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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大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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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己依照公司法所制定的公司章程,都有著公司自己的個性,規(guī)范公司行為。你知道公司章程是什么樣的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司章程大全,歡迎大家來閱讀。

公司章程大全7篇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_______單獨出資,設立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注: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guī)定執(zhí)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_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最低限額為十萬元人民幣)。

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如下:

_____股東,出資額為______萬元人民幣,占總資本100%;(其中:貨幣出資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實物作價出資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出資額,并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八條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九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所列下列決定時,采取書面形式,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條 公司設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成員為______人,由股東書面決定產生。董事任期_______年(注: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zhí)行股東的決定;

(二)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六)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董事會的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出,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紀要,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十四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五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成員_______人,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與職工代表監(jiān)事的比例為_____ :______(注: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注:公司也可以設一至二名監(jiān)事)。

第十六條 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監(jiān)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七條 監(jiān)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jiān)事會會議。

第十八條 監(jiān)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jiān)事通過。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條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執(zhí)行董事或經理),任期________年,由股東以書面決定方式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七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冊外,不得另立會計賬冊。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八章 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營業(yè)期限_______年,自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三)股東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節(jié)內容除上述條款外,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認為需要記載的其他內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并受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

第三條 本公司在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登記注冊。

名稱:深圳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住所:______X

第五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__________

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

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第五條 公司根據業(yè)務需要,可以對外投資,設立分公司和辦事機構。

第六條 公司永續(xù)經營,自公司核準登記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股東

第七條 公司股東共一個:

股東姓名或名稱:__X

住所:____X(身份證上的住址)

身份證號碼:____X

第八條 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委派和被委派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的權利;

(二)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本章程的規(guī)定要求召開股東會;

(三)對公司的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進行監(jiān)督;

(四)有權查閱公司章程、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和質詢;

(五)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有優(yōu)先認繳權;

(六)公司清盤解散后,按出資比例分享剩余資產;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權益時,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糾正該行為,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要求予以賠償。

第九條 股東應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規(guī)定繳納所認出資;

(二)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三)公司經核準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yè)務發(fā)展。

第十條 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名稱,繳納的出資;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fā)日期。

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名并由公司蓋章。

第十一條 公司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二)股東的住所;

(三)股東的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出資證明書編號。

第三章 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萬元。 股東 出資額 出資比例

__X __ __

第十三條 股東以貨幣資金形式出資。

第十四條 股東應當于公司注冊登記之日起兩年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第十五條 股東以非貨幣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并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評估作價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六條 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出資。

第四章 股東職權

第十七條 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委派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委派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定;

(九)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十)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定;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項作出決定;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 執(zhí)行董事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名。執(zhí)行董事行使董事會權利。 第二十條 執(zhí)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委派,任期三年。

第二十一條 執(zhí)行董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二條 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并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五)制訂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組織形式、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其他部門負責人等,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執(zhí)行董事應當將其根據本章程規(guī)定的事項所作的決定以書面形式報送股東。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公司設立經營管理機構,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名,并根據公司情況設若干管理部門。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或者執(zhí)行董事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股東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五條 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二十六條 執(zhí)行董事、經理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yè)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業(yè)務或者活動的,所有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執(zhí)行董事、經理除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者股東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任職資格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

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股東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七章 監(jiān)事

第二十八條 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1名,監(jiān)事由股東委任,任期三年,監(jiān)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執(zhí)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三)當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

第八章 財務、會計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納稅。

第三十條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驗證。

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第三十一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了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一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在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潤,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二條 公司法定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

第三十三條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由 等 方共同出資,設立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

第四條 住所:__ 。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注: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__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 認繳情況 設立(截止變更登記申請日)時實際繳付 分期繳付

出資數額 出資

時間 出資

方式 出資數額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 出資數額 出資時間 出資方式

合計

其中貨幣出資

(注: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繳資次數超過兩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xù)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第五章 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八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或監(jiān)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九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按照何種方式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注:此條可由股東自行確定時間)

定期會議按(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不設監(jiān)事會時)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或者不設監(jiān)事會的公司的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注:股東會的其他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由 產生。董事任期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人,由 產生。(注:股東自行確定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方式)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guī)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guī)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zhí)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zhí)行董事的職權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條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注:由股東自行確定)

第十八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注:以上內容也可由股東自行確定)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十九條 公司設監(jiān)事會,成員 人,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監(jiān)事與職工代表監(jiān)事的比例為 : 。(注: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jiān)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注:股東人數較少規(guī)格較小的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jiān)事)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需要,規(guī)范公司的組織和行 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 律法規(guī)規(guī)定,并結合本公司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_____責任公司。 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 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yè)法人。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務公司

第四條 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_縣____ 。

第五條 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 利益,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注冊資本和經營范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股東資料

第八條 1、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_____出資額為____萬人民幣,占總資本___%;_____出資額 為____萬人民幣,占總資本___%. 2、 公司登記注冊后, 應當向股東簽發(fā)由公司蓋章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股東的權利

1、參加或委派代表參加股東簽發(fā)由公事蓋章的出資證明書;

2、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優(yōu)先認購公司新增資本及其它股東轉讓的出資;

5、選舉或被選舉為公司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

6、監(jiān)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7、公司依法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資產;

8、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條 股東的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3、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公司在銀行 開設的臨時賬戶;以實物、工業(yè)產權、非專利技術或土地使用權出資 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

4、不按照前款規(guī)定辦理的,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 違約責任;

5、公司登記注冊后,不得抽回其出資;

6、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1、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出資;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 意, 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出資, 如果不購買轉讓的出資, 視為同意轉讓;

3、公司股東之一不得購買其他股東全部出資,而形成單一股東 (獨資公司) ;

4、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名稱或姓名、住 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并及時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 登記。

第四章 股東會

第十三條 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 成。

第十四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額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方針或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5、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的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公司發(fā)行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 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會議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原則上定當每 年____月份召開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提議召開 臨時會議。

2、召開股東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 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 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執(zhí)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 職權時,由執(zhí)行董事指定的股東主持;

4、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變 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時,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 過;

5、 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 東通過;

6、 除法律、法規(guī)、章程有時確規(guī)定外,股東會作出的決議,必 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五章 董事會

第十七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董事若干名,董事 長_____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董事長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6、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7、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 董事長任期每屆三年,董事長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 任,董事長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因特殊原因 要解除的,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5)

第一條 公司設國有企業(yè)黨組織機構,加強黨組織的建設,充分發(fā)揮國有企業(yè)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

第二條 黨組織機構設立黨組織領導班子,其中設黨組織書記1人,為黨組織機構負責人,由董事長同一人擔任,其他黨組織領導班子如黨組織副書記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

公司健全黨組織工作機構、配備并穩(wěn)定黨務工作人員、開展黨的工作,有效發(fā)揮黨組織和黨員作用。

第三條 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符合條件的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序進入董事會、監(jiān)事會、經理層,董事會、監(jiān)事會、經理層成員中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入黨組織領導班子;經理層成員與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適度交叉任職;董事長、總經理原則上分設。

第四條 黨組織在公司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培養(yǎng)教育、管理監(jiān)督中負有考核、監(jiān)督等責任,支持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堅決防止和整治選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風。加強對公司領導人員尤其是主要領導人員的日常監(jiān)督管理和綜合考核評價,及時調整不勝任、不稱職的領導人員,切實解決公司領導人員能上不能下的問題。加強公司的企業(yè)家隊伍建設,充分發(fā)揮企業(yè)家作用。

第五條 切實落實公司反腐倡廉“兩個責任”。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紀檢機構要履行好監(jiān)督責任。加強黨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導公司領導人員堅定理想信念,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正確履職行權。 建立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與公司考核等掛鉤,實行“一案雙查”。推動公司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加強和改進公司巡視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jiān)督和制約。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腐敗,完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嚴格落實反“四風”規(guī)定,努力構筑公司領導人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6)

為了規(guī)范公司內部組織和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海南經濟特區(qū)企業(yè)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公司名稱和住所:

(一)名稱:

(二)住所:

第二條、公司經營范圍:

(注:經營范圍必須寫明具體經營的商品名稱或具體生產、經營或服務的項目內容。)

第三條、公司注冊資本:萬元。

第四條、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第五條、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

(1)出資方式(指貨幣出資或者非貨幣出資):

(2)股東認繳出資額及出資比例:

認繳出資萬元,占%。

(3)出資時間:公司在設立登記前注冊資金繳足100%。

第六條、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一)公司的機構:公司股東是公司的權力機構;公司設立執(zhí)行董事一名,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委派,執(zhí)行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任;公司設經理,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產生;公司設立監(jiān)事一至二名,監(jiān)事由股東委派。

(二)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3)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4)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8)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9)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0)修改公司章程。

(三)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zhí)行股東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6)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的人員。

(8)執(zhí)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中員予以糾正。

(4)向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議事規(guī)則

(股東、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以書面形式作出。)

股東會每年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公司成立日為每年公司股東會議日期,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監(jiān)事會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議。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定期或臨時股東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jiān)事會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或董事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召開董事會會議應在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董事。

股東會、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章。

監(jiān)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jiān)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監(jiān)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jiān)事共同推舉一名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會會議。監(jiān)事會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jiān)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jiān)事會議。監(jiān)事會會議應當半數以上監(jiān)事通過。

第七條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告破產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股東會議決解散;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違反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應當解散。公司清算應當由股東會成立清算組;必要時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構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組應遵守《公司法》關于公司終止、注銷及清算解散等規(guī)定。

第八條 財務會計

企業(yè)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總制定的企業(yè)財務會計規(guī)定辦理。企業(yè)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yè)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一律用中文書寫。 企業(yè)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fā)生之日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價計算。

企業(yè)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九條、執(zhí)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由股東委派。

第十條、公司營業(y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第十一條、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章程大全(精選篇7)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一)名稱:??谫Q易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谑衉_區(qū)路號

二、經營范圍:、銷售(可參照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填寫)。

三、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萬元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時間:

股東:張;身份證號:46,以貨幣認繳出資__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于公司注冊之日起(時間)內繳足。

五、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公司不設股東會,設執(zhí)行董事、經理、監(jiān)事、公司秘書。

㈠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⑴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⑵ 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⑶ 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⑷ 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⑸ 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⑹ 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⑺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⑻ 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⑼ 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⑽ 修改公司章程;

⑾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股東作出以上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二)執(zhí)行董事

1、股東任命1名執(zhí)行董事。

2、執(zhí)行董事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執(zhí)行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⑴ 負責向股東報告工作;

⑵ 執(zhí)行股東的決定;

⑶ 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⑷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⑸ 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⑹ 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⑺ 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⑻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⑼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三)經理

經理對執(zhí)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⑴ 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zhí)行董事的決定;

⑵ 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⑶ 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⑷ 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 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⑹ 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⑺ 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zhí)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⑻ 執(zhí)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監(jiān)事

1、股東任命x(1-2名)名監(jiān)事。

2、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監(jiān)事任期每屆為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3、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⑴ 檢查公司財務;

⑵ 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股東決定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⑶ 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⑷ 向股東提出議案;

⑸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⑹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五)公司秘書

1、公司秘書由股東任命和更換。公司設一名公司秘書。

2、公司秘書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公司和相關當事人與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和聯絡;

(2)負責向社會公眾披露依法應當公開的公司信息;

(3)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查詢公司的相關情況;

(4)籌備公司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

(5)管理股東材料和公司文件、檔案;

(6)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命執(zhí)行董事(經理)張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七、財務管理制度與利潤分配形式。

⑴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⑵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作為公司法定公 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⑶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八、營業(yè)期限:__年(從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至x年__月__日)

九、股東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⑴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抵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⑵本章程與法律法規(guī)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準,本章程未作規(guī)定的事項,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⑶ 本章程一式貳份,股東壹份,公司登記機關壹份。

法定代表人簽名:

x年__月__日

股東簽名蓋章:

x年__月__日

1656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