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加盟策劃書范文3篇
現(xiàn)在的加盟店越來越多,選擇加盟某一些已經成熟的品牌,跟著已經成型的品牌和企業(yè)文化成長,能夠發(fā)展的更加茁壯有力。然而在龐大的加盟大軍中,真正成功的卻少而又少。那是因為沒有在加盟時簽訂對自己有利的策劃書。加盟之初應該制定完整的加盟策劃書。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連鎖加盟策劃書范文3篇,就隨學習啦小編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滿意,謝謝。
連鎖加盟策劃書范文一:
策劃書編號:
甲方: (連鎖加盟總部)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 (連鎖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號: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連鎖加盟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策劃書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總部開發(fā)、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統(tǒng)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設備設施、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tǒng)、專業(yè)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tǒng)一系統(tǒng)。
“公司店鋪”:指使用屬于總部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柜。
“公司商標”:指稱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yè)象征。
“公司形象”:連鎖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tǒng)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tǒng)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策劃書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經營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2.連鎖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而發(fā)生任何行為的權力。連鎖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偛繉ζ鋭趧雨P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連鎖加盟店鋪的經營由連鎖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連鎖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 連鎖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申請設立公司的連鎖加盟店:
(1)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2)受過總部規(guī)定的訓練,并按照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3)經與總部協(xié)商,被認可可以經營公司店鋪的特定店鋪者。
2.如連鎖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總部給予連鎖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fā)、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第七條規(guī)定的場所開設、經營公司店鋪的權利。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連鎖加盟店可以使用總部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的記號、樣式、標簽、招牌。
2.連鎖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鋪以外的場所使用本策劃書中總部同意連鎖加盟店使用的商號、商標、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等。
3.連鎖加盟店要使用總部商號的一部分或作為連鎖加盟店商號的一部分使用總部商標,須事先征得總部的書面承諾。
4.本策劃書終止或解除后,原連鎖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總部商標、標志、樣式、招牌等。
第六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要求
1.連鎖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tǒng)一形象經營連鎖加盟店。
2.在策劃書期內,連鎖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為公司店鋪經營而向連鎖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連鎖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選擇
1.連鎖加盟店店鋪設在乙處。
2.總部不得在連鎖加盟店半徑250米(直徑500米)范圍內自己或讓第三者經營其他公司店鋪。
3.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qū)域商業(yè)結構狀況認為,在現(xiàn)有連鎖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設公司店鋪,不會發(fā)生相互競爭關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況變化等原因,總部認為有必要再增設店鋪時,總部可以自己或讓第三者在同一區(qū)域經營連鎖加盟店。
4.第二條款對位于商業(yè)繁華區(qū)和準繁華區(qū)的連鎖加盟店不適用。
第八條 店址變更
1.因地理環(huán)境變化和其他原因,連鎖加盟店希望在規(guī)定區(qū)域內變更門店地址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將會及時作出答復,并有義務對選擇新店店址進行商圈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連鎖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 追加建店
1.連鎖加盟店除第七條第一款的店鋪外,還要新建公司店鋪(以下稱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總部另簽以該追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策劃書。
2.如總部認為該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而且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是總部不承認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連鎖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策劃書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連鎖加盟金。
4.前款連鎖加盟金包括公司特許連鎖策劃書規(guī)定的費用和為追加建店而進行調查的費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所需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 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連鎖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所有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連鎖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tǒng)一的營業(yè)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xiàn)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 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連鎖加盟店能持續(xù)經營,在開業(yè)前及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總部必須向連鎖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連鎖加盟店在開業(yè)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兩名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職工參加總部規(guī)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yè)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連鎖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guī)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連鎖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4.連鎖加盟店開業(yè)前后五天,作為店鋪營運入軌期,總部須向連鎖加盟店派遣本部開發(fā)部人員進行開業(yè)和經營指導。
5.連鎖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兩次的定期總會及總會召開月以外的定期經營月會和臨時經營者會議??偛繎崆爸芡ㄖ_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召開周外,總部每周向連鎖加盟店派遣營運部項目負責人進行指導。
7.連鎖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連鎖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8.連鎖加盟店在接受總部指導期間,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連鎖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xiàn)金存款、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
9.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連鎖加盟店雇用的店長和職工。
第十二條 店鋪地理位置的調查
總部要為連鎖加盟店選擇店址進行地理位置狀況、交通狀況、人口密度、所在地區(qū)發(fā)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專門調查。
第十三條 店鋪開發(fā)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tǒng)一性,連鎖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修飾要符合總部規(guī)定的標準。
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tǒng)一性,連鎖加盟店同意委托總部指定的有此資格的建筑設計事務所負責店鋪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內外修飾等的設計和督查。
3.連鎖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內外修飾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總部從經營建筑設計事務所公正的資格審查的施工企業(yè)中招標決定。
4.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tǒng)一性,連鎖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置、用具、招牌等的規(guī)格符合總部規(guī)定的樣式。
5.為了集中采購以降低成本,獲得利益,連鎖加盟店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營運必需的設備、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對連鎖加盟店的店鋪改造、購置設備等的申請,總部要作認真研究,并與連鎖加盟店協(xié)商、協(xié)調,決定樣式、品位、品質,幫助實施。
7.對于營運必需的包材料、發(fā)票、封口紙、提貨袋、標簽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連鎖加盟店同意使用總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8.連鎖加盟店同意向“公司商業(yè)協(xié)同組合”租賃總部采購售貨機,并按規(guī)定程序操作。
9.上述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連鎖加盟店負擔。
第十四條 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前項的各種促銷費用,按第二十條規(guī)定處理。
3.連鎖加盟店要單獨或與其它連鎖加盟店共同進行宣傳、廣告、展示等促銷活動,必須事先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活動的內容和進行的方法,征得總部同意后才能實行。
第十五條 協(xié)助銷售
1.總部對連鎖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1)推薦進貨渠道;
(2)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3)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4)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5)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連鎖加盟店同意與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交易時使用總部指定的策劃書書,締結長期交易策劃書。
第十六條 進銷價格的設定
1.連鎖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qū)實際不符,連鎖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tǒng)一性要求和連鎖加盟店所處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連鎖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3.連鎖加盟店要從非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采購時,應事先書面向總部說明理由,征得總部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連鎖加盟金
1.連鎖加盟店于簽訂策劃書的同時向總部支付連鎖加盟金元。
2.連鎖加盟金中, 元為第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 元
用于為連鎖加盟店開業(yè)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于為連鎖加盟店開業(yè)而進行的地理條件調查、開業(yè)指導的費用。
不論是本策劃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它理由,都不歸還連鎖加盟金。
第十八條 保證金
1.作為策劃書簽訂后總部與連鎖加盟店之間發(fā)生債務及連鎖加盟店忠實地執(zhí)行策劃書的擔保,連鎖加盟
店須在本策劃書簽約時向總部預交 元的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連鎖加盟店拖欠的債務。連鎖加盟店在接到總部
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xiàn)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連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它任何處理。
5.不論連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策劃書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有退出策劃書等行為,
而導致事實上本策劃書無法繼續(xù)執(zhí)行及因連鎖加盟店不履行本策劃書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本策劃書第四十三條第二款和第四款規(guī)定的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可以沒收連鎖加盟店 (比
例)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在連鎖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yè)象征年后歸還剩余的保證金。
6.除前項與第三十三條的解約外,策劃書期滿或解除策劃書后,在連鎖加盟店撤除表示公司的
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營業(yè)象征后,總部應歸還連鎖加盟店全部保證金。
第十九條 特許金
1.在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作為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
格,連鎖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年毛利額 (比例)金額的特許金。
2.前項“年毛利額 ”為年銷售總額減去年進貨額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計金額。
回扣金指本策劃書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回扣金及進貨對象支付連鎖加盟店的進貨回扣金。
3.“年銷售總額”指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期間,連鎖加盟店在本合
同下進行營業(yè)所發(fā)生的銷售額,包括現(xiàn)金和信用銷售加上連鎖加盟店自家消費的商品零售額的合計金額。
4.根據各年度 月 日決算書及相關簿記憑證計算每年的特許金。
5.總部按每月毛利額 (比例)的金額,于下一個月的 日前向連鎖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許金。連鎖加盟店最遲至該月末或持現(xiàn)金到總部指定的場所,或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帳戶。匯款手續(xù)費由連鎖加盟店負擔。
6.按上述第4款計算的年特許金同第5款計算的每月支付的特許金的12個月總計數之間出現(xiàn)差額,由當事者雙方核清解決。
第二十條 廣告宣傳分擔金
連鎖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公司總體進行的促銷活動產生的費用的實際負擔金額。
第二十一條 拖欠損失金
連鎖加盟店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guī)定的連鎖加盟金、連鎖加盟保證金、特許金、廣告宣傳分擔金等債務時,按每超一天加付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二條 回扣
1.至每年 月的最后一天,將上一年度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支付給連鎖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額通知連鎖加盟店。
2.連鎖加盟店委托總部無限期寄存前項回扣金。
3.如連鎖加盟店要求歸還前項回扣金,總部須在接到歸還要求日后的個月內歸還給連鎖加盟店。
4.連鎖加盟店在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的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而終止策劃書時,不論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該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條 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為維護連鎖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連鎖加盟店的營業(yè)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guī)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它方法對連鎖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wèi)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連鎖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四條 物品的保養(yǎng)、維修
1.連鎖加盟店要確實保養(yǎng)好店鋪建筑、設備及其他供營業(yè)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清洗、檢查店鋪建筑外觀,養(yǎng)護內外飾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tài)。
2.連鎖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guī)定的保養(yǎng)工作,且在受到總部相關警告后的日之內仍不見改善,總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養(yǎng)事務,所需費用由連鎖加盟店負擔。
3.連鎖加盟店同意在總部認為有必要時,總部人員可隨時進入店鋪建筑、停車車場,檢查店鋪、設備的保養(yǎng)狀況。
第二十五條 帳簿等的制作
1.為使連鎖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把握連鎖加盟店的經營狀況,連鎖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傳票;
(2)營業(yè)報告書(每天制作)。
2.連鎖加盟店每周向總部遞交一次一周的每日營業(yè)報告書。
3.總部和總部任命的注冊會計師可隨時在營業(yè)時間,調查第一項所列的帳簿,連鎖加盟店應主動向總部提供傳票等文件,協(xié)助調查。
第二十六條 盤點
1.連鎖加盟店要定期進行庫存、銷售款、收到支票、匯票及消耗品的盤點清查,準確把握經營狀況,及時報告總部。
2.總部認為連鎖加盟店盤總庫存結果、檢查報告書和營業(yè)報告書不準確時,要隨時通告連鎖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勸告。
3.如遇前項情況,總部可以同連鎖加盟店一起共同進行盤點作業(yè),以保證結果的準確性。第二十七條 決算文本
1.連鎖加盟店應在總部指定的注冊會計師的指導下制作稅法要求的會計年度決算申報書。
2.連鎖加盟店在每年向稅務署等官廳遞交稅法要求的最終申報書及其附件時,應同時一并遞交總部。修改最終申報書時也同樣。連鎖加盟店收到稅務署要求更改或確認事業(yè)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須將通告同時遞交總部。
3.連鎖加盟店的最終申報書及決算書與以營業(yè)報告書為依據制作的決算書之間發(fā)生不一致時,連鎖加盟店應以營業(yè)報告書為準修改決算書,如因此而損害了總部應得利益,則須作出合理賠償。
第二十八條 專心營業(yè)義務
1.連鎖加盟店在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yè)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連鎖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yè)。
3.連鎖加盟店須嚴守總部指定的營業(yè)日、營業(yè)時間從事經營。
營業(yè)日為一周 天制,休息日為 。開店時間為上午 點以前,閉店時間為晚上 點以后。每天營業(yè)時間應在小時以上 小時以內?;?、喪、葬祭日及類似特別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條 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guī)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連鎖加盟店遞交的營業(yè)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連鎖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連鎖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總部按本策劃書規(guī)定提供給連鎖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連鎖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前三款規(guī)定的總部和連鎖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策劃書期滿后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策劃書規(guī)定提供給連鎖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文本歸總部所有,出借給連鎖加盟店,連鎖加盟店須負責保存,策劃書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
第三十條 禁止毀譽義務
連鎖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它連鎖加盟店的業(yè)務。
第三十一條 糾紛報告義務
1.連鎖加盟店營運中發(fā)生訴訟、爭訴或其它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連鎖加盟店營運中發(fā)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yè)為目的,可隨時指示連鎖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連鎖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三十二條 策劃書期限
1.本策劃書的期限為自本策劃書簽訂之日起算,店鋪開業(yè)后滿年。策劃書期滿前 個月,經總部同連鎖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策劃書。
2.前款的策劃書更新,在本策劃書期滿前經總部和連鎖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guī)定的特許連鎖策劃書書后成立。更新策劃書為本策劃書期滿終止后接續(xù)成立的新策劃書。但連鎖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策劃書書規(guī)定的連鎖加盟金,本策劃書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策劃書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連鎖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三十三條 策劃書的解除
1.連鎖加盟店發(fā)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對連鎖加盟店規(guī)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連鎖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時,總部可單方面解除策劃書:
(1)連鎖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yè)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連鎖加盟店按本策劃書規(guī)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yè)報告書、決算書等其它文件不真實;
(3)連鎖加盟店拖欠須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它債務;
(4)連鎖加盟店拖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單位及總部指導的對象的債務;
(5)連鎖加盟店的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義務。
2.連鎖加盟店發(fā)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策劃書:
(1)連鎖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特別清產核資等處分,使接受策劃書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連鎖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連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xié)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企業(yè);
(2)債權者開始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3)收到銀行的拒絕受理匯票的處分;
(4)連鎖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yè)權;
(5)連鎖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它處置;
(6)連鎖加盟店向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等資料;
(7)連鎖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和其它連鎖加盟店的業(yè)務;
(8)發(fā)生連鎖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營業(yè)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它對營業(yè)權產生影響的股東構成變更、劇烈的組織變動、企業(yè)管理層變動等情況,而使連鎖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9)向債權者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10)連鎖加盟店店主或連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處罰;
(11)連鎖加盟店店主或連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yè)者或準禁業(yè)者;
(12)連鎖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yè)者或將營業(yè)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天以上;
(13)連鎖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14)連鎖加盟店店鋪建筑等使用權喪失;
(15)法院、政令要求連鎖加盟店終止營業(yè);
(16)連鎖加盟店在簽訂本策劃書 年以后仍未開業(yè)。
3.如總部發(fā)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連鎖加盟店可對總部規(guī)定周以上期限,以書面形式敦促總部確定停止該行為,履行規(guī)定的義務。如總部在規(guī)定期限內仍不履行規(guī)定義務,連鎖加盟店可單方面解除本策劃書:
(1)拖欠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給連鎖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違反本策劃書或不履行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義務。
4.發(fā)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連鎖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策劃書:
(1)總部申請自己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2)總部損害了連鎖加盟店名譽、信譽、或妨礙了連鎖加盟店的事業(yè)開展。
(3)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yè)者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yè);
(4)法令、政令規(guī)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yè);
(5)連鎖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6)連鎖加盟店店鋪建筑使用權喪失;
(7)法令、政令規(guī)定連鎖加盟店終止營業(yè)。
第三十四條 協(xié)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連鎖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可隨時終止本策劃書。此時總部收取 (比例)的保證金,剩余的保證金在連鎖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營業(yè)象征年后歸還。
2.連鎖加盟店提前 個月通知總部解約,并付清了特許金、廣告分擔金和其它由總部代行負擔的一切債務,同時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策劃書在連鎖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連鎖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三十三條第一、二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連鎖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的解約權。第三十五條 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策劃書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策劃書一旦終止,連鎖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在前項的場合,連鎖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它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yè)象征。
3.如連鎖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yè),并要求連鎖加盟店負擔為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六條 禁止競爭
1.連鎖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yè)象征和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不發(fā)生有損于其它公司連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yè)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fā)現(xiàn)并通知了連鎖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連鎖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第三十七條 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策劃書終止時,連鎖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策劃書終止時,除本策劃書特別規(guī)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3.連鎖加盟店在本策劃書終止后,須及時清償欠總部推薦的進貨對象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 營業(yè)的讓渡和承繼
1.連鎖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的營業(yè)及資產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總部認為連鎖加盟店已不能再繼續(xù)營業(yè),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fā)生營業(yè)中斷時,為保持連鎖加盟店的運營,總部可以臨時接替營業(yè)。待總部確認連鎖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后,應及時把營業(yè)權歸還連鎖加盟店。
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fā)生的收益和損失均歸屬連鎖加盟店,總部代行營業(yè)所產生的費用由連鎖加盟店負擔。
3.如連鎖加盟店希望出讓或出租店鋪時,總部有權優(yōu)先接受店鋪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況,總部和連鎖加盟店可以通過協(xié)商,規(guī)定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xié)商意向不能成立時,可用鑒定的讓渡價格和租金作價交易,鑒定費用由連鎖加盟店負擔。
第三十九條 名義責任
1.連鎖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連鎖加盟店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連鎖加盟店的行為而被追索賠償責任時,可要求連鎖加盟店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第四十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策劃書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它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但應在碰到上述不可抗力后及時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證明責任。
第四十一條 保證
1.連鎖加盟店為開業(yè)而從金融機構貸款形成的債務,如由總部提供保證或物質擔保時,連鎖加盟店和總部必須另簽債務擔保策劃書。
2.如遇上述情況,連鎖加盟店必須向總部提供物質擔保。
第四十二條 保證債務的消除
不論任何理由,本策劃書終止時,如連鎖加盟店還負擔著開業(yè)之初和此后用總部的保證或物質擔保,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用于購置設備和充作其它費用或因新建、改建而發(fā)生貸款債務時,必須及時歸還貸款,解除總部的債務擔保責任。
第四十三條 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連鎖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策劃書存在與否,須向連鎖加盟店賠償損失。
2.連鎖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策劃書時,連鎖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相當于最近一年特許金額倍的損失賠償金。
3.無論連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策劃書規(guī)定有無解除權、解約權,因其退出策劃書等行為造成事實上策劃書不能繼續(xù)時,連鎖加盟店必須向總部賠償相當于最近一年特許金額倍的損失賠償金。
4.本策劃書剩余期限不足 年時,第二、三款的損害賠償額,按剩余月數乘以最近一年特許金的月平均數計。
5.連鎖加盟店違反策劃書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策劃書的場合,連鎖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四十四條 策劃書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策劃書。
第四十五條 連帶保證人義務
連帶保證人與連鎖加盟店連帶承擔連鎖加盟店在本策劃書中承擔的一切財務債務。
第四十六條 付保義務
為保障公司連鎖店事業(yè)防止萬一的事故和損害,連鎖加盟店須就總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規(guī)定的險別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策劃書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策劃書前,總部要向連鎖加盟店詳細說明連鎖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yè)成功的可能性及策劃書內容,要獲得連鎖加盟店的充分理解。連鎖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連鎖加盟店經營事業(yè)的獲利承諾。
第四十九條 協(xié)商
對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及未規(guī)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fā)展事業(yè)的愿望,坦誠地協(xié)商解決。
以上策劃書一式二份,當事者雙方署名蓋章后各執(zhí)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月 日 月
連鎖加盟策劃書范文二:
連鎖加盟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連鎖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連鎖加盟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策劃書,資共同遵守。
2.連鎖加盟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合作連鎖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 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并由甲方授權后開辦連鎖加盟店,連鎖加盟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fā)、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連鎖加盟企業(yè)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加盟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 甲方向合伙門店授予連鎖加盟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yè)名稱、商標、店面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yè)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 連鎖加盟企業(yè)的經營范圍: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加盟經營費用
3.1 甲乙雙方合作經營,連鎖加盟費不收。
3.2 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yè)額等級收取,營業(yè)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yè)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為上級公司對合作連鎖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 貨款和結算:營業(yè)額為活動資金,當日營業(yè)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周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yè)額25%的商業(yè)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合伙連鎖加盟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連鎖加盟門店提供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yè)培訓,并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策劃書有效期內提供《連鎖加盟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于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復印和擴大使用范圍。
4.4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加盟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yè)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 向合伙門店提供所有連鎖加盟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 負責企業(yè)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 有權向連鎖加盟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物品及各種帶有企業(yè)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伙門店結算。
4.8 按照合伙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伙連鎖加盟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 合伙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yè)網區(qū)和中高檔住宅區(qū),并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yè)所需等手續(xù),為連鎖加盟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加盟門店的開業(yè)經營條件。
5.2 合伙連鎖加盟門店開業(yè)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發(fā)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加盟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應保證連鎖加盟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連鎖加盟經營管理。
5.5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在連鎖加盟門店之外使用連鎖加盟權,不得擅自將連鎖加盟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連鎖加盟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志。
5.6 連鎖加盟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 連鎖加盟門店只準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yè)的產品。
5.8 連鎖加盟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材料、提貨袋、標簽及其他附屬材料。
5.9 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加盟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加盟門店的管理
6.1 連鎖加盟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甲方《手冊》規(guī)定的管理制度、規(guī)范標準。
6.2 乙方連鎖加盟門店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加盟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 僅在策劃書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策劃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策劃書》,乙方應保證連鎖加盟門店遵守連鎖加盟經營權的有關規(guī)定。
8.3 在經營管理中,合伙連鎖加盟門店發(fā)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策劃書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在連鎖加盟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策劃書所制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tài),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承諾在整個策劃書期內和策劃書期滿后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策劃書有效期內,嚴格執(zhí)行《勞動法》,為其雇員投保,保險策劃書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連鎖加盟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連鎖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連鎖加盟經營上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特訂立本策劃書,資共同遵守。
2.連鎖加盟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合作連鎖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元(甲方投 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并由甲方授權后開辦連鎖加盟店,連鎖加盟門店是專門經營甲方開發(fā)、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產品,內部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連鎖加盟企業(yè)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連鎖加盟門店)經營地址:_________
2.2 甲方向合伙門店授予連鎖加盟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 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yè)名稱、商標、店面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yè)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 連鎖加盟企業(yè)的經營范圍: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加盟經營費用
3.1 甲乙雙方合作經營,連鎖加盟費不收。
3.2 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yè)額等級收取,營業(yè)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yè)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為上級公司對合作連鎖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 貨款和結算:營業(yè)額為活動資金,當日營業(yè)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周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yè)額25%的商業(yè)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提供開辦合伙連鎖加盟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 為連鎖加盟門店提供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yè)培訓,并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 甲方在策劃書有效期內提供《連鎖加盟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于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復印和擴大使用范圍。
4.4 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加盟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yè)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 向合伙門店提供所有連鎖加盟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 負責企業(yè)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 有權向連鎖加盟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物品及各種帶有企業(yè)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伙門店結算。
4.8 按照合伙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伙連鎖加盟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 合伙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yè)網區(qū)和中高檔住宅區(qū),并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yè)所需等手續(xù),為連鎖加盟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加盟門店的開業(yè)經營條件。
5.2 合伙連鎖加盟門店開業(yè)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發(fā)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加盟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應保證連鎖加盟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連鎖加盟經營管理。
5.5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在連鎖加盟門店之外使用連鎖加盟權,不得擅自將連鎖加盟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連鎖加盟門店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甲方的標志。
5.6 連鎖加盟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 連鎖加盟門店只準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yè)的產品。
5.8 連鎖加盟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材料、提貨袋、標簽及其他附屬材料。
5.9 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加盟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加盟門店的管理
6.1 連鎖加盟企業(yè)應嚴格執(zhí)行甲方《手冊》規(guī)定的管理制度、規(guī)范標準。
6.2 乙方連鎖加盟門店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加盟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 僅在策劃書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 甲方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策劃書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策劃書》,乙方應保證連鎖加盟門店遵守連鎖加盟經營權的有關規(guī)定。
8.3 在經營管理中,合伙連鎖加盟門店發(fā)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 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策劃書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在連鎖加盟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 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策劃書所制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tài),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 乙方及連鎖加盟門店承諾在整個策劃書期內和策劃書期滿后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策劃書有效期內,嚴格執(zhí)行《勞動法》,為其雇員投保,保險策劃書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 策劃書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放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賠償相應損失外,違約方另付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違約金。
11.2 甲方違反策劃書規(guī)定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作策劃書,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的產品由于生產過程中衛(wèi)生條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損失;
(2)甲方沒能按指定時間將合伙連鎖加盟門店訂購的產品送到指定地點,給合伙方的經營造成損失;
(3)甲方違反了同一街道直徑_________米范圍內只能設一家門店的雙方協(xié)定。 11.3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違反策劃書規(guī)定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策劃書,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使用范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連鎖加盟門店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發(fā)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連鎖加盟門店不能如期足額交納食品訂購周轉金;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guī)定進行的監(jiān)督管理,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不按規(guī)定時間向甲方交納管理等費用;
(8)私自改變食品價格和營業(yè)時間;
(9)擅自變更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2.1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xù)經營:
(1)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2)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執(zhí)法部門強制執(zhí)行;
(3)乙方的連鎖加盟門店遭政府拆遷;
(4)合伙方協(xié)議解散。
12.2 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fā)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策劃書:
(1)乙方權益擅自轉讓他人;
(2)乙方擅自改變連鎖加盟門店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不遵守《手冊》內容或連鎖加盟體系程序規(guī)范。
12.3 策劃書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xù)合伙連鎖加盟經營的,具有優(yōu)先權,但應在本策劃書期滿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xù)的,應重新續(xù)簽策劃書;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策劃書期滿之日合作關系即自行終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同樣有優(yōu)先連鎖加盟權。
13.策劃書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 本策劃書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應在10日注銷連鎖加盟門店的登記。
13.2 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應在本策劃書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5日內歸還甲方商業(yè)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yè)標志、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13.3 自本策劃書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或連鎖加盟門店應立即停止連鎖加盟門店的業(yè)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策劃書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戰(zhàn)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策劃書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由于本條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策劃書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策劃書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6.策劃書期限
策劃書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 乙方承諾連鎖加盟門店成立后,受本策劃書約束,遵循本策劃書中有關乙方和連鎖加盟門店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
17.2 本策劃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
17.3 本策劃書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xié)議,一本策劃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 本策劃書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連鎖加盟策劃書范文三:
連鎖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共同致富的決心,就乙方為其在 (地區(qū)、縣、市)內經營,達成如下協(xié)議:
二、策劃書期限
本連鎖加盟策劃書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連鎖加盟形式及雙方權責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為 (地區(qū)、縣、市)內的連鎖加盟商。經此授權后,甲方在該區(qū)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yè)、個人以同類連鎖加盟經營權;
2、在連鎖加盟合作期內,乙方需定期繳納一定的連鎖加盟費用,該連鎖加盟費為甲方的品牌使用費和信息平臺使用費;
3、在連鎖加盟合作期內,甲方將為乙方提供的展示平臺和 的制作平臺;
4、在連鎖加盟合作期內,乙方有權使用甲方的LOGO、企業(yè)名稱、宣傳照片等相關資料進行宣傳推廣工作。乙方需及時更新商家產品信息,以更好的促進商家品牌傳播。
5、乙方承諾其提供的文字內容及圖片內容的版權合法。若因內容侵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責任皆由乙方承擔。同時,對于涉嫌版權糾紛的商家信息,甲方有權利立即停止;
6、在連鎖加盟后合作期內,如因商品未及時更新為消費者或者聯(lián)盟商家?guī)淼膿p失,經雙方協(xié)商,甲方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xié)助乙方進行店面的形象設計,并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店面設計平面圖,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qū)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奧威防水產品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產品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zhí)行。
3、乙方單獨進行與產品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經營活動的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為使連鎖加盟商能良好經營,在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甲方應向連鎖加盟商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連鎖加盟商在正式營運前應派遣負責人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guī)定的培訓事宜,學習產品全套作業(yè)流程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連鎖加盟協(xié)議生效后,如甲方有培訓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guī)定的進修培訓,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4、由乙方承擔培訓人員的旅差費用。
六、商標、服務標志及相關權利
1、本策劃書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于甲方。
2、甲方承諾在本策劃書執(zhí)行期間,乙方連鎖加盟商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進行在本策劃書授權范圍內的經營活動。超出范圍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4、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連鎖加盟期內、在指定區(qū)域內甲方的商標、服務標志的使用權和奧威防水產品店面的經營權,這并不意味著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策劃書到期或提前終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繼續(xù)使用奧威防水產品的商標、品牌LOGO及商譽,或以奧威(山西)防水有限公司連鎖加盟代理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yè)活動。
七、競爭限制
1、在策劃書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qū)域的奧威防水產品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為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策劃書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yōu)先代理權。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為維護連鎖加盟商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經營手冊規(guī)定的要求和標準。
2、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連鎖加盟商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知識、職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幫助連鎖加盟商實施標準化管理。
3、隨著甲方連鎖加盟商數量在全疆范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連鎖加盟商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策劃書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zhí)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規(guī)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yè)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于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策劃書規(guī)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2、以上規(guī)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策劃書期滿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策劃書規(guī)定提供給乙方的連鎖加盟商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策劃書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連鎖加盟商的讓渡與承繼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策劃書規(guī)定的任何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如乙方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fā)生營業(yè)中斷時,策劃書終止。如乙方要求保留連鎖加盟權的,甲方將為其保留3個月。
3、如乙方希望出讓連鎖加盟資格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yōu)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
十一、策劃書的終止
1、策劃書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xié)商,可以更新策劃書。
2、前款的策劃書更新,應在本策劃書期滿之前一個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加盟策劃書書為合作文本。
3、如本策劃書期滿后雙方無意繼續(xù)合作,乙方應在本策劃書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
b、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因連鎖加盟商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甲方因連鎖加盟商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十二、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策劃書條款中規(guī)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并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后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策劃書,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策劃書糾紛的解決
本策劃書在執(zhí)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完提起訴訟。
十四、其它
1、本策劃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策劃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及傳真: 電話及傳真:
委托代表(簽字): 委托代表(簽字):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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