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銷流程是怎樣的
當一個公司宣告破產,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購、公司章程規(guī)定營業(yè)期限屆滿、公司內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業(yè)務經營方式不規(guī)范被依法責令關閉,這時公司可以申請注銷,那么深圳公司注銷流程是怎樣的?
深圳公司注銷條件:
一、公司出現(xiàn)解散的法定事由;
二、依法成立清算組;
三、至少在報紙上登載注銷公告,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已滿45天;
四、清算組制定清算報告,且清算報告經股東會或有關機關確認。
深圳公司注銷申請材料: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繳銷證明)(原件1份);
二、企業(yè)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三、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yè)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yè)登記代理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yè)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四、關于決定注銷的文件(原件1份)(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五、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原件1份);
六、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1份);
七、《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八、在報紙上登載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九、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注明;
十、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深圳公司注銷流程:
一、受理申請材料;
二、審查材料;
三、核準注銷;
四、發(fā)注銷通知書。
注冊深圳公司之后注銷時間:
一、 登記機關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一)、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二)、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登記機關認為申請文件、材料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 間。
(三)、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四)、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退回申請 人;屬于5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不屬于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登記機關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二、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別情況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一)、對申請人到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二)、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三)、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 數(shù)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 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四)、登記機關自發(fā)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登記機關所受理的申請文件、材料不一致的,應 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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