權,_科技持有河北_82.33%的股權,鄒曉丹持有河北_1%的股權。

  為進一步深化轉型,對非控股子公司股權進行清理,盤活資金使用效率,考慮到河北_處于建設期尚未投產,經友好協商,公司擬與股東_科技簽署《關于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16.67%股權轉讓協議》,將持有的河北_16.67%的股權轉讓給_科技,股權轉讓價款為“投資額+合理收益”。河北_召開了股東會,同意公司與_科技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將公司持有的16.67%的股權轉讓給_科技。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將不再持有河北_的股權。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

  1、公司董事會于2016年10月24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署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16.67%股權轉讓協議的議案》。

  2、本次股權轉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3、本次交易無需獲得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二、交易對方介紹

  (一)交易對手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北京市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業(yè)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

  法人代表人:

  注冊資本:28,334萬元

  經營范圍:新能源產品、儀器儀表、工藝控制設備、計算機軟件、通訊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的購銷及其技術開發(fā);電力設備、釩液流電池的設計、銷售及其技術研發(fā);經營進出口業(yè)務(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

  (二)最近一年主要財務指標

  截至2016年底,_科技經審計的資產總額為34,945.21萬元,負債總額9,692.76萬元,所有者權益總額25,252.45萬元,資產負債率27.74%;2016年度_科技實現營業(yè)收入2,678.56萬元,凈利潤62.27萬元。

  (三)與本公司的關系

  _科技與公司的前十名股東間不存在產權、業(yè)務、資產、債權債務、人員方面的關系,在最近五年之內未受過與證券市場相關的行政處罰。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標的情況

  本次交易標的為公司持有的河北_16.67%的股權。交易標的產權明晰,不存在抵押、質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轉讓的情況,不涉及訴訟、仲裁事項或查封、凍結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礙權屬轉移的其他情況。

  公司名稱: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河北省石家莊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紅柳灣鎮(zhèn)南環(huán)中路(阿克旗鄉(xiāng)政府向西100米處)

  法定代表人:胡建輝

  注冊資本:60,000萬元

  經營范圍:新能源電力、熱力的生產、運營及銷售;電力設備及器材的生產、供應及維修;電力技術咨詢、服務;電力開發(fā)、工程設計及施工;儲能電站及設備研發(fā)、生產、銷售及運營;國內貿易(國家限制的除外);進出口業(yè)務(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需取得許可后方可經營)。

  股權結構: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

  河北_處于建設期,尚未投產,暫無主營業(yè)務收入,2016年營業(yè)收入14.15萬元為零星其他業(yè)務收入。

  四、股權轉讓的注意內容

  公司與北京市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署的《關于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16.67%股權轉讓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股權轉讓協議主體及簽訂時間

  轉讓方:_能股份有限公司

  受讓方:北京市_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目標公司: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

  (二)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條款

  1、股權轉讓

  出讓方將持有的目標公司16.67%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按照以下約定的對價受讓該轉讓股權。

  股權轉讓價款的計算公式為:

  股權轉讓價款 = 10,000萬元 + 10,000萬元 ×8%×(2016年11月10日起至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實際支付之日止的天數)/365天

  2、股權轉讓價款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以受讓方實際支付股權價款的日期,按照上述公式計算得出受讓方應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受讓方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向轉讓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后,各方按照目標公司所在地法律法規(guī),共同辦理目標公司股權變更事宜,爭取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不可抗力及行政機關原因除外)。

  3、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它

  因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各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受讓方應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股權轉讓對價,若款項延遲支付,每延遲一天,應按照股權轉讓價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延遲支付超過30天,轉讓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股權還原到轉讓前狀態(tài),并要求受讓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4、生效日期

  自各方簽字或蓋章、轉讓方有權機構批準(如有)之日起生效。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議

  (二)《關于河北_發(fā)電有限公司16.67%股權轉讓協議》

  特此公告。

  _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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