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休假天數是怎么規(guī)定
我國法律規(guī)定,遲于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三年以上結婚者,即為晚婚,晚婚后生育就是晚育,那晚婚晚育能休假多少天?休假天數是怎么規(guī)定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晚婚晚育休假天數規(guī)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晚婚晚育休假天數規(guī)定
我國現行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遲于法定婚齡(女20歲,男22歲)三年以上結婚者,即為晚婚
晚婚 男25周歲 女23周歲
晚育 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zhí)行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難產(剖宮產以及產程中使用吸宮器、產鉗等非正常順產的平產手術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婚晚育休假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本人由于有孕在身,預產期X月X日,現需回家調養(yǎng)身體,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為 X個月,本人遵循國家相關規(guī)定,嚴格遵循晚婚晚育的政策,我現特向單位申請X月X日正式休產假,預計從X月X日--X月X日,盼予以批準。目前本崗位的工作已移交給XX--,經過近期的交接工作,XXX同--完全勝任本崗位的工作了,而且很出色。
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 XX年XX月XX日
晚婚晚育休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26條規(guī)定: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并可以獲得幫助補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61條、第62條、第63條、第73條規(guī)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哺乳期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和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第4條、第7條、第8條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產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福州市有關女職工勞動待遇等問題,可參照國家、省的有關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福建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根據《福建省企業(yè)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12條有關規(guī)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并領取《獨生子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產假為一百三十五天至一百八十天,具體天數由用人單位規(guī)定。
第16條規(guī)定:女職工休產前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按不低于生育津貼百分之六十的標準支付,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第10條規(guī)定: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或在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每天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其一小時的休息或哺乳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休息或哺乳時間計算為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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