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的工資報酬應當如何計算
出差的工資報酬應當如何計算
如果在雙休日加班,公司又不能安排實體的,應該支付加班費,加班費的工資為平時工資的雙倍。那么,如何計算雙休日出差在外的工資報酬呢?下面的內容由學習啦小編為您整理了出差的工資報酬,一起來了解吧!
出差的工資報酬的計算
根據2009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說,若在出差中的雙休日提供了勞動,公司又不能夠安排補休,由于該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guī)定的標準補發(fā)給加班工資。若在出差中的雙休日并沒有提供勞動,是在出差地休息,這種情況下,并不是加班,公司不需要另付給您加班工資。
出差補助能否取代加班工資
至于出差補助,是不能取代加班工資的。出差補助,一般指單位職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費標準、市內交通費標準、伙食補貼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補助,其性質是經濟補償。加班工資的性質則是工資報酬。當工作任務需要勞動者在雙休日出差完成時,用人單位既要給予補助,也要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為避免因雙休日出差而引發(fā)的加班費爭議,用人單位對那些需要長期或者頻繁出差的工作崗位,可依法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不定時工時制。
索要加班工資,需要哪些證據
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首先要確定勞動者的崗位屬于何種工時制度,是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三種中工時制度的哪一種,然后再根據相應規(guī)定計算加班費。
至于加班費的證據,一般包括考勤表、出差記錄、同事證言、出差津貼憑證等,只要能證明加班事實的都可以作為證據提供。如果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掌握證據,勞動者還可要求單位提供,如果單位拒不提供就要承擔不利后果。
雙休日出差在外工資報酬的計算
根據2009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說,若勞動者在出差中的雙休日提供了勞動,公司又不能夠安排補休,由于該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勞動者的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guī)定的標準補發(fā)給您加班工資。若勞動者在出差中的雙休日并沒有提供勞動,是在出差地休息,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并不是加班,公司不需要另付給勞動者加班工資。
雙休日出差算不算加班
加班是指用人單位與職工協(xié)商一致,要求職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或公休假日從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適逢雙休日,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支付加班費,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由于你沒有講清楚,因此只得將所有的情況一并告知,以利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與單位交涉。
一、若該雙休日勞動者提供了勞動,由于該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即職工在雙休日加班后,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不發(fā)加班工資;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法》的該項規(guī)定的標準發(fā)給加班工資。因此你在出差期間,如果雙休日正常工作,單位在不給你補休的情況下拒絕給你加班費是違反勞動法的,其行為實質是克扣工資。
二、若該公休日勞動者并未提供勞動,也就是說該日勞動者并未從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過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并不是加班,用人單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資,你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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