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
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保護著勞動者的休息權利,法律對加班的時間也有限制規(guī)定,那么,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8年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加班費計算aa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節(jié)假日的加班費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對于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5月2日、3日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今年中國節(jié)假日調整后的月計薪天數為21天。
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
現(xiàn)實中很多企業(yè)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存在認識上的兩種誤區(qū),一是認為只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用人單位就可隨意安排勞動者的工作時間,而無需支付加班工資;另一種看法認為,只要單位規(guī)定,就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原勞動部于1994年12月14日頒布了《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此辦法規(guī)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即用人單位無權自行決定實施這一工時制度。
在實行標準工時制和計件工時的情形下,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而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情形下,情況發(fā)生改變。這是因為按照1995年勞動部發(fā)布的《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guī)定,“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職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屬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jié)假日時,要依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支付職工的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guī)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綜上所述,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yè)勞動者,在法定節(jié)假日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支付其不低于勞動合同確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如果勞動者在一定周期內的綜合工作時間,未超過標準工時時間,在周休息日工作的,用人單位不必支付其加班工資。
國家規(guī)定限制的加班時間
1、 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員工一般每日加班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2 、員工月累計雙休日加班時間達24小時以上的,部門應安排其換休。
3 、各部門應合理控制員工的加班時間,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
4 、不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或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期間加班。
(1) 加班費按工資結構中的基本工資計算。
(2)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