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債權債務怎么辦
公司不得已要注銷了,但是原有的債權債務可怎么辦?。抗居质窃趺醋N的?來看看小編為你帶來的公司注銷與債權債務的相關知識!
公司注銷債務的處理
一、經營中的公司的債務怎么辦
經營中的公司所欠債務以公司資產償還,股東沒有清償公司債務的義務。
二、公司注銷后的債務怎么辦
公司注銷后公司債務的償還有幾種情況,每種情況下償還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冊資金不到位,出資不足的(虛假出資)、虛報注冊資本。
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沒有達到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標準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產生的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公司和股東都要承擔責任);如果實際到位的注冊資金達到了公司法關于公司注冊資金的最低要求,股東對差額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公司資產,導致公司履約能力不足。
股東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這里的連帶清償責任就是指公司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也應在抽逃公司資產的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3.公司的實質股東僅一人,其余股東僅為名義股東或者虛擬股東的。
公司的實質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名義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qū)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與其股東或者該公司與他公司難以區(qū)分,控制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指股東和公司都要承擔責任):
(1)公司的利益與股東的收益不加區(qū)分,致使雙方財務賬目嚴重不清的;
(2)公司與股東的資金混同,并持續(xù)地使用同一賬戶的;
(3)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業(yè)務持續(xù)地混同,具體交易行為、交易方式、交易價格受同一控制股東支配或者操縱的。
5.名為有限責任公司實為自然人的獨資企業(yè)。
企業(yè)主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因股權轉讓導致股東為一人,在6個月內既未吸納新股東,又未進行企業(yè)性質變更登記的,該股東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公司注銷后債權的實現(xiàn)
目前《公司法》、《企業(yè)破產法》等法律對公司注銷前的各種法律問題作了比較詳細的規(guī)定,但對公司注銷后債權的實現(xiàn)卻是一片空白。為了更好地保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本文將從訴訟主體方面對公司注銷后債權的實現(xiàn)進行探討。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經過解散、清算、注銷登記等法定程序即被注銷。《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和《企業(yè)破產法》對公司解散、清算和注銷作了規(guī)定。但由于這些規(guī)定比較寬泛,不夠全面,導致實踐中的很多問題無法找到法律依據(jù),公司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證,尤其是注銷制度。關于注銷制度,《公司法》只有第189條作了規(guī)定: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6~38條規(guī)定了申請注銷登記的程序性條件。除此之外,對于公司注銷后遺留的相關問題,如債權債務、檔案材料保存、社會責任等問題各個法律法規(guī)都未涉及。而公司注銷后的債權的實現(xiàn),關系到原公司股東的合法利益,從保護公民財產權利的角度而言,具有非常的意義,本文將對此問題進行探討。
一、我國的公司注銷制度
(一)公司注銷后喪失民事主體資格
根據(jù)我國《公司法》規(guī)定,公司經過解散、清算、注銷登記三項程序后即被注銷,公司的法人資格和各種權利義務就歸于消滅。經注銷登記并公告后,公司終止。由于法人資格的喪失,注銷后的公司就喪失了民事主體的地位,也失去了以公司名義行使各種權利的資格和能力。因此,如果公司注銷后還有遺留的債權,因原公司已經不存在,也無法以公司的名義行使追索等權利了。
(二)公司注銷后的債權問題
通常在公司清算階段,所有的債權債務都應該了結。清算后,公司的剩余財產由股東取得。但是,由于公司在清算過程中遺漏或無法實現(xiàn)等原因,現(xiàn)實中普遍存在著公司清算后仍然有尚未實現(xiàn)的債權,對于這部分債權的具體實現(xiàn),目前尚無法律法規(guī)作出明確規(guī)定。按照現(xiàn)在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民法理論理解,隨著公司的終結,所有債權債務都應歸于消滅。但是,從財產所有權的角度來看,清算后公司未實現(xiàn)的債權,按照其性質,也屬于公司的財產,并最終屬于股東所有。那么,這部分財產最終應該怎么處理?是隨著公司法人資格的消滅而消滅,還是由原股東繼續(xù)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