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的國家規(guī)定都有哪些
帶薪休假是員工的福利,但這福利國家也是有規(guī)定的,那都有哪些假期是帶薪休假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帶薪休假的國家規(guī)定都有哪些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帶薪休假國家規(guī)定有哪些
一、年假
根據(jù)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條例》規(guī)定,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比如一職工工作5年了,他的年休假為5天,如果他從周一休到周五,就可以把前后兩個周末連在一起,休息9天了。不讓休的應支付三倍工資。
二、病假
根據(jù)原勞動部《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癥、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yè)和當?shù)貏趧硬块T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yī)療期。
三、工傷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四、婚假
根據(jù)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婚假一般為3天,但是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都有增加婚假或者晚婚假的規(guī)定。例如,陜西省職工婚假最多休23天,除法定婚假3天之外,晚婚(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可增加婚假20天。職工在婚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產假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為連續(xù)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按出勤對待,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此外,有些地方也規(guī)定男職工享有護理假。
六、喪假
國企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由單位酌情給予1—3天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批準的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fā),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七、探親假
1981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規(guī)定》明確: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職工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fā)給工資。
該規(guī)定由于出臺較早,只規(guī)定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滿一年的固定職工才可享受探親假。
帶薪休假國家的規(guī)定
國務院出臺《關于促進旅游業(yè)改革發(fā)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jiān)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在2015年6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采訪時記者發(fā)現(xiàn),現(xiàn)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不具備法律效力,企業(yè)對未休假給予的補償,也遠低于國家規(guī)定。
按照2008年起實施的《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guī)定:“職工連續(xù)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進行折算。假設月薪3000元,工作三年可休年假5天,未休年假應得到的補償是2069元(3000÷21.75)×300%×5=2068.96元)。
采訪時記者了解到,提到補償,大部分企業(yè)職工表示并未享受過,即便有不休年假的補償,也是象征性的補個300元、500元,最高也不超過1000元。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中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采訪中發(fā)現(xiàn),能夠執(zhí)行此年假休假天數(shù)的單位并不多,出于個人和工作原因無法休假的情況占據(jù)大多數(shù)。“我們的工作每人都負責自己的,提出休年假,領導就會問,誰來替你。”在沈陽某企業(yè)工作的小李說,對于績效考核的他們,年假只是向往,想休也不敢休。
記者也了解到,由于《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缺乏對企業(yè)明確的約束和處理辦法,一直都是“看起來很美”。此次《意見》的出臺將休年假納入了勞動監(jiān)察范圍,遼寧省人社廳表示,等待具體措施出臺,將嚴格依照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
《國務院出臺2015休假新規(guī)定》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下發(fā)了《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硬性規(guī)定了要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的權利!探親假、婚假、產假、年假、病假
探親假: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①員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谖椿閱T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垡鸦閱T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員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
?、诜贤砘槟挲g(女23周歲,男25周歲)初次結婚的員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劢Y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的,可視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茉倩榈膯T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倥畣T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假前可以休假15天。
?、陔y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凵喟サ?,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芘畣T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莓a假為連續(xù)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jié)假日。 年假
①員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谝褲M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垡褲M20年的,年休假15天。
?、苣晷菁俟べY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的300%支付。
?、輫曳ǘㄐ菁偃?、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傷假
?、賳T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谕9ち粜狡谝话悴怀^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酃麊T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
病假: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yī)療時,給予324個月的醫(yī)療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員工,病假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诠ぷ髂晗?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員工,病假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③職工在醫(y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帶薪休假不讓休怎么辦
《關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意見》企業(yè)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職工協(xié)商,并依法足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限制: 在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并不得以調休、補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在工作時延長勞動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布《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針對職工帶薪年休假這一廣大職工非常關心的問題,實行職工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國勞動制度的普遍做法。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我國的年休假制度建設。1991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fā)了《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yè)單位,在確保完成工作、生產任務,不另增加編制和定員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職工的年休假,職工年休假的天數(shù)要根據(jù)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qū)別,最多不得超過兩周。
休息權是我國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勞動者應當平等享有。為了平等保護各類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條例對各類用人單位實行廣覆蓋,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我國職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主要有:寒暑假、探親假、病假、事假等。條例對年休假與這些休假的關系作了明確規(guī)定:
第一,年休假與寒暑假。在我國,學校一直實行寒暑假制度,教職員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shù)(寒假2至3周,暑假5至6周)遠遠超過條例規(guī)定的年休假天數(shù)。因此,條例規(guī)定: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二,年休假與病、事假。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在保障職工年休假權利的同時,也要保證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對于較長時間休病假、請事假的職工,不應當再享受年休假待遇。我們經與人事部、勞動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反復研究,采納了上述意見,條例規(guī)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第三,年休假與探親假。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探親假與年休假是兩種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應互相沖抵。我們經與有關部門研究,認為這種意見有道理。據(jù)此,條例刪去了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探親假沖抵年休假的規(guī)定。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許多意見認為,職工相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處于弱勢地位,如果監(jiān)督措施過于原則、可操作性不強,年休假制度在許多單位特別是企業(yè)可能難以落實。據(jù)此,條例對年休假的監(jiān)督機制作了3個方面的規(guī)定: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jù)職權對單位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二是,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三是,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jù)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shù)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于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于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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