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怎么記賬
備用金怎么記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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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用金怎么記賬?
出納怎么領取的是備用金呢?按照規(guī)范的會計核算,出納保管的是現金(當然,出納還負責銀行存款的結算核算),他手上的現金就是庫存現金,無論是從銀行提現,還是收取款項,均不需要寫借條,而是取得銀行回單或者開具收據,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出納領取(實際上出納不需要領取,而是從銀行提取或者向交款的人收取)現金時,會計分錄為:借:現金,貸: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主營業(yè)務收入......,貸方可能涉及很多科目。然后出納當天登記現金日記帳,會計登記現金總帳(一般月底登記)。
如果你們把出納領取的當作是備用金,那就把出納當作企業(yè)的一個一般業(yè)/務部門的員工,他領取備用金就成了類似一般業(yè)/務部門員工向公司借款,那就需要有另外一個人在負責整體的現金保管等。那這個出納領取備用金就要寫借條,之后會計就要根據借條編制記帳憑證(采用通用的記帳憑證模式)或者付款憑證(采用收付轉模式),分錄是:借:其他應收款--出納姓名,貸:現金。那個整體保管現金的人就需要根據這個分錄登記現金日記帳,會計就需要根據這個憑證登記現金總帳、其他應收款的總賬和明細帳。
一些小公司可能采用你們的處理方法:銀行存折、銀行存款由老板(或者老板娘,下同)負責,出納不負責,到銀行取現或者現金送存銀行由老板負責,老板保管大額現金,出納手里的現金當作備用金,出納需要錢用于企業(yè)的日常開支就向老板領取,并需要寫借條,開支后再向老板報銷。針對這種情況會計有兩種處理方法:一個是,會計核算上把老板當作出納,出納管理的錢當作備用金;一個是核算上把出納當作出納,只不過出納負責的范圍小,實際向老板領取款項的時候還是需要寫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