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請商標注冊
在北京的一家公司想要申請注冊商標,但是現(xiàn)在申請注冊商標有什么途徑呢?如何取得商標?小編為你帶來了“申請商標注冊”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取得商標權的途徑有哪些
商標權的取得可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第3條的規(guī)定,商標權的原始取得,應按照商標注冊程序辦理。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繼受取得應按合同轉讓和繼承注冊商標的程序辦理。
我國商標法對商標權的取得所確立的體制是,商標采取自愿注冊的原則,這樣在現(xiàn)實中就有些人申請注冊商標,也有些人對自己使用的商標不作注冊。從而依照法律規(guī)定就產(chǎn)生了兩種情況,一是進行注冊的為注冊商標,二是不作注冊的為未注冊商標,這兩種商標都是合法存在的,對于未注冊商標不能因其未注冊而不允許其使用。
如何進行商標注冊
(一)申請的代理
商標注冊的國內申請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標局辦理注冊申請手續(xù),也可以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在我國申請注冊商標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
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申請商標注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應當提交代理委托書。代理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的代理委托書還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國籍。
(二)注冊申請
首次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書、商標圖樣、證明文件并交納申請費。申請人用藥品商標注冊,應當附送衛(wèi)生行政部門發(fā)給的藥品生產(chǎn)企業(yè)許可證或者藥品經(jīng)營企業(yè)許可證副本,申請煙草制品的商標注冊的,應當附送國家煙草主管機關批準生產(chǎn)的證明文件。注冊商標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擴大使用范圍的,不論擴大使用的商品是否與原注冊商標使用的商品屬于同一類,都必須另行提出注冊申請;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在實行申請在先原則的情形下,申請日期的確定具有很重要的意義。申請日期一般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申請人享有優(yōu)先權的,優(yōu)先權日為申請日。商標法規(guī)定了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的兩種情況:其一,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xié)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yōu)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其二,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貧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6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yōu)先權。
(三)審查和核準
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依法進行審查,對符合規(guī)定的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對不符合規(guī)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不符合規(guī)定的,予以駁回或者駁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商標注冊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的,可依法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對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提起行政訴訟。
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商標局依法對提起的異議進行裁定,當事人對該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復審,當事人對復審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當事人對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fā)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經(jīng)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3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經(jīng)異議核準注冊的商標,自該商標異議期滿之日起至異議裁定生效前,對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的行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該使用人的惡意給商標注冊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怎樣判斷一個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
(一)以相關公眾為判斷主體
所謂“相關公眾”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jīng)營者。通俗點解釋就是相關消費者與同業(yè)經(jīng)營者。某行業(yè)的專有術語在普通消費者眼里很可能是具有顯著性的,然而,對于該行業(yè)的從業(yè)者來說,很難認為該術語具備顯著性。
在判斷一個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時,就要以“相關公眾”的認知為準。“相關公眾”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無論判斷商標的相同、近似,還是判斷商標的知名度,一般都是以相關公眾作為判斷主體的。
(二)整體認定
即不能因為商標中包含了部分不具有顯著性的因素,就認為商標整體沒有顯著性,也不能因為構成商標的因素都不具備顯著而輕易否定商標顯著性。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還要從整體及使用情況來看。
(三)結合商標實際使用認定
《商標法》規(guī)定,因缺乏顯著性而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經(jīng)過使用取得了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如“小肥羊”、“六個核桃”等。要判斷一個標志經(jīng)過使用后是否取得了顯著特征,應當綜合考慮相關公眾對該標志的認知情況。如:該標志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實際使用的時間、使用方式及同行業(yè)使用情況;使用該標志的商品或服務的生產(chǎn)、銷售、廣告宣傳情況及使用該標志的商品或服務本身的特點等因素。
(四)結合商品和服務認定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
要判斷一個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不能脫離使用它的商品或服務單獨來看。比如,單獨討論“蘋果”兩個字是否具有顯著性是沒有意義的,要看用在了什么樣的商品及服務上。用于水果上,顯然不具備顯著性,但是用于人盡皆知的“蘋果”手機上,其顯著性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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